[轉貼]香港人的法治意识
<p>人总是这样:如果不是遇到了麻烦,直接面对,又火烧眉毛了,平日里往往感觉不到法的重要,对依法办事的渴望也不会那么强烈。 </p><p>?? 法治社会正为内地所苦苦追求。香港是一个法治社会,到底法治社会是一种什么样的状况呢? </p><p>?? 让我们到内地记者朱思雄《盛开的紫荆花》一书中去看看。 </p><p>?? 人总是这样:如果不是遇到了麻烦,直接面对,又火烧眉毛了,平日里往往感觉不到法的重要,对依法办事的渴望也不会那么强烈。 </p><p>?? 这种想法,至少在内地人身上多少是存在的。 </p><p>?? 我们现在总在强调要依法行政,依法执政,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这从另一个方面说明,内地这方面做得还不够,离真正意义上的法治,还有距离。 法律存在的最高价值,在形式上表现为法治。“什么叫法治呢?……对于立法、行政、司法各机关的组织分子,要他们遵守着严密的纪律,忠实地服务;对于民众就利用裁判制度,在社会中间建设系统和秩序,养成他们守法的情操。人民受治于国家法律之下,一切地位平等,权力和义务平等,裁判上的待遇平等,这就叫法治。” </p><p>?? 法治社会正为内地所苦苦追求。香港是一个法治社会,到底法治社会是一种什么样的状况呢? </p><p>?? 就我个人的观察,法治社会,可以从社会中每个人的法治意识去切身感知。 </p><p>?? 戴眼镜的人,经常因为眼镜架变形而夹得人不舒服。通常眼镜店都提供一种服务,帮顾客把镜架掰一下,重新调整好角度即可;在内地一般这种服务可以轻易得到,而且免费。在掰的过程中,可能会有损坏镜架的风险。一天,我走进位于港澳码头信德中心西座二楼的一家眼镜店,请服务生帮我把镜架调整一下。服务生笑脸相迎,热情的同时又明确告诉我:“我们本来不承担为顾客调整镜架的义务,不过我可以帮你做,但得先提醒你:如果把镜架掰坏了,我们不负责任,同意吗?” </p><p>?? 的确,万一把镜架掰断了,还有个责任问题。我在内地多次让眼镜店帮忙掰镜架,从来没有人跟我说过这些话。既然是自己找上门来的,我当然满口答应。 </p><p>?? 有言在先总比言之不喻要好。有了一种事先约定,即使是君子协定,也便于规范各自的行为。否则,引发纠纷,即使本来是好事,也易变成坏事,结果弄得大家都不愉快。 </p><p>?? 有一次,我到一家公司去办事,该公司位于大楼的顶楼,楼下电梯口有专门的保安负责登记。和内地差不多,保安的办公桌上有一个登记本,需要上楼的客人得把姓名以及上楼要找的人的姓名等登记下来。我在登记的时候,保安把登记簿上我正写的那一行以上的部分,用手捂住;登记完,保安才把手放开。我随手把登记簿往前翻了一页,保安一边迅速把本合上,一边对我说:“对不起,不可以!” </p><p>?? 我很快反应过来,忙说对不起。 </p><p>?? 在我们的印象中,保安,就是负责安全保卫,按规定把进出的人登记好,该放行的放行,该拒绝的拒绝,责任也就算尽到了。 可这个保安很不简单,除了要坚守一般保安的职责外,对于什么人来过本公司、何时来、找过谁等在登记簿上记录在案的情况,均对外人保密。这体现出一种职业道德,更是一种法治意识。 </p><p>?? 印象中,香港人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法律这根弦总是绷着的。做事力求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虽然打官司在他们看来并不丢人,但总是尽量避免,准确地说,不以身试法。 </p><p>?? 我曾陪香港几位记者到苏南某企业采访,在参加完大型活动之后,企业老总以车马费的名义,给他们每人发一个红包,真诚地表示感谢,但被谢绝。在相互都很真诚的推来推去之中,大公报的一位记者说了一句话,让大家很快结束了这种不必要的“客气”:“我拿了这笔钱,如果被廉署知道了,是会被检控的。” </p><p>?? 仅仅是一个“如果”,香港记者就有了严格的自律。尽管当时现场还有人在宽他们的心:“这事廉署怎么可能知道呢?”但事情也就到此为止。鼎鼎大名的廉署,内地人可是都知道的,一旦被廉署检控,那一定不是什么好事——谁还好意思再去为难这几位香港记者呢? </p><p>?? 每当周末和公众假日,在立法会、维多利亚公园一带,总是聚集着成千上万的菲佣。他们三个一堆,五个一群,或站或坐,除了读家信、打电话、打牌游戏外,能歌善舞的天性也尽情发挥,更有主动开班讲授英语的,老师当然也是菲佣。他们不是在聚会,而是在尽情享受自己的假日。 </p><p>?? 香港人说,一到周末,从早到晚,港岛就成了菲佣的地盘,随处可见他们成群聚集的身影。 </p><p>?? 一直以来,菲律宾劳务输出总量在亚洲名列前茅,家政服务是其重要行业之一。“菲佣”作为一种家政服务的品牌,几乎占据了香港成熟家政服务市场的绝大部分份额,“菲佣”人数在香港已超过16万。对于“菲佣”,许多人想当然地理解为“菲律宾佣人”。其实,“菲佣”并非局限于“买叉烧”的“佣家型”管家,而是属于“智家型”的综合性家政人才,既会烧饭洗衣,又能充当临时家庭教师,还会理财管家。据说,在菲律宾,家政服务是一个令人羡慕的职业,比一般职员收入高;从事家政服务的人员必须具有一定资格。香港“菲佣”的文化水平普遍不低,大多拥有大专,大学文凭。 </p><p>?? 在香港,菲佣除了有最低的月工资标准(2003年之前为每月不低于3670元;是年4月,特区政府决定将菲佣最低月工资减少400元,即为每月3270元),还能享有周末和所有公众假期。因此,到了周末和节假日,雇了菲佣的主人家反而要忙碌起来,假如主人不想付多倍的工资,以及即使主人愿付多倍的工资而菲佣不愿意的话。法律保护菲佣假期的权益,雇主只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合法用工。 </p><p>?? 法治,很大程度上是法吏,而不是治民。政府的公权力能不能得到限制是一个明显的标志。政府的威信,不以充分的行使权力来体现,要靠依法办事来确立。 </p><p>?? 记得在某一年的全国人大会上,香港凤凰卫视的记者向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朱基提问,大意是:我从香港给你打电话,比我从香港给远在大洋彼岸的美国总统克林顿打电话要贵得多。她的言下之意是:内地的电讯收费太贵。 </p><p>?? 比较而言,香港的电讯收费,确实要比内地便宜得多。我在香港给北京打电话,最便宜的时候,每分钟才一毛多一点钱,而从北京打到香港的电话,一般每分钟都在一块钱以上。 </p><p>?? 香港电讯价格便宜,惠及市民,很大程度上得益于香港政府引人竞争机制,取消电讯专营。 </p><p>?? 举例来说,1981年,大东电报局(香港)有限公司获发专营权牌照,经营对外电讯线路及服务,牌照在2006年届满。专营就是垄断,而这对飞速发展的电讯业来说,是不协调的;更重要的是,专营而垄断,缺乏竞争机制,使得电讯价格居高不下,市民利益受损。 </p><p>?? 为此,香港政府主动出面和香港国际电讯有限公司(前身为大东电报局(香港)有限公司)协商,取消专营。当然,这样的取消不是凭政府一句话,一个文件就能解决的,必须严格按照协议执行,如有违约,必须补偿。经过漫长的商谈后,1998年3月,香港国际电讯有限公司交回提供某些对外电讯线路和服务的专营牌照,较原定在2006年的限期提前了8年,同时获得政府给予的67亿元现金补偿。 </p><p>?? 法治政府,重要的标志是政府部门自身要有法治意识,一切依法办事。既然有合约在先,要改变电讯行业的现实状况,政府就必须付出代价。香港政府为此付出的高额补偿,完全应该,也值得。 </p><p>??<!--Element not supported - Type: 8 Name: #comme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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