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江白丁 發表於 2013-1-22 13:26:45

探討之一百五十七 :估價上限,估價下限

拙帖之一百四十九,傳媒用語「最活躍股份」,眾網友對之理解不同,可見傳媒用語不當。政府拍賣官地,傳媒及財經界地產界有以下表述方式:

1. 市場「上限估值」逾90億元的北角油街綜合發展用地昨截標,入標反應勝預期,共獲6家發展商...

2. 該行(中原測量師行)對將軍澳及落禾沙兩地原先「估值」為26.5億及28.1億元,均為市場「上限」,是次經調減後將軍澳地最新估值約23.7億,樓面地價約4,200元,成為市場下限價。

3. 落禾沙限量地樓面地價則由約5,000元降至約4,500元,「估值」約25.3億元,但仍屬市場「上限」。至於該地皮市場「估計下限」價為20.2億元,樓面地價約3,593元。

4. 競投開始後五分鐘左右,地皮呎價已搶至一萬二千元,七分鐘便超出市場「估價的上限」十一億元,結果在短短二十二分鐘的拍賣過程中,合共有十五個財團出價競投地皮,先後叫價六十五口,最後由嘉里建設奪得。

港府去年推出「限尺樓」,規定土地上所建房屋的最少數目及面積限制,目的是為了增加中小戶型的供應。「限尺樓」用限字合理,是限制意思。但,「估價上限」,「估價下限」中之「估值」,是估算價值,有限制人家估算最高最低的道理嗎?可否用「最高估價、最低估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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