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江白丁 發表於 2012-10-21 16:07:47

探討之九十八 :生效,發出

多年來,各電視台天氣報告,有以下表述:

黃色火災危險警告「現正生效」。

「法例」可用生效 - 若違反法例,可能被罰。
「藥物」可用生效 - 服了止痛藥,預期的效用是止痛。

「黃色」火災危險警告「現正生效」,或,「紅色」火災危險警告「現正生效」,生的是甚麼效呢?何不說:黃色/紅色火災危險警告「現己發出」。

henrywho 發表於 2012-10-25 00:18:12

"現正生效" 係直譯 "currently in force"

如果要改, 就要諗點譯 "in fo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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