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樣可以摞香港臨時身份證
點樣可以摞香港臨時身份證Re:點樣可以摞香港臨時身份證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居 留 權 資 格http://www.immd.gov.hk/chtml/images/c_quali6.gif
Re:點樣可以摞香港臨時身份證
輸 入 內 地 人 才 計 劃申 請 資 格
香 港 僱 主 資 格
僱 主 必 須 是 在 香 港 註 冊 的 公 司 。 僱 用 公 司 須 證 明 輸 入 的 內 地 人 才 是 為 配 合 公 司 的 運 作 或 研 究 需 要 , 以 促 進 公 司 的 業 務 發 展 和 競 爭 力 。
受 聘 人 資 格
受 聘 人 須 有 良 好 的 教 育 背 景 ,通 常 指 有 關 範 疇 的 學 士 學 位 ;但 在 特 殊 情 況 下 , 具 備 良 好 的 技 術 資 格 、經 證 明 的 專 業 能 力 及 / 或 備 有 文 件 證 明 的 有 關 經 驗 和 成 就 , 亦 可 獲 考 慮 。
聘 用
受 聘 人 須 已 確 實 獲 得 本 地 公 司 / 機 構 聘 用, 並 獲 得 提 供 與 現 行 本 地 相 關 專 業 人 士 市 價 大 致 相 同 的 薪 酬 福 利 條 件 , 包 括 薪 金、 住 宿 地 方 、 醫 療 及 其 他 附 帶 福 利 , 該 申 請 才 會 獲 得 考 慮 。 受 聘 人 應 受 僱 於 與 其 學 歷 和 專 業 能 力 及 經 驗 相 關 的 職 位 , 而 該 職 位 不 能 輕 易 覓 得 本 地 人 擔 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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逗 留 條 件延 期 逗 留
獲 准 來 港 的 受 聘 人 在 入 境 時 , 通 常 會 獲 簽 發 為 期 十 二 個 月 的 工 作 進 入 許 可 , 視 乎 其 工 作 性 質 或 僱 傭 合 約 的 有 效 年 期 而 定 。
受 聘 人 可 於 逗 留 期 限 屆 滿 前 申 請 延 期 逗 留 , 但 只 有 在 受 聘 人 仍 然 符 合 本 計 劃 所 規 定 的 入 境 資 格 下 , 有 關 申 請 才 獲 考 慮 。
如 申 請 獲 得 批 准 , 受 聘 人 所 獲 准 的 延 期 逗 留 期 限 , 通 常 會 以 2 - 2 - 3 年 的 模 式 或 根 據 其 僱 傭 合 約 的 有 效 年 期 ( 以 較 短 者 為 準 ) 而 批 出 。
他 們 在 港 連 續 通 常 居 住 滿 七 年 後 , 可 申 請 香 港 居 留 權 。
轉 換 工 作
受 聘 人 來 港 後 可 向 入 境 處 處 長 申 請 轉 換 工 作 , 但 必 須 受 僱 於 相 關 行 業 , 並 繼 續 符 合 有 關 的 資 格 準 則 。
Re:點樣可以摞香港臨時身份證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入 境 事 務 處Re:點樣可以摞香港臨時身份證
应该重有投资移民架Re:點樣可以摞香港臨時身份證
新来既~~请大家以后多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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