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語裡的體貌詞 - 「住」
本帖最後由 TseKK 於 2012-9-25 22:20 編輯關於體貌詞「住」,一般都認為是表示動作的「持續」狀態,例如:
1. 你隻狗追住我隻貓啊!
2. 佢戴住嗰隻手表係山寨貨。
3. 你地開住度門,唔怕入賊呀?
「住」的這種用法,有一定的限制。事實上,很多動詞都不能像上述的例子一樣和「住」配搭使用,例如我們很難說:*食住飯、*做住功課、*訓住覺、*唱住首歌、*跑住步、*買住嘢...等。
但是如果「住」和「先」連起來用,就沒有這樣的限制了,幾乎甚麼動詞都可以配搭:
4. 我地食住飯先,一邊食一邊等佢。
5. 經濟唔好,佢惟有騎牛揾馬,做住散工先。
還有一種用法,是否定詞(唔、唔好、咪)+ 動詞組合 + 住,也是沒有這樣的限制的:
6. 佢重有啲手尾未做埋,所以唔走住。
7. 咪食飯住!你地洗咗手未?
在這些例子裡,我們感覺到的不是「持續」的狀態,而是「暫時、姑且」的意味,好像在說:「暫時是這樣做,但這不是最終目標」。
如果細心分析,就連第一種用法也有這種意味,我們經常會這樣說:追住隻貓唔放、開住度門唔閂、睇住個蛋糕唔眨眼。好像在說:追到幾時呢?追到放開為止;度門開到幾時呢?開到閂門為止;睇蛋糕睇到幾時呢?睇到疲倦眨眼為止。換句話說,「住」表示動作涉及一個目標,但這個目標不在動作範圍之內,在哪裡呢?沒有一定,但總之不在動作自身。
在「住」+ 「先」的用法裡最為明顯:先做的是姑且為之的動作,後來的才是真正目標。
否定 +動詞 +「住」的用法更妙,「咪住」表示:馬上做的變成空的、假的、虛的,本來要做的暫時擱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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