紮那魯剛多 發表於 2009-7-14 20:29:31

乘客跌地鐵幣,女副站長畀搞喊!

乘地鐵弄丟地鐵幣,遭遇按單程最高價補票,妳是選擇乖乖繳付,還是據理力爭?假如身上錢物不夠呢?壹名男子爲此與廣州地鐵運營事業總部車務壹部火車站中心站副站長黃金鳳僵持了足有兩個小時,黃金鳳最終被「逗」哭。「假如有不完善的地方,只能等條例修改以後才改。」地鐵宣傳處常小姐表示,買票乘 <BR>車是最基本的文明素質,有特殊情況車站員工可以幫助,但質疑規定的合理性是沒道理的。(7月12日《南方都市報 》) <BR><BR>  女副站長哭了。是誰把她「逗」哭的?我覺得,不是那位不願意按最高價補票的乘客,而是地鐵部門關于補票的「濫規定」。 <BR><BR>  乘客自己不小心把地鐵幣弄丟,當然要爲之承擔責任,該補票要補票。但如果不分青紅皂白壹律要求乘客按最高價補票,未免過于霸道。以此事爲例,該乘客到站後系主動補票,且出示了參觀琶洲會展的門票證明自己是從琶洲站上車的,難道就不能具體情況具體對待嗎? <BR><BR>  就事論事,我們也不能責怪被「逗」哭的女副站長過于「死板」,畢竟地鐵的相關規定如此,她必須遵照執行。這條規定不僅給乘客帶來了不便,還對立了地鐵內部工作人員和乘客的關系,給他們的工作帶來了麻煩。這其實是從另壹個側面說明了規定的不合理性。 <BR><BR>  不合理的規定爲何卻要實行呢?很明顯,地鐵公司在制定規則的時候,完全是站在自己的立場上考慮問題的,其出發點就是維護地鐵自身的利益,並未考慮到作爲「上帝」的乘客的權益和想法。相關規定不能把乘客利益放在第壹位,顯然有悖于公共交通部門的宗旨和職責,理應予以修正。 <BR><BR>  可是,面對乘客對不合理規定的質疑,地鐵相關部門卻強硬地表示,「假如有不完善的地方,只能等條例修改以後才改」,「但質疑規定的合理性是沒道理的」。既然妳已經知道有「不完善的地方」了,爲何不能及時糾正,還非要繼續拖下去?自己的規定不合理,還不允許乘客質疑,這恐怕才是真正的「沒道理」吧? <BR><BR>  說到底,這還是壟斷惹的禍。如果地鐵不是壟斷部門,他們還能這麽底氣十足嗎?現如今,哪個壟斷行業不是壹副「唯我獨尊」的作派呢?壟斷不除,什麽「公平合理」、什麽「消費者權益」,都不過是笑談。

chendy 發表於 2009-7-16 20:59:43

<P>基本上黎講...無時間同佢地據理力爭....</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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