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rryshawn 發表於 2009-2-19 05:55:46

童黨殺人 旁觀少年囚18年 負責分發武器 行兇者判監20年

<P>【明報專訊】15歲學生在網吧因小故與童黨結怨,於一個月後在牛頭角&nbsp;&nbsp;&nbsp; 玉蓮臺&nbsp;&nbsp;&nbsp; 被逾10人持水喉鐵毆斃。高院早前經審訊後裁定4名青年謀殺罪成,包括兩名沒有直接參與毆打、分別負責認出事主及持水喉鐵在旁圍觀的未成年學生,昨被判入獄16和18年,另一直接參與襲擊的學生入獄20年。</P>
<P>案發時唯一成年的被告朱耀強(案發時18歲)早前已被依例判處終身監禁,昨被判刑的3名被告分別為黃達思、陳子豐和陳浚銘,4人早前被裁定於2007年8月26日在牛頭角玉蓮臺謀殺15歲學生胡羽熹,而另一無業的被告文嘉達則被裁定誤殺罪成(名人判刑見表)。</P>
<P>官指案件精心策劃 考慮角色判刑</P>
<P>法官判刑時指出,案中兇徒的報復計劃經過精心策劃,案情嚴重之處,在於眾人用水喉鐵襲擊手無寸鐵的胡及其友人,最後眾人捉住胡及將他毆斃,她考慮到各被告在案中角色不及兩策劃者嚴重,遂判各被告上述刑期。</P>
<P>辯方的代表大律師均指出,各被告以往均無案底,雖然校內成績不突出,但全不是校內滋事分子,教師對各人的評語均正面,與家人關係和諧,顯示各被告雖然犯下涉及人命的嚴重罪行,但本性均不壞,亦沒有暴力傾向,不會對社會造成危害。</P>
<P>其中代表陳浚銘的大律師形容,案件對6個家庭來說都是一宗悲劇,報復計劃實是有黑社會背景的在逃者黎建邦(18歲)及吳家樂&nbsp;&nbsp;&nbsp; 策劃和推動,陳犯下大錯,只因沒勇氣拒絕二人的邀約,以及無奈聽從指示拿着鐵枝到場,陳從沒接觸事主的身體,亦沒有意圖令胡身體受嚴重傷害,卻要承擔兩策動者遺下的惡果。</P>
<P>「醒目」不拿武器 准當污點證人</P>
<P>案中警方共拘捕逾10人,其中3人經商議後獲准轉為控方污點證人,據了解,其中一證人因未能及時與眾行兇者通過設有密碼鎖的通道,結果沒有到達現場,「避過一劫」;另一污點證人是在策劃者分配水喉鐵時,「醒目」地沒有拿水喉鐵而免被起訴。</P>
<P>案情透露,胡羽熹2007年7月在區內網吧玩電腦遊戲,突遭黎關掉電腦,爭執期間胡曾用鐵枝威嚇黎。黎於同年8月25日晚上,召集同伙到牛頭角玉蓮臺打算向胡報復,閉路電視拍下黎與吳向各人分派水喉鐵,然後前往玉蓮臺對出平台,襲擊當時正與友人玩紙牌的死者。</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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