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討之一百三十二 :歹徒,槍手,刀手
上兩帖談及「車長」及「執達主任」,今帖講講「槍手」「刀手」詞語。先看看互聯網之<維基百科>:
槍手在中文裡多種含義,依上下文的語意而定:
1. 職業從事射擊工作或業餘愛好射擊運動人士的簡稱,可以指槍械射手、狙擊手或射擊愛好者等等。
2. (俚語、俗稱)指受他人僱傭,頂替僱主秘密完成某項工作並獲得報酬的人,類似的叫法有「刀客」、「替身」或「捉刀人」。
3. 另外英超聯賽中阿森納的球員也被稱為槍手,因為其球隊的名字Arsenal意為兵工廠。
上文第二和第三種意思不在此帖範圍。第一種講法,「職業從事射擊工作的人士」,稱「射手」、「狙擊手」,不才沒大異議,但,「業餘愛好射擊運動人士」也稱為「手」則值得商榷。看看傳統對於「手」的用法:「選手」指經選拔出來的參賽者,「國手」指國家的優秀之士,象棋圍棋界常用,更高一級的稱「大國手」。「大國手」也是對醫術精湛的大夫之稱謂。其餘「歌手」,「劍手」等指擁有某技能之士,凡此種種,都帶褒意。
故此,稱「業餘愛好射擊運動人士」為「手」,有點浮誇抬舉了,須知,愛好一種運動未必就是「能手」。
現看看新聞傳媒常用的「槍手」及「刀手」:
4. 菲律賓政府連番的敷衍,使「槍手」感不滿,因而無法克制情緒,並失去理智。(2010-8-23康泰旅遊巴在菲律賓被脅持事件)
5. 英國一名印度裔商人前年偕同新婚妻子到南非開普敦度蜜月,乘坐的士期間被兩名「槍手」劫持,期間妻子慘遭亂槍射殺,商人則無恙。
6. 美國弗吉尼亞理工大學發生惡性校園槍擊案。目前,槍擊已造成33人死亡,「槍手」本人開槍自盡。據美國媒體報道,「槍手」為一名年輕亞裔男子。
7. 上水龍豐花園商場昨晚發生觸目驚心斬人血案,一名藥房東主疑因生意糾紛遭人買兇伏擊,被「刀手」斬至渾身浴血重傷,情况危殆。(明報專訊16-3-2011)
8. 大埔發生斬人案,六旬茶餐廳東主昨將座駕停泊太和商場停車場後,落車返店途中,在梯間遭獨行刀手揮牛肉刀狂斬至重傷命危,兇徒棄下鴨嘴帽及利刀逃去,警方正調查兇徒動機。(東方日報22-10-2011)
不才以為,做壞事的人叫「歹徒」,句4至6,叫「持槍歹徒」,句7和8,叫「持刀歹徒」。
讀者有其他高見乎?
探討之一百三十三 :司機,師傅
頁: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