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電以舊換新政策增加19個實施省市
星島環球網消息:商務部、財政部、環保部三部委今日聯合發佈《家電以舊換新推廣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家電以舊換新政策推廣實施期延長至2011年12月31日,將在原9個試點省市基礎上增加19個實施省市。據中新網報道,《方案》中稱,實行家電以舊換新的品種依舊是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空調、電腦五類。補貼標準為家電補貼按新家電銷售價格的10%予以補貼,設最高補貼限額。另外還有運費補貼和拆解處理費補貼等。
此前實施的家電以舊換新政策,是從2009年6月1日執行到2010年5月31日,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山東、廣東、福州和長沙等9個省市試行。
今日公佈的《方案》稱,家電以舊換新政策推廣實施期延長至2011年12月31日,將在原9個試點省市基礎上增加19個實施省市,並逐漸向全國推廣。
據此前商務部公佈的數據顯示,截至2010年5月23日,家電以舊換新銷售新家電突破500億元,銷售1312.8萬台,回收舊家電1387.5萬台。2010年3-5月家電以舊換新銷售額環比增長21%,政策帶動家電消費作用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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