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ncent10 發表於 2008-10-26 20:09:09

和谐社会灵魂--公平正义 轉

<H2>和谐社会灵魂--公平正义</H2>
<DIV class=t_msgfont id=postmessage_11970>和谐社会灵魂--公平正义<BR>&nbsp; &nbsp;&nbsp; &nbsp;&nbsp; &nbsp;&nbsp; &nbsp;&nbsp; &nbsp;&nbsp; &nbsp;&nbsp; &nbsp;&nbsp; &nbsp; <BR>  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灵魂是什么?人类的社会理想核心价值价值是什么?答案是肯定的。<BR>  人类文明的灵魂就是公平正义,人类社会理想的核心价值是人人平等的追求幸福。离开了正义,一切政治主张,一切社会制度带给人类的都不会是持久长远的幸福。<BR>  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人人平等的大同社会,是中华民族和人类社会几千年的美好梦想。只有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才能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积累物质和精神财富;只有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才能解决现实中存在的矛盾和各类社会问题;只有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才能使社会更加和谐,让我们的祖国繁荣昌盛,人民幸福安康。<BR>  对于这个看法,相信很多人是赞同的。但对于什么是正义,我们却有着各不相同的理解,甚至有许多误解。这些误解深深植根于我们的传统<SPAN class=t_tag onclick=tagshow(event) href="tag.php?name=%CE%C4%BB%AF">文化</SPAN>和现行国际国内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中。这些误解越来越不能适应人类文明的大潮。正是这种原因,导致中国近现代发展的迟缓与误区,坐失强盛的良机;也是这种原因,导致我们近30年的改革中许多做法步入歧途,貌似繁荣昌盛,却给社会,给民众带来许多问题和灾乱,最突出的是社会系列问题。在三十年的改革开放因为目标的缺失,方向的错误,我们的人民、党和症苦所付出的代价太大了。<BR>  真正的正义是什么呢?有一个事实,众所周知。<BR>  那就是人类所能得到的资源及人类利用这些资源所创造的财富和人类的欲望和需要相比,永远是有限的。<BR>  为了满足自身的需求,人类一方面在不断的生产和创造,同时,由于这种生产和创造活动是人类以社会的合作及分工形式共同进行的,如何分配劳动成果就一直是个问题。有史以来,人类一直在为这有限的财富而斗争。<BR>  这种对物质财富的追求促进了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是人类得以前进的终极推动力量。同时,在财富分配的斗争中也给人类社会带来了黑暗和血腥。<BR>在低级生产力水平的社会发展中,我们无法、也不可能让人类终止这种斗争,这种斗争将作为人类的影子始终与人类相伴,只是在不同社会形态下,人们斗争的方式方法不一样而已。<BR>我们能够做到的是正确看待这种斗争,通过合理、科学的制度设计让这种斗争成为文明的、富有建设性的活动规则,这就是科学管理与分配学问;而不再是野蛮的、破坏性的杀戮,让斗争的积极作用尽量发挥,让斗争的消极影响尽量避免,让人类在斗争中和谐共处,共享自然赋予人类的温暖阳光。<BR>  人类的<SPAN class=t_tag onclick=tagshow(event) href="tag.php?name=%C0%FA%CA%B7">历史</SPAN>已经证明这不是幻想。<BR>  承认并尊重上述这一基本事实是正确理解正义和科学导出理想社会的前提。<BR>  由于争斗对人类的来说无法避免,而血腥和黑暗我们也深恶痛绝,正义为我们所呼唤。正义是美好社会的基石。离开正义,人类社会注定是黑暗的地狱。<BR>  什么是正义?公平正义是平等的一种形式。这是迄今为止我们所得到的对正义的最好解释。没有平等,就不会有公平正义。<BR>  什么是平等?<BR>  法国《人权宣言》说:「人生来而且始终是自由的,在权利上是平等的」<BR>  美国《独立宣言》说:「我们认为下述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让与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存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BR>  所谓平等,是权利的平等。人人生来就有不可让与的权利,维护生存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不被剥夺,这就是正义。<BR>  和谐社会公平正义不是不要人们为自身利益而互相斗争,而是让斗争双方在权利平等的条件下,平等的文明的建设性的通过对话、谈判的方式进行,通过公众表决来决定,通过法律法规来维护,而不是个别人意志和你死我活的血腥争夺。<BR>  不难理解,只有权利平等的斗争才能让斗争成为建设性的文明行为,包括普通公民和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申诉渠道畅通建设,以及规范社会公民道德情操,以及对丑恶的灵魂的揭露和批判,要见不得人的灵魂牵引到阳光下进行鞭策。<BR>  如果剥夺一些人的权利,让他们只对社会承担义务,而让另一些人只拥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让拥有权利的强者肆意剥夺弱者,这就是不公平,这就是非正义,是不公平的。<BR>  长期以来,我们的国家迄今为止一直是一个非公平正义的社会。<BR>  我们的历史,一直是一个阶层压迫剥削另一个阶层,直至被压迫者奋起反抗推翻旧政权,建立新政权,周而复始。不能正确处理阶级关系和资本与劳动关系就永远摆脱不了政权周期律问题,我们更希望在中国CCP的领导下,在毛泽东思想指导下,解决系列问题,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BR>  我们对正义的理解一直局限于为民做主,代表人民,为人民服务,而不是让人民拥有本该属于他们的权利,自由的去争得他们自己的利益。<BR>  过去,我们对正义的理解一直局限于强者对弱者的「仁慈」统治和利益赐予,而不是让民众自由的表达,自由的创造、拥有和选择;我们对正义的理解一直局限于打土豪、分田地的均贫富,而不是让他们在文明的、建设性的争夺中和谐共处;我们对正义的理解一直局限于阶级压迫的必然和不可调和,我们虽长了嘴巴,却不是用来谈判、协商,只是用于呵叱和呐喊,我们始终坚信惟有手中的刀枪是自身得以解放的唯一方式,始终坚信要自身自由,就要把他人打翻在地。<BR>  在封建社会、半封建半殖民地时期,始终是社会只有一种声音,那声音必发自统治者,始终是社会只有一种秩序,那就是被统治者的俯首帖耳。<BR>  过去人们对正义的理解是如此荒谬,对于质疑的声音是那样惶恐和不以为然,使文明社会下离正义依旧很远,直到今天,我们也离现代文明依旧很远。  <BR>  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其持久的正义,其持久的和谐,其持久的繁荣,只能依靠制度和法律来保证。我们不相信每个人都可以依靠激情和良心来抵制金钱、美女、物欲和权力的诱惑,所以依靠党性原则和组织原则的规范来安邦治国是过分夸大了它的作用。社会公平正义必须用严格的法律法规制度来保证,不是以个人意志和组织意志来维护。<BR>  制度建设必是依据「人生来而且始终是自由的,在权利上是平等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让与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存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的公平正义原则才能建设真正公平正义的制度,才能创造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BR>  通过对世界发达的现代化国家分析研究,无不是依据上述原则去构建管理制度和法律法规。这些制度为他们的持久繁荣提供了最有利的保证。他们的发达只因他们正确理解了正义,达成共识,并实践之。<BR>  虽然权利平等的正义观产生自西方,但她属于全人类。就如我们的造纸术、印刷术、火药制造术、指南针早已属于全人类一样,人人权利平等的正义观也必将为全人类所接受。<BR>  中国近三十年经济改革的骄人成绩得益于将创造财富的自由和权利还给了人民。深化改革只能继续将本该属于人民的权利归还给他们,让社会各阶级拥有平等发言权,这样民众才能保护自身利益不被剥夺,才能激发他们更大创造性,才能造就中国的社会和谐,才能使中国步入当代人类文明的正常轨道,不仅强大自己,一定还能造福人类。<BR>社会美好明天,只能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真正的社会正义开始。倡导社会正义,建立公民社会,给每个公民一个平等的生存、发展和竞争的平台,赋予每个人平等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权力,树立良好社会道德风尚,批判和揭露社会黑暗、低级下流、丑恶灵魂是和谐社会的基石。建设和谐社会一定要宏扬社会正义,绝对不是镇压、污蔑、诋毁社会正义,相反要对黑暗、下流、丑恶的丧失道德良心的不法商人、巧取豪夺、贪赃枉法、权钱交易、官商勾结、官僚买办进行彻底揭露和批判,建立和谐社会公平正义。</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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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覺失調 發表於 2008-10-26 20:25:22

原帖由 <i>vincent10</i> 於 2008-10-26 20:09 發表 <a href="http://bbs.cantonese.asia/redirect.php?goto=findpost&amp;pid=114902&amp;ptid=13131" target="_blank"><img src="http://bbs.cantonese.asia/images/common/back.gif" onclick="zoom(this)" onload="attachimg(this, 'load')" alt="" border="0"></a>   我们的历史,一直是一个阶层压迫剥削另一个阶层,直至被压迫者奋起反抗推翻旧政权,建立新政权,周而复始。不能正确处理阶级关系和资本与劳动关系就永
远摆脱不了政权周期律问题,我们更希望在中国CCP的领导下,在毛泽东思想指导下,解决系列问题,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br><br>老毛話「千萬不要忘記階級鬥爭」喺佢嘅思想指導下,何來和諧?畀人和諧就有份!<br><br><br>

柳寻风 發表於 2008-10-26 20:29:40

關鍵系「和諧」嘅定義權,由單方壟斷。

vincent10 發表於 2008-10-26 20:47:08

<P>樓上講得岩....話語權完全一面倒....</P>
<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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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nbsp;</P>
<P>最終解釋權係&nbsp;&nbsp; 佢地 嗰倒...............</P>

vincent10 發表於 2008-10-26 20:48:52

<P>原帖由 <I>思覺失調</I> 於 2008-10-26 20:25 發表 <A href="http://bbs.cantonese.asia/redirect.php?goto=findpost&amp;pid=114907&amp;ptid=13131" target=_blank><IMG onclick=zoom(this) alt="" src="http://bbs.cantonese.asia/images/common/back.gif" onload="attachimg(this, 'load')" border=0></A> 老毛話「千萬不要忘記階級鬥爭」喺佢嘅思想指導下,何來和諧?畀人和諧就有份! </P>
<P>佢嘅意思就係....跟黨走&nbsp; 聽冇話 最和諧<IMG alt="" src="http://bbs.cantonese.asia/images/smilies/default/o.gif" border=0 smilieid="31"> <IMG alt="" src="http://bbs.cantonese.asia/images/smilies/default/o.gif" border=0 smilieid="31">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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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MG alt="" src="http://bbs.cantonese.asia/images/smilies/default/mad.gif" border=0 smilieid="11">&nbsp;<IMG alt="" src="http://bbs.cantonese.asia/images/smilies/default/mad.gif" border=0 smilieid="11"> <IMG alt="" src="http://bbs.cantonese.asia/images/smilies/default/mad.gif" border=0 smilieid="11">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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