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外星人 發表於 2010-8-25 09:52:39

比二十三條立法還可怕

中聯辦宣傳文體部長郝鐵川在記者協會演講,細看全文,並無任何獨特之處。他主張,在社會秩序危機時期,「協助政府執行應急措施成為媒體的首要任務,監督政府則是第二任務」,其實這是內地媒體要遵行的黨的紀律和鐵的要求,只是在名義上還是「一國兩制」的香港,說得較為婉轉文明和客氣,多了一層引用外國例子的現代學術包裝而已。包裝紙裏,仍是粗暴不堪的黨言黨語,用白一點的語言來表達,就是媒體作為黨的喉舌,宣傳要緊跟主旋律,要完成黨交給媒體的任務,畫下的高壓線,不可踰越雷池半步。「社會危機」定義更空泛郝部長就媒體和政府關係的長篇演繹,對內地媒體人來說,聽得耳朵都起繭了。稍有良知的媒體工作者,早已對所謂主旋律宣傳紀律這一套嗤之以鼻,想方設法鑽空子打擦邊球,務求把真相公諸於眾。一位內地中下級地方官員被媒體揭破腐敗醜行,氣急敗壞的指着記者大罵:「你究竟是黨的喉舌,還是人民的喉舌?」官員衝口而出,洩露了重大的國家機密,原來黨和人民處於如此嚴重的對立面,媒體只能選擇其中一方。
郝鐵川部長在一個錯誤的時間、一個錯誤的場合,說了一番稍有點專業良心的香港傳媒工作者都無法接受的說話,引起強烈反響,當然都在意料之中。
在香港記者協會作這番演講,選錯場合,不說自明。但為甚麼是錯誤的時間呢?近幾星期,不知哪裏傳來的政治吹風,二十三條立法,是中央交給曾蔭權在任期完結前另一個「不可能的任務」,風言風語也言之鑿鑿,說今、明兩年是立法的最佳時機,否則留給下任「執手尾」,甚至會影響普選特首的進程。
二十三條立法令人聯想到對言論自由的箝制,「煽動叛亂」、「叛國顛覆」,跟這些死罪或多或少沾上邊的,首當其衝當然是媒體了。郝部長矢口否認他的演講是為二十三條立法製造輿論,他卻將社會危機定義為:「戰爭、暴亂、嚴重自然災害,給社會秩序可能帶來嚴重衝擊,需要政府採取緊急應急措施加以處置的一種狀態。」在這種狀態下,就要媒體放棄監督政府作為第一優先任務,改為協助政府「平亂」。所謂「社會危機」,可以比「叛亂」、「顛覆」定義得更遼闊更空泛,如此要求,不是比二十三條立法更廣泛更辛辣嗎?
濫權毒材的軍人,把恐怖襲擊無限誇大,又或病毒危機無限延伸,以社會危機已經出現為藉口,一夜之間把基本人權全部剝奪,把媒體監督徹底摧毀,這是不少荷李活電影的情節,在極權國家,幾乎每天都在發生。如此一來,不是比二十三條立法還可怕嗎?
天災人禍,內地傳媒人衝破艱難險阻,奮力拼搏,把真相揭露於陽光之下,內地記者名副其實是最危險的職業,堅毅風骨令人欽佩。但更多媒體的監督權,一開始就被中宣部的緊箍咒消滅於萌芽狀態,只能跟隨主旋律起舞。難道郝部長認為,內地的一套可以搬來香港嗎?

吳志森
資深傳媒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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