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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廣州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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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7-5-3 23:35:16 | 顯示全部樓層

穗港澳關係志

廣州(穗)、香港(港)、澳門(澳)三地同屬一個自然地理區域,三地水陸相連。在歷史上,三地人口交流頻密,廣州和珠江三角洲有大批居民遷徙到香港、澳門,參與兩地的開埠建設;這些遷移港澳的居民,又始終與內地同胞保持密切的親緣關係和民間往來。由於地緣和親緣的關係,在漫長的歷史演變過程中,穗港澳之間形成了一種特殊的人文關係,在經濟、政治、文化各個領域,三地互相滲透,互相影響,休戚相關。
  明清時期,由於葡萄牙、英國殖民統治先後入占澳門、香港,致使穗港澳三地處於不同政府管治下,形成不同的政治、經濟、文化發展模式。但是,三地的緊密聯繫一直沒有中斷過。三地人民互相支持,共同與帝國主義、殖民主義、封建主義作鬥爭;發展城市經濟、拓展國內外貿易,促進三地繁榮;開展中外文化交流,為培育和發揚嶺南文化作出卓越的貢獻。
  1984年12月19日,中、英兩國政府首腦在北平正式簽署《撈國和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政府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1987年4月13日,中、葡兩國政府首腦在北平簽署《撈國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國政府關於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這兩個聲明分別確定,1997年7月1日、1999年12月20日,中國政府將先後對香港、澳門恢復行使主權。這得到港澳同胞的熱烈擁護。中國政府恢復對香港、澳門行使主權後,三地關係的發展將進入一個嶄新時期。
  (一)
  廣州、香港和澳門三個城市是中國南方面臨浩瀚太平洋、背靠廣袤大陸的一大片沃土--珠江三角洲的三個港口城市。廣州歷史上是中國對外貿易的主要口岸,是華南地區的中心城市、交通樞紐。香港、澳門分別位於珠江口東西兩側,都具有河口海港性質,是南中國的兩個門戶,都是自由港。由於香港具有面向太平洋優良深水港的最大優勢,使它成為中國轉口貿易港,是世界各國進入中國的重要門戶之一。新中國成立後,中國政府從實際出發,尊重歷史,尊重現實,照顧有關方面的利益,從政治上穩定香港,從經濟上支持香港,使香港憑藉其地理優勢和世界經濟發展的幾次機遇,發展成為國際貿易、航運、旅遊、金融、信息中心。澳門是珠江三角洲的另一個港口城市,是通向海外門戶之一,是著名的國際博彩旅遊城市。
  穗港澳三地的經緯度相差1度左右;地質、地貌、氣候大致相似。
  從古至今,隨著經濟發展、交往增加,穗港澳三地交通日益發展,特別是在內地改革開放之後,發展速度更快,發展規模更大,正逐漸形成現代化、立體化的交通網絡。
  (二)
  據1988年廣州市8區4縣統計,祖籍廣州的港澳同胞有610886人,約占港澳華人總人口的10.4%(1988年港澳人口總數為6055880人、按97%為華人推算出1988年港澳華人總人口為5874204人(資料來源見香港政府年報《香港1989年》及澳門1991年人口普查材料)。),他們在廣州的親屬則有483530人。
  早年的澳門、香港屬漁村性質,居民不多,在行政上分屬廣州府(或廣東省城)屬下香山、新安等縣管轄。葡萄牙侵佔澳門、英國侵佔香港之後,開埠之初,廣州四鄉群眾陸續前往澳門、香港參與開埠工程和各項市政建設。之後,在港澳與珠江三角洲、廣州市,歷史上有過多次的人口大流動、遷徙,造成港澳人口、勞動力的大量增加或減少。其中由於內地、廣州遭到戰亂、動亂等原因,廣州居民出現多次赴港澳的高潮,數以萬計的廣州人湧入港澳。因此形成廣州市民普遍存在港澳親屬關係。“港澳關係”成為珠江三角洲和廣州人民與港澳同胞親屬關係的代名詞。
  穗港澳三地人民常年不斷往來,探親、求學、就業、開拓工商業,進行文化、教育、學術、藝術交流。儘管三地社會政治制度不同,給互相交往帶來阻隔,但經過三地人民長期不懈的努力,穗港澳之間在經濟、文化等方面始終保持密切的聯繫。
  在經濟方面,歷史上三地是結成一體的。交通運輸直接相連,工商業互設機構(分支機搆)進行活動,本世紀三四十年代流行“省港澳”這一地域特定名詞概念。“省”指廣東省城(省會),當時稱廣州為“省城”,又稱三地為“廣州城、香港地、澳門街”,此可見當時三地的關係密切。
  澳門和香港曾是廣州外港,長期承擔轉口港的任務,共同開拓進出口與轉口業務。40年代末與50年代初,香港吸收了內地、廣州大量勞動力、資金、技術人才和管理經驗。六七十年代,香港借著世界經濟產業結構調整、發達資本主義國家轉移勞動密集型產業之機,大力發展輕工製造業,從而帶動了其他產業的蓬勃發展,迅速發展成為多功能的國際中心城市,這是與廣州旅港同胞的努力分不開的。許多廣州旅港澳同胞在港澳各個行業經營中卓有成效,享有盛譽,對港澳的成功建設作出了很大貢獻。
  內地實施改革開放政策以來,穗港澳經濟合作關係開創了一個新局面。大量港澳資本引進廣州,帶來了資金、技術、人才、管理經驗、國際信息和營銷渠道,與廣州相對低廉的眾多勞動力和較充裕的廉價土地、廠房相結合,舉辦“三來一補企業”、“三資企業”。這使廣州經濟和城市現代化建設有很大的發展,也使港商產品在國際市場上可以繼續保持低成本競爭優勢,並且可以進一步擴大生產和銷售市場,使廣大港澳工商業投資者從中獲得豐厚的利潤。珠江三角洲、廣州已成為港澳工業生產基地和直接腹地,香港則是珠江三角洲、廣州最大的外資投資者、貿易夥伴和海外融資基地。珠江三角洲與香港經濟合作(含穗港澳經濟合作)已發展到唇齒相依、互利互補、榮衰與共、休戚相關的程度。
  進入80年代末,港澳與珠江三角洲、廣州的經貿關係,從相同產業的垂直互補關係發展到不同產業的水平互補關係。香港主要以國際貿易、國際金融、國際商業、產業信息與珠江三角洲、廣州的高新科技產業、原材料、零部件工業、科技力量、“三高”(高產、高質、高效)農業和國內商業相結合,促進包括港澳在內的大珠江三角洲經濟的騰飛。
  在政治方面,穗港澳三地人民在歷史上長期共同與殖民主義、帝國主義、封建主義作鬥爭,高舉愛國主義旗幟,團結一致,互相支援,取得一個又一個勝利,從而鍛煉了三地人民富有革命傳統、深明民族大義、愛國愛鄉、頑強拼搏、刻苦耐勞的精神。和平統一、繁榮昌盛是三地人民的共同信念和冀求。
  在文化方面,兩地長期相互交流。穗港澳三地近在咫尺,同根同源,語言文字相通,風俗習慣相同,交流密切。從澳門與香港向廣州傳入了西方的貨物,也傳入了西方的文字、文學藝術、科學技術、宗教等,使三地形成為中西文化薈萃之地,對嶺南文化的開放性產生重大的影響。由於廣州素來是華南政治、經濟、文化中心,中原文化深厚,因而中西文化兼容的特徵雖不似港澳直接,但其層次較高。三地在交往過程中,共同將西方文化的精粹與特點吸收進來,與原有的優秀文化精華結合,構成穗港澳文化的一個特色,表現在語言、戲劇、繪畫、音樂、曲藝、電影、建築、飲食、服飾、教育等方面,成為獨具特色的嶺南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三)
  穗港澳關係的發展在不同歷史時期各有特點。
  中華民國前,穗港澳關係的一個顯著特點是三地人民高舉愛國主義的旗幟,團結一致,同仇敵愾,互相支援,共同反對殖民主義、帝國主義的侵略。可以說,穗港澳關係是以共同反帝反殖開始的。同時,三地成了清末改良派、資產階級民主革命派的活動基地。康有為及其追隨者,孫中山等革命者都得到三地人民有力的支持。
  另一個特點是在對外貿易上唇齒相依。在鴉片戰爭前,廣州的進出口貿易幾乎全是經澳門港口岸轉運到東南亞、日本、非洲、歐洲和美洲各國;外國與中國的海上貿易也是經澳門輸入廣州,然後轉運全國各地;澳門因此成了中國著名的轉口貿易港。鴉片戰爭後,香港逐步取代澳門港的地位。在香港興起初期,其經濟發展在很大程度上依靠轉口貿易,而穗港間的貿易在香港的轉口貿易中占了很大份額。這對廣州和香港各自的發展,均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這個時期,穗港澳關係的另一個顯著特點是中西文化的融合。在中國傳統文化教育上,廣州影響著港澳;在引進西方新式教育上,港澳影響著廣州。在西方文化精粹與中國傳統文化匯合的過程中,三地互相交流,互相促進,共同提高。西方文化科技通過澳門和香港消化後傳到廣州,為廣州和內地樂意接受;中國文化藝術也通過澳門、香港吸收後,傳到西方,也易為西方人士接受。
  中華民國時期,穗港澳三地人民在反帝反殖鬥爭中的相互聯繫更為密切,並且在某些時候,有中國官員在一定程度上參與作為後盾,聲勢和作用都比較大。經濟關係也有較大發展。即便是在抗日戰爭年代,廣州、香港相繼淪陷,兩地處在日軍黑暗統治下,經濟上的聯繫也未中斷。抗戰勝利後,穗港澳經濟合作關係迅速恢復與發展。交通運輸、通訊等基礎設施也陸續得到發展。這個時期文化藝術交流較密切。廣州被日軍佔領造成文化教育界人士大量流入港澳,而共同的抗日救亡活動,更促進了港澳教育事業、文化事業的發展。
  撈國建政以來的穗港澳關係,在內地改革開放以前,由於種種原因,未能得到正常發展,但三地的經濟交往仍具有一定的規模。除作為主要內容的對外貿易關係(中國長期以來有1/3外匯通過香港取得)外,廣州還定期向港澳供應價格低廉的鮮活農副產品和一些必要的生活資料與生產資料。70年代末,中國內地開始改革開放後,穗港澳經濟關係迅速發展。廣州大力發展與港澳的經濟關係,引進港澳資本,從“三來一補”、“三資企業”逐步向多元化發展,近幾年又集中轉向交通、能源、通訊、高新技術產業和第三產業上,而且通過港澳引進大財團和跨國公司。廣州企業還積極開拓和擴大國際市場,建立起外向型經濟體系。進入90年代,廣州積極調整產業結構,發展高新科技和第三產業,大規模改善投資環境,朝建設現代化國際大都市宏偉目標前進。香港在勞動密集型生產線外遷之後,經濟正在轉型,逐步向服務性經濟和增加高新技術、高增值產品轉移。澳門花大氣力改善投資環境,吸引外資,加快經濟發展。在新的歷史條件下,以國際經濟中心城市香港和華南經濟中心城市廣州兩個城市為軸心,在更高層次上逐步融合和發展,將會帶動珠江三角洲的大小城市群和包括港澳在內的大珠江三角洲的迅速發展,加快廣州和珠江三角洲現代化進程,進一步保持港澳的繁榮和穩定。因此,今天三地人民發展經濟關係,已經超越個人謀生、開拓業務、發展本地經濟的意義,而是一種資源優勢的互補,其在經濟上的逐步融合,必然創造出新的整體優勢,形成強大的國際競爭力,提高中華民族的經濟實力。
  改革開放以來,三地關係的另一個特點是官員、民間往來大大超過以前,並產生深遠影響。內地改革開放以前,官員接觸甚少,民間往來也受到一些影響。在改革開放以後,官員接觸增加,民間交往包括商務、探親、旅遊、訪問等,其人次之多和規模之大超越了歷史上任何一個時期,而且有不斷增加之勢。
  文化科技雙向交流大量增加,也是這一時期的特點。在“文化大革命”前,三地文化科技交流的主要內容是文藝和體育交流,而且多是港澳流向廣州。其中富有廣東地方特色的粵劇、廣東音樂和曲藝,以及作為地方體育競技強項的足球、乒乓球、象棋等活動的交流,最引人注目。這種特色在“文化大革命”之後得到進一步發揚,使三地文化交流帶有濃厚的地方色彩。隨著廣州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化和經濟建設的蓬勃發展,三地文化科技的交流合作迅速發展,擴展到科技、學術、娛樂、傳媒等領域。而且,這種交流合作使得廣州通過港澳走向世界,成為一種國際的交流和合作。穗港澳文化交流的意義已經遠遠超過三地文化關係,而且擔負起發揚嶺南文化、弘揚中華文化的重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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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志

民政工作在廣義上是泛指國家對軍事以外的一切社會事務的管理,在狹義上是指國家對一部分社會事務的行政管理,具有社會性、群眾性、多元性的特點,其歷史源遠流長。史籍記載中國自西周時起,已有行政區域、基層政權、荒政、救濟等民政事務,南宋時開始有“民政”的稱謂。清光緒三十二年(1906),仿行憲政,改革部制,國家首次設立管理民政事務的民政部。
  廣州在清代是南海、番禺兩縣治地,並為廣東省會和廣州府所在地。當時的民政事務,如保甲、賑災、慈善等,在省布政司和知府衙門的管轄下,主要由兩縣戶房兼管。
  中華民國7年(1918),廣州建市成立市政公所,中華民國10年2月改設市政廳。當時民政事務由市公安局、教育局、衛生局分別兼管。中華民國18年,廣州市政府設社會局兼管救災救濟、慈善事業、團體註冊登記、婚姻喪禮等民政事務。中華民國34年8月,廣州市政府設民政處,後改民政局,統管除社團外全市民政事務。
  廣州早為對外通商口岸,商業發達,外國傳教士滲入較早,加上旅外僑胞眾多,毗鄰香港、澳門,常得海外風氣之先,這對廣州的民政事務產生一定的影響。清代,已有商界等社會人士組辦的慈善團體與職業行幫,外國教會人士組辦的救濟福利機構,思想活躍人士組織的政治團體。中華民國時期,各類社團更大量增加。這些團體、機構的出現,對於災害救濟、社會福利等事業有所促進,如廣州的“九大善堂”和教會福利機構在社會上均有較大的影響。又如,在外來風氣影響下,廣州率先革新殯葬禮俗,較早倡導婚事簡辦、進行婚姻登記等。
  撈國建政前,廣州的民政管理工作,顯得面窄、量少而乏力。尤以中華民國時期,煙、賭、娼妓氾濫,政府名禁實縱,乞丐、遊民充斥街頭,政府安置不力,造成嚴重的社會問題。
  新中國成立後,廣州市的民政工作,進入嶄新的歷史階段。1949年10月28日撈共廣州市政府誕生後,先後設立市、區(縣)民政機構及基層工作網,逐步發展健全。民政工作在不同時期調整業務的側重點,民政工作的內涵不斷豐富。民政工作的主要任務有基層政權建設、優撫退役安置、救災救濟、社會福利、殯葬改革、婚姻登記管理、社團登記管理、收容遣送、行政區劃等20多項。改革開放後,加強法制化、制度化、社會化建設,其工作內容可以概括為政權建設的一部分,社會保障的一部分,行政管理的一部分。
  撈國建政初期,廣州市民政工作圍繞建立人民政權、穩定社會秩序的中心任務而開展。其中主管接管區舊政權,配合建立區以下人民政權,把基層政權、社會組織掌握在人民手裏;辦理社團登記並接管改辦舊有慈善、救濟團體,使之納入『社會主義』軌道;開展支前等擁軍優屬工作,褒揚烈士和撫恤傷殘軍人及犧牲、病故人員家屬,安置復員轉業和傷殘軍人,鼓舞士氣,建設國防;開展救災救濟工作,依靠群眾,組織生產自救,輔以政府必要的救濟,幫助災民度荒,恢復發展生產;幫助城市貧民、農村貧困戶逐步解決溫飽,擺脫貧困,並安置無依靠的孤老殘幼,安定民生;進行大規模的收容遣送工作,使流浪者重返家園,維護社會治安;貫徹執行婚姻法,配合禁煙禁毒,組織遊民娼妓改造,培育社會新風尚。
  50年代至60年代中期,廣州市民政部門先後完成接管、支前、禁煙禁毒、遊民改造和娼妓改造等歷史任務,歸口移交民族事務、幹部獎懲、托兒等業務,調整基層政權建設等具體工作內容。同時,加強優撫、退役安置、救災救濟、收容遣送、社會福利和接辦殯葬管理等業務建設。其中優撫和退役安置工作,分別貫徹“群眾優待與國家撫恤相結合”和“熱情接待、妥善安置”的方針,設置市老區建設和安置工作的領導機構,建立各項管理制度,開展擁軍優屬活動,妥善安置大批復員、退伍、傷殘軍人,逐步提高優撫對象的生活水平。救災救濟工作全面貫徹“生產自救,群眾互助,輔之以政府必要的救濟”的方針,並增加依靠集體、依靠基層的做法。在農村隨著農業合作化,增強抗災、自救能力,對生活沒有依靠的老弱孤寡殘者實行“五保”*(*五保:保食、保穿、保住、保醫、保葬(孤兒保教));在城市發展自救性生產和殘疾人生產,逐步減少了救濟對象。社會福利工作中,以自救性、收容安置、殘疾人生產為基礎,通過整頓、提高,並設立民政工業公司統一管理,形成了社會福利生產體系;通過改善孤老殘幼福利單位設施和生活條件,將原善堂醫療業務並組診所,舉辦敬老院,設置市盲聾啞人工作機構開展盲聾啞人福利事業等,促進社會福利事業發展。殯葬工作重點推行火葬,改革土葬和移風易俗,設立殯葬管理所和殯葬服務公司統一管理,加強服務。收容遣送工作轉以自流、外流人員為主要對象,裁併收容機構,設立收容遣送中轉站和“四邊”(邊勞動、邊教育、邊審查、邊遣送)農場,配合維護社會治安秩序,支援農業生產。
  “文化大革命”期間,廣州市民政工作受到干擾,但與人民群眾有密切關係的主要民政業務仍持續進行。
  國家進入『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後,廣州市民政工作在撈共十一屆三中全會的路線指導下,邁出了改革開放的新步伐,各項民政工作有所創新,有所發展。
  基層政權建設方面,配合完成了政社分設和撤區建鎮工作,並加強城鎮居民和農村村民委員會的建設,適應了城鄉經濟建設的發展需要。
  社會保障方面,優撫工作在全國率先實施對城鎮義務兵家屬普遍優待辦法,配合開展“雙擁”(擁軍優屬,擁政愛民),軍民共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活動,編纂出版《烈士英名錄》、《英烈傳》等書籍,教育後人。複退安置工作開展軍地兩用人才開發,對退伍軍人實行雙向選擇安置;接收安置軍隊離退休幹部,市、區、縣分別設幹休所進行妥善安置。社會福利工作,按照“社會福利社會辦”原則,多渠道、多層次、多形式舉辦社會福利生產和社會福利事業,在農村配合開展扶持貧困戶和扶持烈軍屬、退伍軍人發展生產,勤勞致富;在城市發展社會福利生產,分別由市民政部門直屬企業和區、街網點兩大系統管理,促使適應市場經濟,擴大殘疾人就業面,提高職工工資福利水平。社會福利事業逐步形成以市辦的為窗口,區、縣辦的為骨幹,街、鎮辦的為主體,民辦的作補充,家庭自我保障為基礎的新格局,由救濟型向福利型轉變,從單純供養向供養與康復相結合方向發展。成立廣州市殘疾人聯合會,加強和發展殘疾人事業。第七個五年計劃期末,社會福利院床位發展到3566張,比“六五”同期增長55.6%,城鄉社會福利企業總產值39.5萬元,比“六五”同期增長23.4%。
  社會行政管理方面,加強了婚姻登記工作的組織建設和業務建設,健全涉外婚姻的登記、管理和服務工作制度;殯葬工作探索改革新路子,在全國率先倡導骨灰撒向大海、骨灰入土植紀念樹,完善殯葬服務“一條龍”措施;辦理社團登記,依法管理,更好地發揮社會團體的作用。
  同時,發展民政經濟,成立廣州市殘疾人福利基金會、廣州市社會福利有獎募捐委員會和設立廣州市民政開發公司等,通過多種途徑籌集資金,支持發展社會福利事業。第七個五年計劃期間,廣州市民政事業費平均以每年18.65%的速度增長,社會有獎募捐已籌集資金1574萬元。為民政事業的發展提供了物質基礎。
  進入90年代,廣州市民政工作將加大改革力度,爭創新優勢,步上新臺階。其10年發展規劃的指導方針是:把民政工作納入黨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堅持民政事業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社會進步相適應;堅持民政事業多層次、多渠道、多形式的社會發展方向;積極面向基層、面向群眾,為國為民分憂解愁;注重社會和經濟效益,增強自我提高和發展的能力。發展的戰略目標是:農村基層政權的管理職能和服務功能普遍加強,村(居)民委員會成為職能健全、依法自治的基層群眾組織;在農村,在不同經濟發展地區建立起不同形式的社會保障制度,在城市建立起以社區服務為重點的多層次、多功能的具有一定社會化程度的社會福利體系;完善國家、社會、群眾三結合的擁軍優屬體制,優撫對象的生活達到小康水平,完善符合中國國情的退伍軍人和軍隊離退休幹部安置制度;社會行政管理形成法律配套、依法管理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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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事志

自秦漢起,廣州就是中國與世界各國友好往來的重要門戶。秦始皇統一嶺南後,作為南海郡郡治的番禺(即今廣州),便與南海諸國有頻繁的交往。兩晉六朝時期,已有外國僧人來廣州傳教。以後,外國貢使、商賈、僧人來往廣州日益頻繁。鴉片戰爭後的100多年間,中國深受列強的侵略和淩辱。其時,廣州對外交往交涉錯綜複雜,涉及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
  1949年,撈國成立後,結束了中國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歷史,中國政府奉行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廣州在解放後不久,便消除了外國在穗的殘餘敵對勢力。接著便開展並不斷發展同世界各國的交往和合作。改革開放以來,廣州市進一步敞開大門,走向世界,開創了多層次、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的對外交往新局面。
  一
  漢武帝平南越後,利用番禺的地理位置,開闢了一條由南海到印度洋的海上商路,即派使者沿著這條商路帶領艦隊出使東南亞和南亞諸國。大秦(羅馬)從公元2世紀初(漢和帝后期),不斷駛船越過印度洋進入南海,到達撣國(今緬甸)。而當撣國國王雍由遣使來漢“朝貢”時就帶來大秦國的幻人(魔術師)。此後,羅馬人就于東漢延熹九年(166)遣使直接航行到中國番禺(廣州)。漢帝國和羅馬帝國從此通過海路直接溝通起來了。這標誌著橫貫亞、非、歐三大洲的東西“海上絲綢之路”的最終形成。這是中西交通史上的偉大壯舉。對於“海上絲綢之路”起點的廣州來說,是對外交往的里程碑。漢代沿著“海上絲綢之路”來往的官方使團,一年之中有十幾次。各國國王或遣使以其珍貴的特產陸續向漢帝國貢獻。漢桓帝時安息國(今伊朗)的太子也到廣州訪問,受到熱情接待。
  西晉初,“大秦國奉獻珍寶來經於(廣)州,眾寶既麗,火布尤奇”;東晉末,獅子國使臣經10年跋涉首航廣州,其所獻玉佛像在建康供奉了近百年。
  隨著海上商路的開闢,外國僧人開始涉足廣州。自東漢建和元年(147)第一個佛教翻譯家安世高到廣州後,外國僧人來廣州傳教、譯經及建寺廟的,絡繹不絕。
  六朝時期,廣州對外交往已相當興旺,通過廣州來中國朝貢通商的國家大為增加。可考的有大秦、天竺(即印度)、獅子(今斯里蘭卡)、?賓(今克什米爾)、占婆(今越南中南部)等15個。當時的廣州“眾夷雜處,萬商雲集”,“舟舶繼路,商使交屬”,“久停廣州往來求利”,部分商人定居廣州成為早期僑民。六朝時外國僧人來廣州尤盛於前,影響較大的有求那羅跋陀、求那跋摩(功德鎧)、求那跋陀羅(功德賢)、曇摩伽耶舍、僧伽跋陀羅、達摩菩提、智藥三藏、波羅米陀(真諦)等。中國高僧智嚴、曇無竭、道善等也前往印度取經。
  隋代,朝廷在廣州“海上絲綢之路”的起點建南海神廟祭祀南海神,體現了朝廷對航海事業的重視。屯田主事常駿、虞部主事王君政出使赤土國(今馬來西亞境內),引來南洋十幾個國家“蠻夷朝貢者”接踵而至。由於對外交往的需要,隋代廣州已設有“緣邊交市置”、“南蠻使者”,掌管外貿及諸番關係。
  唐代海外諸國到廣州“朝貢”貿易更盛,“每歲有昆侖舶以珍物與中國交市”。廣州是唐代惟一設置市舶使的城市,為整個帝國總管邦交外貿,在對外關係上具有特殊的重要地位。當時外國人稱長安為摩訶支那(梵文Mahacina),意即大中國;而稱廣州為支那(梵文Cina),意即中國。廣州人口結構具有明顯的國際化特點。為加強管理,朝廷在廣州設“蕃坊”安置外僑。外國諸教名僧雲集廣州,盛況空前。“法流十道”、“寺滿百城”。
  兩宋時期,各國遣使來廣州向中國“朝貢”有159國次。中國政府委託廣州地方官依據各國攜來的“貢品”的數量和質量,決定相應的回賜。宋王朝也不斷派遣使節出使海外國家。宋朝政府繼唐在廣州設置“蕃坊”,估計當時外國人與漢人在這裏雜居者達數萬家之多。
  元代有人員來廣州“朝貢”、旅遊的國家和地區又遠遠超越宋代,據《南海志》一書所載,大德年間(1297~1307)與廣州有來往的國家和地區達141個,占元代全國“涉及國家和地區二百二十餘個”的60%有多。元代政府也重視派遣地方官員出訪,“詔諭諸蕃”前來貿易。在元朝使節的感召下,很多國家紛至遝來,有十幾個國家還與元朝建立了外交關係。元繼市舶制在廣州設“市舶提舉司”,辦理對外事宜。
  明代實行海禁,但官方朝貢照常進行。廣州與海外諸國的交往以“朝貢”為主。朝廷在廣州設有120多間的“懷遠驛”接待外國商使。市舶制機構沿襲元制稱“市舶提舉司”,曾廢,後複。據不完全統計,在海禁最嚴時期,暹羅來朝貢的達35次,平均每年一次多。明末,西歐各國的封建主、騎士、教士和航海家以及各個階層人士,不惜冒著生命危險,遠涉重洋,到廣州這個富麗繁榮、極具誘惑力的地方來尋求黃金,圓其“黃金夢”。葡萄牙一馬當先,先後組織以阿爾瓦雷斯(Jeorge Alvares)為代表的“官方代表團”和以安德烈(Fernao Peres de Andrade)為總指揮,由9艘船舶組成的“皇帝艦隊”,未經同意即駕大舶突至廣州,要求“朝貢”,被拒之屯門外。西班牙、荷蘭、英國等強盛的殖中華民國家接踵而至,他們的耶穌傳教士也打著“使中國人民承認和崇拜真神上帝”的旗號,到廣州來活動。
  清代,以廣州為起點的“海上絲綢之路”已向全球擴展,實現了廣州與世界的海上運輸大循環。廣州成為中國惟一的對外通商口岸、東西方交往的中心。清政府對廣州實行對外開放的特殊政策。
  清初在實行海禁的28年間,清政府與外國的往來主要還是沿襲明代的朝貢貿易。為管理日趨興旺的中外貿易,處理與此有關的各種交涉和交往,清政府在廣州設立粵海關,建立洋行制度。開海貿易後,粵海關便成為全國惟一的海關。中國和西方列強的全部貿易都雲集在廣州。這一時期,長達156年之久,廣州以其得天獨厚的地位,處於對外交往高度發展的黃金時代。
  鴉片戰爭前,著名的西方傳教士——英國的馬禮遜(Robert Marrison)、皮爾遜(Aexander Person)、羅克哈忒(Wiuiam Lockhand),美國的阿拜爾及碑治文(Reve C.Bridgman)、伯駕(Parker Peter),先後到廣州傳教、辦學、行醫。廣州得西方風氣之先,出現了中國最早一批受過西方高等教育的知識分子,頻繁的對外交往,造就廣州輩出的外事名人。
  二
  鴉片戰爭後的一段時期內,廣州仍是中國對外交往的主要口岸,清朝政府指定廣州的官員辦理外交。其後外國侵略勢力迫使清朝中央政府直接與之交往,而中外貿易的中心則自19世紀50年代開始逐漸由廣州轉移到上海,廣州在中外關係中的地位也逐漸下降。儘管如此,廣州作為重要的開放口岸,仍在中外交往與衝突中佔有引人注目的地位。廣州的對外事務繁多,涉及面廣,常與整個中外關係的格局聯繫在一起。在反抗西方國家的侵略,維護民族獨立與國家尊嚴,實行對外開放、溝通中外經濟文化關係等方面,廣州對近代中國的發展有著重要作用。
  鴉片戰爭前,若干西方國家已開始任命管理該國在廣州商務的領事官員,但清政府對其地位不予承認。鴉片戰爭後,根據中外條約,外國陸續在廣州設立正式的領事機構。清朝時期,在廣州設立領事的國家近20個,中華民國時期則超過20個。其中不少國家如英、美、俄、法、德、日等國的領事機構,依恃不平等條約,維護他們的侵略權益,干預中國司法行政,成為殖民主義、帝國主義在穗勢力的代表。
  與西方各國積極在廣州設立領事機構相比,如全國其他口岸一樣,在廣州市設立正式的地方對外交涉機構的過程顯得非常緩慢。清朝直到宣統年間才在各省設置交涉使司作為正式外事機構,在此之前,廣州的督撫大員親理對外事務,地方官員襄助其事,而一些專門的外事機構只是他們的私人咨詢和辦事班子。中華民國年間,中央政府統攬外交大權,鑒於廣州在中外關係中的突出地位,先後在廣州設置中央外交派出機構。中華民國17年(1928)南北統一之前,廣州政權經常與北洋軍閥政權相對抗,在外交上也獨自設置一些機構。日軍侵佔廣州時期,汪偽政權仿照國民政府的做法,在廣州設置偽外交派出機構。
  廣州是兩次鴉片戰爭的發生地,是這一時期中外關係、中外矛盾交織衝突之所在。在這裏發生的兩次鴉片戰爭改變了中國歷史的進程。廣州人民在戰爭期間英勇抗擊侵略者,在戰爭之後同樣堅決地抵制西方勢力的滲透。在近代,廣州及廣東沿海人民對西方殖民者掠賣華工這一罪惡行徑進行了一系列的交涉,並開展了著名的抵制美貨運動。由於外國侵略勢力蔑視中國政府,淩辱廣州人民,有關交涉案件也經常發生。中華民國時期以孫中山為首的革命政權與帝國主義勢力進行針鋒相對的鬥爭。中華民國14年英、法、葡軍警屠殺廣州人民的“沙基慘案”,引發了廣州人民大規模的反帝抗暴鬥爭。中華民國時期廣州史上最慘痛的一頁是日軍侵佔廣州,肆意屠殺民眾,淫虐劫掠無惡不作。廣州人民進行了不屈不撓的抗日鬥爭,戰後對蹂躪廣州等地的日本戰犯進行了審判。中華中華民國幾十年歷史中,廣州同樣是中外交往和發生交涉較為頻繁的中心城市。
  隨著中外交通和貿易的發展,為逃避舊社會反動統治的壓迫和剝削,加上西方殖民者掠買華工出洋,在廣州出現了多次移民海外的浪潮,廣州人的足跡遍佈世界各地,並定居下來,成為華僑、華人。據統計,原籍廣州的華僑、華人分佈在世界70多個國家和地區,總數達100多萬人。廣大華僑、華人素有愛國愛家鄉的傳統,對祖國和家鄉作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也為居住國的建設添磚加瓦,為中外在各方面的交流起了橋樑作用。
  廣州與港英、澳葡的關係及有關交涉構成廣州外事中富有特色的內容。港、澳是中國領土,被租占前隸屬廣州府,近代為外國侵佔,但與廣州的政治、經濟、文化聯繫異常緊密。兩地人民身處外國統治之下,但富有強烈的民族意識,在反抗外國壓迫的過程中得到廣州人民的聲援和支持;同時,他們也對廣州、對祖國內地人民的反帝反封建的運動予以精神上的支持和物質上的幫助。從清末到中華民國,這種相互支持、相互幫助的關係得到不斷的鞏固和加強,在政治上最為典型的事例是中華民國14年至中華民國15年(1925~1926)的省港大罷工。香港、澳門人民一致支持廣州和全國抗日戰爭的動人事蹟,更是中華民族史上悲壯絢爛的一頁。穗港、穗澳人民長期保持密切的血肉相連的民間交往,在政治、經濟、文化方面密不可分,同時,三地官方的往來,自清末至中華民國也呈現出日漸增多的趨勢,所發生的一些交涉事件,由三方官方機構處理。穗港、穗澳關係在某種程度上體現了中英和中葡關係。
  近代帝國主義對廣州的侵略達到了瘋狂的地步。他們劫奪廣州地方政權,先後在廣州建立了英法聯軍委員會和日偽政權,在廣州駐紮軍隊,形成了外國在穗的強大殖民勢力。這種勢力以沙面租界為中心。英國、法國在第二次鴉片戰爭後迫使清政府將沙面劃為租界,這片面積為330畝的小島,在英法及其他國家的經營下成為南國大地上一個特殊的“國中之國”。直至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沙面租界才由中國政府收回。以英、美、法、俄、日等國為首的外國勢力還長期把持廣州海關,控制廣州的外貿、金融、交通、航運業,把持著廣州的經濟命脈。天主教、新教等西方宗教勢力,經過長期的發展、滲透,進入了廣州的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在教育、醫療、新聞出版等方面,西方各國也在廣州建立了一些機構。
  近代廣州的外事,是整個中外關係史的縮影和典型,也是影響廣州近代史的一個不容忽視、具有特殊意義的重要因素。
  三
  新中國一告成立,就在當時國際上兩大陣營的鬥爭中,站在以蘇聯為首的和平、民主、民族獨立和『社會主義』力量方面,反對以美國為首的帝國主義和各國反動派。從新中國誕生起,廣州人民便不斷地開展民眾對外運動,反對帝國主義對新中國的敵視和侵略,支持亞、非、拉人民反帝救國的正義鬥爭,抗美援朝以及支持越南人民的抗法鬥爭,對保衛國家的安全、維護世界和平作出了貢獻。隨著中國與外國友好關係的發展,到廣州參觀訪問的外賓逐年增加,50年代初應撈共中央、國務院和各部門邀請來廣州的外賓平均每年1000人次左右,到50年代後期、60年代前期,平均每年4000人次。在“文化大革命”中,全國各地的對外交往遭到破壞,廣州也不例外,但“文化大革命”期間,到廣州訪問的外賓,尤其是國賓,仍然是絡繹不絕。從1966~1975年,每年都有兩批至3批外國首腦代表團訪問廣州,主要是亞、非、拉發展中國家。
  新中國自誕生之日起,就決定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發展對外貿易和經濟合作。廣州這個歷經2000多年不衰的重要口岸城市,撈國建政後迅即開展對外經濟交往,對外貿易出口值和利用外資金額均居內地各省市前列。從1957年開始,國家決定每年春秋兩季在廣州舉辦中國出口商品交易會,世界各國和各地區數以萬計的商人和各類代表團雲集廣州,從1957年春至1990年秋共舉辦68屆,100多個國家和地區累計22萬人次參會。
  撈國撈國建政初期,一般地方政府沒有專職的外事機構,只在省、市黨委設有國際活動指導委員會,承辦中央交辦的涉外事務。廣州以其特殊環境,解放後在國家對外交往中發揮著通道作用,外事接待任務比較繁重,成立了專職的外事機構——廣州市軍事管制委員會外僑事務處,管理省市涉外工作。以後隨著外事任務的不斷變化,外事機構也不斷健全。民間對外友好團體也應運而生。1949年12月,成立了第一個對外友好團體——中蘇友好協會廣州分會。1956年成立了中國人民對外文化協會廣州分會(後為中國人民對外文化友好協會廣州分會),開展了更為廣泛的民間對外交往活動。
  解放後3年內,便關閉了各國駐廣州的舊領事機構,清除了外國在穗的殘餘勢力,“把房子打掃乾淨”。1950年起,蘇聯、越南、波蘭、捷克斯洛伐克、印度尼西亞等與中國新建交的國家根據相互的協定,先後在廣州設立或籌建領事機構。他們的人員除開展各自的領事業務關係外,與廣東省、廣州市官方負責人有著較頻繁的交往。
  四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作出了對外開放的決策。廣州市是最早實行對外開放的城市之一,充分利用中央給予的優惠政策,開創了多層次、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對外交往的新局面,讓廣州走向世界、讓世界瞭解廣州。
  對外開放以來,由於交往的國家和領域不斷擴大,應邀來廣州訪問的各國各界朋友迅速增加,最高年份達3萬人次,其中外國元首、副總理以上級別的高級代表團每年在50批~60批之間。廣州與港澳官方和民間往來更加頻繁,雙方行政管理部門和業務部門之間的合作也逐年增加,到80年代後期,每屆廣交會均接待近百個國家和地區的客商達3萬人次。出訪團組逐年增加,出訪地遍及五大洲30多個國家和地區,並進行了政治、經濟、文化、藝術、體育、衛生和科技方面的廣泛和實質性的交流。
  1979~1989年,廣州市先後與日本的福岡、美國的洛杉磯、菲律賓的馬尼拉、加拿大的溫哥華、澳大利亞的悉尼、意大利的巴裏、法國的里昂、德國的萊因河畔法蘭克福、新西蘭的奧克蘭等9個國家的9個城市建立了友好城市關係。廣州市的港口、商貿集團、醫院、學校、電視臺、圖書館等單位也相應與外國的對口單位建立了友好協作關係。廣州市與上述這些友好城市和友好單位的交往,形成了層次高、規模大、形式新、效益好的空前活躍局面,並已逐步轉向以經貿合作為重點的實質性交流,成為廣州市擴大對外開放和走向世界的重要橋樑。
  在對外開放中,廣州市政府憑藉國家給予的特殊政策和靈活措施,充分發揮廣州毗鄰港澳、海外華僑眾多的優勢,制定了以外經外貿為導向的經濟社會發展戰略和扶持外貿發展的措施。接著提出了“發展港澳、主攻歐美、面向全球”的宏偉目標,並著手在歐美和港澳地區組建境外的貿易機構,編織一個以廣州為基地、以港澳為紐帶、以美國紐約和德國漢堡為橋頭堡的放射型市場架構,把技術、產品、資金和勞務“打出去”,到境外辦企業和對外承包工程,以此實施對外經濟援助。
  80年代初,廣州市各外貿專業公司都在香港建立了貿易機構,同時在漢堡和紐約設立了世界貿易中心廣州分部。到80年代後期,在境外各種類型的公司超過100家,除港澳地區外,還分佈在美、加、德、比利時、荷蘭、澳大利亞、毛里求斯、泰國、巴基斯坦等10多個國家,在北美、南美、西歐、東歐、大洋洲、東南亞等地均建立了貿易機構及生產廠。後來又在國外重點國家和重點城市建立“廣州商貿中心”。廣州出口商品市場已擴大到五大洲140多個國家和地區。對外開放以來,外貿出口商品總值以遞增22.33%的增長速度居全國大城市前列和計劃單列城市的第一位。勞務輸出已達1萬多人次,輸向30多個國家和地區。國際承包工程進展順利,已在加納、厄瓜多爾、斐濟、斯里蘭卡、伊朗等國家及港澳地區承建了10多個工程項目和經援項目,帶動了勞務、物資和機電設備的出口。
  參照國際間投資活動的慣例,結合廣州的實際情況,廣州市採取多形式、多層次的做法,通過開展經常性的聯誼、懇談、節慶活動和到港澳、國外舉辦洽談會、展銷會等辦法,介紹廣州的投資環境,進行招商宣傳,市領導親力親為,凡有重點客商來訪均出面接見,介紹廣州的投資環境,為外商投資牽線搭橋。
  到1991年年底,來廣州投資的國家和地區已達30多個,簽訂的利用外資項目共1.52萬項,合同規定客方投資額45.85億美元,實際利用外資19.96億美元。已登記註冊的外商投資企業達1985家,註冊資本28.44億美元,在全國大城市中居於領先地位。外商直接投資累計達1.87億美元。世界上有27家銀行在廣州設立了辦事處。中國銀行廣州分行、珠江分行與世界155個國家和地區的1447家銀行、4000多個機構建立了業務聯繫。1985~1988年,廣州市各單位通過各種方式、渠道引進港澳和外國專家3500多人。
  在廣泛的對外交往中,湧現了大批對廣州市的建設事業作出重大貢獻的國際友人。為表彰他們的事蹟,廣州市政府授予3批7位有功外國人士“廣州市榮譽市民”稱號和為有突出成績的外國專家頒發“撈共廣州市政府獎狀”。
  實行開放政策以後,廣州市因公出國人員和外國來穗人員大量增加,為此,撈共廣州市政府外事辦公室於1988年10月起受權頒發廣州市臨時因公出國(境)人員的護照和出境證明,申辦外國簽證,負責審結廣州市各單位申請外國人來華簽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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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志

清代的封建王朝實行中央集權制,對官員的管理建立了與集權制相適應的人事制度,除中央設吏部外,各級地方政府均未設立專門的官吏管理機構。當時因權力高度集中,一切有關地方主要官員的遷調、任免、考核、獎懲、俸祿、退休等均報朝廷集中辦理。清代選拔官員的主要途徑是科舉考試,此外,還有特簡、蔭敘、考職、捐納等渠道。清朝對官吏還實行考核制度和俸銀、祿米及退休制度。
  中華民國初期,廣州市政府尚未設立專門的人事機構,有關人事工作由總務科辦理。中華民國18年(1929)8月,市政府在秘書科下設立人事股,其工作僅限於職員簽到、請假登記和任免狀轉發。中華民國34年12月,廣州市依據國民政府頒發的《人事管理條例》成立市政府人事室。人事室受上級銓敘機關的指揮監督,並承市長之命綜合管理市政府所屬機關工作人員的銓敘、考核、給恤及其他人事管理事項,同時管理市政府所屬各單位的人事機構,職權有所擴展。
  中華民國時期廢除了封建專制下的官吏制度,基本建立了較科學的人事管理制度。中央政府頒佈了一系列建立和完善公務員制度的法律法規,廣州市政府依照有關法規,也相應制定了政府機關工作人員的任免、遷調、考績等辦法。但因政治腐敗、政局動盪,實際上,這些人事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條例未能貫徹執行,人事部門的作用未能得到很好的發揮。
  新中國的人事制度,在『社會主義』改造時期基本確立。廣州自1949年10月解放至今,人事工作的發展和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完善,大致經歷了三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是從撈國建政後至“文化大革命”前。這是廣州市人事機構逐步建立、人事管理體制逐步形成、人事工作在曲折中發展的階段。
  1949年10月撈共廣州市政府成立,下設市人民政府人事處。隨後,政府各部門也相應建立了人事管理機構。人事部門在撈共廣州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領導下,負責市政府系統各單位工作人員的調配、教育培訓和管理等工作。1953年10月,市委分戰線領導,市政府黨組撤銷,市政府人事局劃歸組織戰線。此後,市政府的人事工作機構和人事幹部力量,幾經變動而有所削弱,人事管理的正常工作也受到一定影響。
  1964年1月,廣州市根據撈共中央“在加強黨委組織部門和宣傳部門的同時,也應相應地加強國家機關人事部門”的指示,成立廣州市人事局。由此,政府的人事工作得到加強,人事業務不斷拓展。根據這一時期中心工作的需要,廣州市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幹部的吸收錄用、調配、任免、獎勵、懲戒、考核、培訓、工資福利、退職退休以及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大中專畢業生分配等規章制度,並逐步形成了高度集中、適應計劃經濟體制需要的人事管理體制,對社會的穩定和發展起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廣州市這一階段的人事工作也受到“左”的思想干擾,如選拔錄用幹部標準片面強調家庭出身和社會關係,幹部培訓偏重政治理論忽視文化知識和業務能力等。
  第二個階段即“文化大革命”期間。這是廣州市人事工作遭到嚴重破壞的階段。
  1966年“文化大革命”開始後,廣州市各級人事機構大多被砸爛、撤銷,人事管理體制混亂,人事幹部下放改行,人事工作基本處於停滯和癱瘓狀態。1968年,市革委會政工組設立組織辦,只負責大中專畢業生分配、少量的幹部調動和幹部的福利工作。1973年,市委組織部恢復成立,設立幹部二處和四處,承擔原市人事局的部分職能。但人事業務工作仍未能完全開展。
  第三個階段是從1978年12月撈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至1990年年底。這是廣州市人事管理機構逐漸恢復並不斷得到加強、各項人事制度在改革中逐步建立健全的階段,也是撈國建政以來人事工作發展較平穩、迅速,取得豐碩成果,對社會經濟發展貢獻較大的階段。
  1980年3月,廣州市人事局恢復成立。此後,廣州市人事部門大力加強自身建設,各級各部門人事機構相繼建立,人事幹部隊伍日益壯大,素質不斷提高,人事工作業務範圍不斷擴大。在市委、市政府及上級人事部門的領導下,廣州市人事部門堅決貫徹執行撈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解放思想,實事求是,開拓創新,為經濟建設服務,為改革開放服務,為基層服務,為促進廣州市『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作出了積極的貢獻。
  第一,改革幹部選拔錄用制度,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做好幹部的任免、獎懲工作,為廣州市幹部隊伍注入生機與活力。1981年,市恢復考試錄用幹部方法,從城鎮待業高中畢業生和在職職工中招考選拔幹部。1983年,市全面實行“公開招考擇優錄用”的幹部選拔制度。1984年,為解決自學成才人員的錄用問題,市人事局制定了《吸收錄用幹部問題的若干規定》。據此,廣州市選拔錄用了一批自學成才的國家幹部,在社會上引起了很大反響。1990年,為解決市機關幹部年齡老化、結構不合理、補充人員渠道不暢等問題,市人事局按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採取統一推薦、統一考核、統一命題、統一考試和麵試的辦法,從市部分企事業單位選拔優秀青年充實到各機關。這一重大舉措,受到國家人事部錄用司和省人事局的高度稱讚。11年來,人事部門為廣州市各行業選拔錄用幹部74196名。依法任免市管幹部1212人次。全市有1萬多人次先後獲得“六種”獎勵,其中,1990年廣州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院長鐘南山、廣州粵劇團藝術總指揮紅線女和廣州博物館名譽館長麥英豪同志被省政府授予通令嘉獎,這是廣東省當時授予的最高行政獎勵。
  第二,搞好幹部調配工作,多渠道、多途徑培訓幹部,壯大幹部隊伍力量,提高幹部隊伍素質。1980年以來,廣州市共接收高校畢業生27520人,軍轉幹部7215人,從外地調進幹部19845人,其中部隊隨軍家屬2050人,緩解了幹部特別是專業技術幹部數量不足的矛盾,改善了幹部隊伍結構。同時,解決了7938名幹部的夫妻分居問題,消除了他們的後顧之憂。1987年,為適應外向型經濟發展需要,組織了廣州市外向型企業管理人才赴港實習培訓,探索出一條外派培訓的新路子。同年9月,設立“廣州市外向型企業管理人員赴港實習培訓專員”,這在國內尚屬首創。爾後,外派培訓業務不斷發展,培訓地域發展到組團赴美國、日本、西歐等地,取得了很好的效益,受到市領導和上級人事部門的讚揚。1987年以來,通過國務院引進辦審批的廣州市外派實習培訓達1500多人次。1988年,廣州市人才培訓中心——北秀大廈落成。從此,市人事局有了自己的幹部培訓基地,幹部培訓工作全方位展開,先後舉辦了大學畢業生及軍轉幹部崗前培訓、人事幹部崗位培訓、外向型人才培訓、廠長經理培訓,以及工資業務培訓、外語培訓等。同年,市人事部門開始承擔社會科學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工作。11年來,市人事部門通過各種途徑教育培訓幹部及專業技術人員10多萬人次。
  第三,大力開展人才交流和引進工作,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廣州市人才交流工作起步較早,走在全省乃至全國前列。1984年,廣州市人事局成立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隨後,市屬各區、縣人才交流中心相繼成立。接著,廣州市在省內率先建立了“社會人才資源庫”、“人才智力銀行”,成立外資企業人才服務中心。同時,市人事局還為區街、鄉鎮企業推薦“星期六工程師”,開展人才智力下鄉活動,對此,市委書記謝非稱讚:“人事部門積極支持鄉鎮企業解決人才不足的做法很好。”1987年9月,在全國人才智力支援鄉鎮企業經驗交流會上,廣州市作為先進代表發言並獲一致好評。另外,廣州市還制定了《廣州市人才流動暫行規定》等條例,促進人才的合理流動。這樣,改變了過去那種單一的行政指令性幹部調配制度,實行以計劃為主,人才交流、社會調節為輔的雙軌幹部流動制度。
  改革開放之初,廣州市各類人才奇缺,1980年全市專業技術幹部僅有6萬多人,人才密度為6.5%。為此,市人事部門採取各種靈活措施和特殊政策,大力引進各類人才,至1990年,全市專業技術幹部總數達16萬多人,10年增添10萬人才,人才密度超過16%,人才數量從全國十大城市的第九位躍居到第四位。為充分調動廣大知識分子的工作積極性,至1990年,廣州市為9858戶專業技術幹部和教師解決家屬“農轉非”3.18萬名,為20.6萬專業技術人員評定了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市人事部門在積極引進國內人才的同時,也努力開闢引進國外智力新途徑。1984年,市人事局抓住機遇,向市委、市政府提出由人事部門管理引進國外智力的建議,並得到市領導支持。由人事部門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工作,開國內先河。從此,廣州市引進國外智力的路子越走越寬,渠道越來越暢通。1989年6月,在全國引進國外智力成果展覽會上,國家引進辦特為廣州市開闢了“廣州廳”,全市8個系統72個單位105個項目參加展覽,受到中央領導的好評。
  第四,努力改善幹部的工資福利待遇,做好幹部的退休、離休工作,積極為廣大幹部辦實事、辦好事。 自市人事局恢復成立以來,人事部門堅決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市的有關工資政策,逐步提高廣大職工的生活水平,廣州市在1981年、1982年、1986年、1988年、1989年,先後進行了5次工資調整。1985年,按照國家的統一規定,改革了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制度,廢除了等級工資制,實行以職務工資為主的結構工資制,初步建立起能較好地體現按勞分配原則的新工資制度。至1990年,為機關事業單位調整工資達59萬人次,市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人均每月工資達273.14元,比1980年的90.78元增長了兩倍多。為使符合退休條件的幹部及時退下來,實現幹部隊伍的新陳代謝,11年來,廣州市共為4萬多名幹部辦理了退休手續。至1990年,廣州市有退休幹部49506人。市人事局主管的廣州市第一、第二幼兒園和廣州市幹部療養院3個福利性單位也在改革中穩步發展。市一、二幼雙雙被評為市一類一級幼兒園,並且多次被評為“六好”園所。從1984年起,廣州市幹部療養院努力探索多功能辦院的新路子,現已發展成為療養康復、度假、旅遊三位一體的幹部療養基地。
  第五,加強人事部門的自身建設,為各項人事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組織保證。人事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這要求人事幹部具有較好的政治素質和較高的文化、專業水平。歷年來,市各級人事部門除嚴格選用幹部外,同時大力加強自身建設。1981年,市人事局舉辦了首期人事幹部培訓班,1982年,設立專門的人事幹部培訓機構和培訓中心,1987年,開始有計劃地對人事幹部進行專業(崗位)培訓和學歷培訓。市人事局還先後舉辦了3次專題講座,培訓基層人事幹部4000多名。另外,人事部門十分重視勤政廉政建設,大興調查研究之風,努力改進工作作風和工作方法,想方設法為基層服務、為群眾服務。同時,廣州市人事部門重視人事信息化建設。自1984年起,市人事局開始籌建“廣州市人事信息管理系統”,1988年,廣州市人事信息管理系統建成,共錄入27萬名幹部的信息資料,該系統在全國人事部門處於領先地位。此外,在簡政放權、企事業單位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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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志

廣州的檔案工作歷史悠久,古代根據檔案記載編史修志,為後人留下了寶貴的文化遺產。
  宋代,各州、縣普遍設有收貯文書檔案的架閣庫。據文獻記載,明清兩朝廣州府衙署設有架閣庫,檔案工作的記載,也散見於史籍中。1840年鴉片戰爭後,廣州出現了外文檔案、電報檔案和科技檔案。第二次鴉片戰爭時,英法聯軍攻佔廣州城,各衙門檔案被劫一空,有的至今流落海外。
  中華民國時期,廣州市的政府機關和銀行等企業、事業單位設置了檔案工作。20世紀30年代中期,在文書檔案改革運動(中華民國16年(1927),國民政府的文書運轉和檔案管理與行政效能的需要不相適應,公文手續繁瑣,運轉遲緩,檔案由卷閥把持,管理紊亂。為提高行政效率,以內政部次長甘乃光為首的一批政府人士積極倡導行政效率運動。文書檔案改革運動是該運動的重要組成部分。)的推動下有了較大發展。日軍侵佔廣州時,廣州市政府及企業事業單位的檔案損毀極多。
  廣州市的檔案事業,是在新中國成立以後逐步建立和發展起來的。廣州淪陷初期,黨政機關及企事業單位的文書工作尚無健全制度,機關文件管理普遍較亂,積壓文件材料甚多,以至影響查閱和使用。1955年3月,撈共廣州市委辦公廳召開全市黨委機關第一次檔案工作會議,傳達黨的第一次全國檔案工作會議精神,制定並通過了《撈共廣州市各級機關檔案工作暫行細則》和《撈共廣州市各級機關文書處理工作暫行細則》,開始了檔案工作的制度建設。1957年2月,全市政府系統(包括企業)第一次檔案工作會議後,推行文書處理部門立卷的做法。1958年全國開展“大躍進”運動,在“全黨辦檔案,全民辦檔案”的口號下,廣州市發動幹部群眾,突擊清理了新中國成立以來未經整理立卷歸檔的文件材料,對檔案工作起了一定的促進作用。同時,受“大收、大編、大寫、大用”和“檔案萬物化”的影響,檔案的收集和參考資料的編寫曾偏離了檔案工作軌道,超出正常的檔案工作範圍,但很快得到糾正。1959年年底,基本結束了大規模的清理積存文件材料工作,扭轉了檔案文件管理混亂的局面,並普遍成立了機關檔案室,從而形成了廣州市檔案事業的基礎。
  1959年,全國實行黨政檔案工作統一管理,確立了檔案工作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體制,廣州市檔案管理局、廣州市檔案館及各區縣檔案科、館相繼成立,標誌著廣州市檔案工作進入發展新階段。此後幾年間,檔案事業管理的範圍由市級黨政機關向企事業單位、區(縣)級機關、街道和農村人民公社擴展,管理的對象由文書檔案發展到科技檔案,管理人員逐漸增多,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健全。這一時期,還大規模地開展城市建設檔案工作,基本改變了過去基建檔案工作落後及管理分散淩亂的狀況,使之更好地為城市規劃、城市建設、城市管理服務。但是,在國民經濟困難時期,檔案工作備受影響,業務建設處於停頓狀態。在精簡機構中,檔案人員編制壓縮,有的區(縣)撤銷了檔案科,只保留檔案館,個別檔案館甚至也被撤銷了。由於檔案業務人員缺乏,許多機關又重新出現文件材料大量積壓的現象。同時,由於物質條件的制約,無論是市、區(縣)檔案館還是檔案室,檔案保管條件普遍較差,準備動工興建的市檔案館大樓停建。此外,這時期生產的用於印製文件材料的紙張質量普遍下降,影響檔案文件壽命,增加了檔案保護工作的難度。
  “文化大革命”中,檔案工作被誣衊執行了“反黨反『社會主義』的黑線”,檔案人員被誣為“舊人員”,全市90%以上的檔案幹部下放幹校勞動或調離崗位,行之有效的規章制度被破壞,不少基層單位檔案回到分散管理的狀態。“文化大革命”初期,一些檔案部門受衝擊,市一級單位中有43個發生過檔案被搶事件。為了保護檔案安全,許多單位把檔案轉移到條件很差的山區保管。此期間,因黨政機關癱瘓,再次出現文件材料大量積壓無人整理的問題。廣州市革命委員會成立後,曾組織清理檔案工作,但在“鬥、批、改”中,提出檔案要“少而精”的口號,處理銷毀了一批有保存價值的檔案文件;並錯誤地否定了原來的檔案整理方法,重新拆卷整理,造成了檔案工作的損失。在此期間,一些領導幹部和檔案人員想方設法保護檔案的安全,為減少“左”傾錯誤給檔案帶來的損失作出了貢獻。“文化大革命”後期,特別是在鄧小平主持中央工作後對各行各業進行整頓的情況下,廣州市的檔案工作有了一定程度的恢復。1976年2月起,市、區、縣檔案館陸續恢復。
  撈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撈共中央和國務院為所謂“檔案工作中反黨反『社會主義』黑線”徹底平反,廣州市檔案工作者長期受壓抑的思想得到解放。1980年1月和12月,廣州市相繼召開全市檔案工作會議和全市科技檔案工作會議,貫徹全國檔案工作會議提出的“恢復、整頓、總結、提高”的方針和任務,部署檔案恢復整頓工作。在恢復、整頓中撥亂反正,批判肅清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對檔案工作的干擾破壞,肅清“左”的思想影響,恢復、健全檔案工作的規章制度。與此同時,恢復了廣州市檔案處和各區、縣檔案科,黨政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的文書檔案工作和科技檔案工作重新開展起來,各單位的黨政檔案和科技檔案也恢復了集中統一管理。以廣州市城建檔案館的成立為標誌,城建檔案工作進入了一個新階段。在恢復、整頓過程中,由於解放了思想,糾正了過分強調檔案工作的政治性和機要性的片面認識,注意配備具有較高文化素質的檔案人員,加強對檔案人員的業務培訓,重新組織建立了檔案工作人員隊伍,為發展檔案事業從組織上提供保證。經過3年的努力,全市基本完成了檔案工作的恢復、整頓任務。為鞏固和發展恢復、整頓的成果,制訂了1983~1985年廣州檔案工作發展規劃;並且,開展檔案理論研究工作,成立了廣州市檔案學會,創辦了會刊。
  此後,廣州市檔案事業出現了全面發展的局面。市委、市政府辦公廳及區(縣)委、區(縣)政府辦公室實現了文書處理部門立卷,使“文化大革命”以來市、區、縣檔案處(館)、科(館)文書材料立卷的繁重負擔逐步得以擺脫,重新實行國家檔案事業管理部門統籌下按專業統一管理的體制,加上市、區、縣檔案管理部門力量的充實,廣州市檔案事業出現了蓬勃發展的局面。從1983年起,為貫徹撈共十一屆三中全會關於黨的工作重點轉移到經濟建設上來的精神,根據國家檔案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的部署,進行了農業科技檔案工作、農業區劃檔案工作、清理積存會計檔案、科研項目檔案材料歸檔檢查、大中型工業企業檔案工作普查和引進技術設備檔案等專項工作。同時,自行開展了婚姻登記檔案工作、中外合資合作經營企業檔案等工作,一些部門也根據上級業務部門的部署,開展或加強了本專業的專門檔案工作,大大拓展了檔案工作的領域。文書材料立卷歸檔工作,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建立了案卷質量標準,工作逐步規範化、標準化,並對文書立捲進行改革。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的檔案管理,從分散管理發展到文書檔案、科技檔案分別集中統一管理。80年代後期,提倡檔案綜合管理和開展企業檔案達標升級活動後,又出現了一個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全部檔案集中統一管理的模式。檔案的整理、檢索、編研、利用等其他業務建設都有了較大發展。根據1980年全國省以上檔案館工作會議關於開放歷史檔案的精神,1985年全國檔案館工作會議關於滿30年的檔案分期分批向社會開放的精神,廣州市各檔案館經過調查研究和鑒定,對館藏檔案劃分開放與控制使用的範圍,1988年開始向社會開放。在編修地方誌工作中,各檔案局(館)積極承擔修志任務,配合提供檔案資料。檔案專業教育和檔案理論與實踐的研究,也從無到有,並取得了一批成果。1985年,廣州市檔案界建立了與計劃單列市、沿海開放城市檔案部門的固定聯繫與交流,並開始了與境外、國外同行的交往。
  《撈國檔案法》(以下簡稱《檔案法》)及其《實施辦法》頒佈以後,廣州市各級黨委、政府和檔案部門組織對《檔案法》進行宣傳、學習,並實行由各級人大常委會組織,檔案部門參與的一年一度執法檢查,促進依法治檔新秩序的形成。各級檔案管理部門還抓住這一有利時機,通過報紙、電臺、電視臺等傳播媒介和舉辦展覽、咨詢等形式,大力宣傳檔案和檔案工作,努力提高社會檔案意識,為檔案事業的發展營造良好的外部產環境。
  隨著廣州市的國民經濟實力逐步增強和各級黨委、政府對檔案工作的重視以及作為對檔案發揮了效益的回報,檔案事業經費逐年有所增加。1980年,廣州市檔案館和市屬12個區縣檔案館總計只有檔案業務費3.5萬元,1990年全市檔案館事業費達101.8萬餘元。在良好的外部環境下,廣州市市、區、縣檔案館都新建或擴建了檔案館庫,添置設備,明顯改善了檔案保管條件,為豐富館藏提供了條件。從1982年至1987年,廣州市市、區、縣共投入269萬元新建、擴建檔案館,使全市檔案館實用面積達3777平方米,比1980年增加2.4倍。1987年,廣州市檔案館和郊區、荔灣區檔案館購進微型電子計算機,市檔案館還引進縮微系列設備,用於館藏重要全宗檔案的縮微拍攝,表明廣州市檔案事業進入應用現代技術設備管理檔案的階段。
  至1990年年底,廣州市有14個檔案館:廣州市檔案館、廣州市城市建設檔案館和12個區縣檔案館,館藏從1983年全國檔案館實行統計年報制度時的檔案15.88萬卷、資料4.78萬卷冊,分別增加到42萬餘卷和7.87萬餘卷冊,並打破了館藏文書檔案單一結構的局面;1990年全年接待查閱檔案9665人次,提供檔案資料3.38萬卷次,表明各級檔案館已成為市、區、縣各自的檔案保管中心和利用中心。1989年年底,全市有檔案室880個,其中綜合檔案室130個,文書檔案室568個,科技檔案室92個,專業檔案室90個,檔案庫房總面積1.55萬平方米,專(兼)職檔案幹部2355人(其中專職1391人,兼職964人)。受過大專以上檔案專業訓練的人員由1984年以前的8人增加到1990年年底的400餘人。
  廣州市檔案事業幾經波折,已發展成為具有相當規模的社會事業。數十年的實踐證明:無論是社會出現政治動盪,國民經濟出現暫時困難,還是大規模精簡機構,都必須保證檔案工作正常開展的必要條件,保護檔案的安全,避免出現嚴重的文件材料積壓現象,影響日後查閱利用。要堅持文書處理部門立卷和按專業統一管理的檔案工作體制,充分發揮兩個積極性,使檔案工作向廣度和深度發展。檔案部門首先自身要提高檔案社會意識,並通過宣傳和檔案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來提高社會檔案意識,使檔案工作實現由封閉型半封閉型向開放型的轉變,提高主動及時有效地服務的作用,最大限度地發揮檔案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展望21世紀,廣州市檔案事業必將有更大的發展,一個依法管理的,以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檔案工作為基礎,以檔案館工作為主體,以檔案科研工作、檔案教育工作、檔案宣傳工作、檔案外事工作為支持的現代檔案事業將會更加完善,檔案信息資源也將進一步開發,為社會發展和進步作出更大的貢獻。

 樓主| 發表於 2007-5-3 23:36:17 | 顯示全部樓層

勞動志

清道光二十五年(1845)英國商人柯拜在廣州黃埔設立船塢,近代產業工人開始在廣州出現。伴隨著這支產業大軍的成長壯大,廣州有了勞動管理,逐漸建立了勞動就業、失業救濟、勞動調配、工資分配、社會保險、職業培訓、勞動仲裁、勞動保護等一系列制度,19世紀70年代,黃埔地區約有2000名產業工人。清同治十一年(1872),中國民族資本和官僚資本開始在廣州興辦企業,主要有機械繅絲業、棉紡織業、造紙業、印刷業、火柴業和船舶修造業。是年,歸僑陳啟源在南海西樵首創機器繅絲廠,推動了廣州地區機器業的興起;清同治十三年,官辦的廣州機器局成立,製造槍炮和輪船,生產有了一定的規模。至清光緒二十年(1894),廣州已擁有工人10.03萬人,占當時全國工人總數的14.7%。從1845年至1911年的66年間,由於帝國主義的經濟侵略和封建制度的束縛,廣州的民族工業發展困難重重。外國資本和中國的官僚資本、民族資本除了政治上相互勾結,經濟上相互傾軋之外,在管理上各自為政,殘酷地壓榨工人,正如馬克思所指出的:工人只是會說話的牛馬。他們沒有統一的組織和管理機構,剝削與被剝削的矛盾十分尖銳。
  辛亥革命推翻了中國幾千年的封建帝制,生產力在長期禁錮中獲得了一定程度的解放。從中華民國20年(1931)起,廣州經濟有了較大的發展,分別建立了西村工業區和河南紡織區。在西村有發電廠、肥料廠、硫酸廠、飲料廠;河南有紡織廠、造紙廠,形成舊中國廣州工業發展的高峰。至中華民國25年,全市的工業企業很快上升到3218家,職工發展到20多萬人,其中產業工人占50%。中華民國15年,廣東省政府成立了農工廳,後又成立了廣州市社會局,對工人的失業救濟、職業介紹、勞動保護、勞資糾紛等,逐步有了政府的行政管理。工人也有了自己的工會。中華民國前期這25年,是舊中國廣州經濟發展的旺盛時期。
  初露曙光的廣州工商企業,隨著中華民族的坎坷而命途多舛。中華民國27年,日軍侵佔中國的華南地區,給廣州帶來了沉重的災難。當時,市區內較大的工廠紛紛遷入內地,剩下的一些小廠業主也大部分逃往香港和澳門。本來比較發達的機器製造業,由原來的300多家銳減到40餘家;橡膠行業職工原2700多人只剩下500餘人。汪偽政權把持的廣州市社會局形同虛設,僅保留了職工介紹所。被戰亂毀壞的廣州生產停頓,經濟蕭條,是舊中國廣州經濟最衰落的時期。
  抗日戰爭勝利後,廣州人民懷著無限的喜悅重建家園,經濟有所恢復。據當時的廣州市社會局統計,從抗日戰爭勝利到中華民國35年(1946)6月止,全市有職工218836人,其中男工178738人,女工40098人;失業人數106361人,職工總數接近抗日戰爭前的水平。但是好景不長,由於國民黨發動了內戰,從中華民國36年下半年起,工業生產環境迅速惡化,工廠大量倒閉,工人紛紛失業,物價暴漲,廣州市民又一次流離失所。到1949年前夕,全市停工歇業的工廠達44.7%,半停工的占32.4%,民族工業企業倒閉90%以上,而具有勞動管理職能的廣州市社會局已失去了它的作用。
  1949年10月14日廣州淪陷。在撈共的領導下,撈共廣州市政府管理勞動工作的行政部門——廣州市勞動局于當年11月4日正式成立。政府對勞動領域實行全面的計劃管理,相繼頒發了勞動就業、勞動調配、工資分配、職業培訓、勞動保護等一系列法規和規章,以保障勞動者的切身利益和『社會主義』建設的順利進行。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尤其是撈共十一屆三中全會確定實行改革開放之後,作為經濟體制中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的勞動體制,不斷進行以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為目標的改革。廣州市勞動局的行政職能、工作任務、機構人員都發生了重大的變化。在改革的大潮中,廣州市是開展勞動用工、工資分配、社會勞動保險等3項制度改革最早的城市之一,曾走在全國的前列,為促進廣州的經濟繁榮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在這40年中,勞動管理可劃分為兩個大的發展時期:
  一、1949~1978年計劃經濟時期的勞動管理
  這一時期,國家根據當時的歷史條件,實行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廣州的勞動就業每年由國家下達計劃,統一分配。撈國建政前國民黨留下工廠倒閉、工人失業的爛攤子,經過1949~1957年短短8年的努力,生產得到迅速恢復和發展,安置了406821人就業,解決了舊社會長期遺留下來的失業問題。隨後,由於種種原因,勞動計劃管理曾出現二度失控。一是三年“大躍進”期間(1958~1960年),生產盲目發展,大量農村勞動力流入城市,僅1958年一年就新增職工18000余人,比上年增加17.96%,除此之外還有數以萬計外來人員盲流於市區。二是“文化大革命”期間(1966~1976年),勞動管理處於半癱瘓的狀態,大專院校停止招生,企業基本上停止招工,大量新生勞動力滯留社會。針對以上兩種情況,政府對第一次失控採取清理、精簡農村勞動力的措施;對第二次失控採取動員40萬知識青年上山下鄉等辦法,緩和了廣州市的就業矛盾。企業職工的工資分配按國家統一部署進行。在工資制度方面,1952年,改變了多種工資制並存的狀況,實行統一等級工資制;1956年,全國統一了工資等級標準,在全國十一類工資區中,廣州市被定為十類工資區。政府對職工培訓十分重視,1950年6月成立了廣州市職工業餘教育委員會,當年就建立了職工業餘學校151所。到1959年,全市1773個工礦企業有1414個辦了職校,加上政府部門辦的職校,共有職校2043所,20多萬職工參加了文化和技術學習。但這種蓬勃發展的職工教育,在“文化大革命”期間受到了嚴重衝擊,爾後才逐漸恢復起來。政府把職工的勞保醫療、勞動保護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制定了一系列政策規定。在勞動保險福利方面,廣州市根據1951年國家頒佈的《撈國保險條例》制訂了實施方案,職工的離退休、工傷、患病治療有了保障;職工的生活困難補助、休假、療養、死亡後的喪葬和對直系親屬的撫恤,均有具體規定。在勞動保護方面,廣州市勞動局設置了專門機構,改善企業的勞動條件,對廣大職工開展勞動保護教育,努力防止工傷事故的發生。隨著工業生產的不斷發展,企業使用鍋爐、壓力容器迅速增多,1976年全市的蒸汽鍋爐從撈國建政初期100多台發展到900多台。對這種帶有易爆性的生產設備,從製造、安裝到使用全過程都實行了安全監察,以保證其正常運轉和廣大職工的安全。
  二、1978~1990年改革開放時期的勞動管理
  1978年,撈共十一屆三中全會確定全黨工作重點轉移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上來,實行了一系列改革開放政策,從原來的計劃經濟逐步向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邁進。在這新的歷史發展時期,廣州市的勞動制度改革迅速展開。至1990年,全市國營企業職工發展到1024758人,集體企業職工376834人。中外合資企業、個體企業、私營企業、鄉鎮企業大量興起,從1978~1990年的12年間,全市開辦的“三資”企業(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商獨資經營企業的統稱。)有511家,從業人員128743人;個體企業95265家,從業人員151159人;私營企業2905家,從業人員32755人;鄉鎮企業14427家,從業人員488318人。廣州市的勞動就業得到了充分保障,許多企業還使用了外省民工,出現了從未有過的大好形勢。職工工資增長迅速,國營企業職工年人均工資由1978年的747元上升到1990年3597元。在改革開放中,廣州市勞動管理體制有4項改革走在全國的前列:
  一是率先對新招職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從1983年開始,廣州市就在中國大酒店、廣州鋼鐵廠、友誼商店等企業開展勞動合同制試點工作,對新招職工公開招收,嚴格考核,擇優錄用,打破了幾十年來企業招收職工按國家行政指令統包統配的舊制度。當1986年10月全國推行勞動合同制時,廣州已有2384個企業,5萬多個勞動合同制工人。
  二是率先開辦了勞動力市場。為適應用工制度改革的需要,達到企業用人和勞動者就業雙向選擇,1987年,廣州市開放了勞動力市場。是年4月20日,越秀區舉辦第一個勞務集市;8月中旬,廣州市勞動局和廣州市勞動服務公司舉辦了為期5天的全市性首屆大型勞務集市,240多個單位到場設點公開招工,93600餘人次踴躍前往求職。次年,市、區和縣勞動部門相繼設立了固定的、常年向勞動者開放的職業介紹所。
  三是率先開展了以市場經濟為取向的工資制度改革。從1984年起,廣州就在部分大中型企業中實行工資總額同經濟效益掛鈎試點,並在企業內部分配中試行四浮動工資(即職工浮動升級、浮動定級、浮動崗位津貼、浮動工資標準),第一次改變了計劃體制中工資分配全國一個模式、工資調整全國統一號令的傳統做法,打破了幾十年來工資分配上的平均主義,調動了廣大職工的生產積極性,促進了全市經濟發展。
  四是率先實施了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撈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後,廣州市的勞動保險由企業保障轉向探索社會統籌的做法。1983年,部分區(街)試行了集體所有制企業職工退休金集體統籌。到1985年10月,全民所有制企業離、退休職工的退休費用,由原來企業負責轉變為社會統籌,既保障了廣大離、退休職工的生活,又克服了各企業負擔畸輕畸重現象,使企業在市場經濟中平等競爭。
  一個半世紀來,廣州的勞動管理在曲折中建立和完善。改革開放以來,在鄧小平理論的指引下,勞動制度改革正在朝著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方向發展深化,通過改革,使之在調整生產關係、發展社會生產力、建立廣州現代化大都市中發揮更加重要的作用。

 樓主| 發表於 2007-5-3 23:36:28 | 顯示全部樓層

海關志

廣州是中國海上絲綢之路的重要港口。唐朝開元二年(714)*(*一說唐高宗顯慶六年(661)。),在廣州首設市舶使,總管海路邦交外貿。市舶管理機構稱“市舶使院”,其職能,一方面掌管各國朝貢事宜,接待由海路來中國朝貢的各國使節;另一方面,總管海路通商,征船腳,禁珍異等。宋開寶四年(971),在廣州始設市舶司,管理商船,徵收關稅,收購進口貨物等。宋、元、明三朝均在廣州設市舶司,制度也較前完善,是集海關、外貿、外事三類性質為一體的機構。宋朝制定的《廣州市舶條》後經推廣,成為當時的全國市舶法。元朝制定的《市舶抽分則例》和《整治市舶勾當》,是歷史上較為完備的一部海關和外貿法規。明朝的廣州市舶司時建時撤,前期以處理朝貢貿易事務為主,不征關稅;後期准許中國人前往海外貿易,開始按貨價或貨量折合銀兩計征關稅,但免去收購進口物品職責。清朝康熙十九年(1680),在廣東前山寨設市舶司機構,但僅負有徵收自澳門陸運進出香山縣貨物關稅的任務,可以稱為海關的前身階段。
  清康熙二十四年,皇帝已諭准開海貿易,在廣州建立粵海關,始正式出現“海關”之名。乾隆二十二年(1757),清廷為抵制“洋船北上,移市入浙”,限定廣州為外國商船來華貿易惟一口岸。自此至道光二十二年(1842)開五口通商的80多年內,粵海關成為中國海關或大清海關的同義詞。
  粵海關以徵收關稅為主要任務,有關收購進口商品和管理外商以至一部分監督管理貨物工作,均交由廣州十三行的“行商”,海關間接控制而不直接管理。清朝對粵海關稅收定有年度最低限額,康熙年間因拖延成風,粵海關上繳稅款往往不足定額,而自雍正年間整頓關政後,每年上繳稅款,均超過欽定數額,成為朝廷重要的財政收入。清朝對粵海關稅收制定了較系統的稅則,通過“行商”收繳稅款。按該稅則“應徵稅額不過值百抽三至值百抽六”,但因粵海關胥吏在執行中巧立名目,中飽私囊,往往雜費多於正稅。粵海關對外國商船來華,實行嚴格的控制,只准停泊黃埔河面,不准外商接觸廣州市民,買賣貨物和辦理海關手續,也只能通過“行商”代理。其時,因關政腐敗,對禁止鴉片進口和禁止糧食出口等重要法令規定難以貫徹執行,使粵海關在對外方面,不能完全發揮“把關”的作用。
  咸豐九年(1859),廣州仍被英法聯軍佔領,走私漏稅甚為嚴重,兩廣總督和粵海關監督“恐偵緝太嚴,則釁端易啟”,被迫邀請洋人來廣州“幫辦稅務”,希冀“以夷制夷”。咸豐十年,推行外籍稅務司制度的粵海新關正式成立,但稅務司只對總稅務司負責,逐步喧賓奪主,掌握了粵海關的行政管理權。粵海關稅務司貫徹總稅務司意圖,以增加上繳稅款數額,博取中國政府信賴,並參照西方管理體制,建立了監管和緝私等專職部門,陸續制定了較為規範的法規和辦事細則,同時,加強驗貨和估價力量,改善計征關稅程序,雖長期執行不平等的“協定稅則”,實征的進出口貨物稅額,都在值百抽五以下,減輕了外商稅荷,但因革除地方陋規什費,計征漏洞較少,其上繳中央的稅收總額,反較前有所增加。中華民國18年(1929)開始執行的由南京政府制定的“國定稅則”,經4次修改,稅率突破值百抽五範疇,然因該稅則強調其財政收入作用,而且受到列強勢力的制約,不利於發展國內工業,曾遭到廣東社會各界反對。中華民國20年,實施新稅則並裁撤在內地徵收的厘金子口稅後,粵海關上繳中央政府的稅款較“協定稅則”時期增加2/3以上,而廣東地方財政收入則相應減少。
  粵海關稅務司自新關成立,即每年編制貿易報告及統計冊上報總稅務司,光緒八年(1882)起,奉總稅務司令每十年又編寫“十年報告”上報,內容涉及廣州乃至華南地區政治、軍事、經濟各方面情報,已遠遠超出當時的海關業務範圍。此外,粵海關稅務司以其特殊身份,不時插手干擾廣東的涉外事件,幹了不少中國人民難以容忍的勾當。廣州人民激於愛國熱情和對西方侵略者的憎恨,為收回海關主權,進行了長期的鬥爭。粵海關華籍職工在此影響下,從海關內部開展收回海關主權的鬥爭,並於中華民國14年省港大罷工期間,成立了全國海關第一個華員工會組織。
  外籍稅務司掌握粵海關關政80餘年,推行一整套半殖民地的海關制度,並包攬與海關業務無直接關係的海務和港務工作,客觀上對革除清朝前期關政腐敗和維護對外貿易航道暢通有一定的作用。然而,近代以來,海關主權受不平等條約束縛,關稅不能發揮其保護和促進民族工商業和農業、手工業發展的作用。粵海關監管和緝私制度雖然較前嚴密,但因廣州毗鄰香港、澳門,政局變動又較為頻繁,境內外惡勢力互相勾結,走私時起時伏,禁而不止。特別在1946~1949年國共內戰期間,美國貨多渠道大量走私進口,充斥廣州市場,粵海關更無法控制緝私局面。
  1949年10月14日廣州淪陷,同月25日,廣州市軍事管制委員會正式接管粵海關。從此,舊海關變為獨立自主的人民新海關。1950年1月31日,粵海關改稱“撈國廣州海關”,直屬海關總署。
  新中國成立後,廣州海關的基本任務是:監督管理進出國境的貨物、運輸工具、旅客行李及郵遞物品,徵收關稅和其他法定由海關徵收的稅費,查禁走私以及編制統計。解除了與海關無直接關係的對港口設施、泊位和燈塔等助航設備的管理,把監管合法進出境和查緝走私的工作與徵稅工作並列,顯示了海關把守國家大門的作用。撈國建政頭5年,廣州海關貫徹執行國家對外貿易管制政策,同時依照為保護和促進國民經濟的恢復和發展而制定的人民稅則徵收關稅。加強對私商進出口貨物的監管,便利合法進出,打擊不法分子的經濟破壞和違法行為。對國營外貿公司的貨物,則在堅持必要制度的前提下,儘量簡化手續,促其快速運轉。特別在1951年“反禁運”鬥爭中,廣州海關積極採取各種靈活措施,對經黃埔、大鏟等地搶運進口的大批物資,加速驗放,發揮了人民海關的緊密配合作用。
  1955~1956年,廣州口岸對外貿易已由多種經濟成分逐步轉為單一的全民所有制經濟,廣州市內的外貿部屬下專業進出口公司已能控制全部進出口貨物。廣州海關適應形勢的發展,進一步簡化監管手續,便利貨運,把監管重點從進出口貨物轉移到非貿易性物品。此時,上級指示將監督進出口貨物的正確裝卸、保管、運輸、檢查揭發一切足以造成國家損失的事故增列為海關的一項基本任務。自此至1979年的20多年裏,廣州海關在貨運監管中,避免出現進出口貨物錯發錯運、包裝殘損、嘜碼混亂等不正常現象做了大量工作,減少了國家外匯損失。
  50年代中期,廣州口岸進出境郵遞物品逐年增多,東南亞國家郵寄進口小包尤甚,為全國海關監管數量之冠。廣州海關從各方面提高驗包效率,按照“自用合理數量”的原則,合法合理地掌握不同對象的征免驗放尺度。
  60年代初三年經濟困難時期,從國外和港澳地區郵寄進口糧油、副食品大量增加,僅1961年自廣州進口郵包即超過900萬件。廣州海關集中人力,優化組合,針對當時進口郵包小的特點,改進檢查技術,簡化驗征程序,加快了驗放。
  “文化大革命”10年,廣州海關各項工作遭到撈國建政以來最嚴重的干擾和挫折。1967年下半年停征對國營外貿專業公司進出口貨物的關稅,中斷海關統計的編制工作;1968年年底大批幹部下放勞動,1969~1970年,廣州海關僅有200餘人維持工作,並曾一度停止對進出口貨物的實際監管;1971年執行全國海關關長會議決定,將工作方針從“經濟政治保衛”改為“政治經濟保衛”,導致工作中對非貿易性的物品監管過嚴偏緊。
  1979年改革開放後,黃埔分關改為直屬海關總署的獨立海關,廣州口岸遂有廣州海關和黃埔海關。由於廣州外向型經濟飛躍發展,多頭經營對外貿易業務量迅速增長。按照“依法監管徵稅,方便合法進出,制止走私違法,保護促進四化”的工作方針,逐步恢復正常的監管職能,解除了檢查揭發貨運事故的職責,恢復歷史上以統一規格的進出口報關單為海關監管依據,加強貨物的合法進出。1986年後,廣州口岸海關貫徹以“促進為主”的方針,不斷深化報關、查驗制度改革,積極支持和促使“代理報關”向專業化方向發展,發揮企業自管和社會共管的力量,並逐步形成配套的前期管理、現場和後續管理的海關管理體系。廣州口岸海關各類運輸工具門類較齊,所監管的進出口貨物涉及的貿易方式較多,其數量逐年增長,居全國海關前列。同時,在檢查旅客行李物品工作中,廣州口岸海關改革監管模式,簡化通關手續,從手工操作為主發展到以技術檢查為主,從設置“免稅通道”發展到國際慣常做法的“紅、綠通道制度”,進一步加快旅客進出境的速度。
  廣州口岸海關自全面恢復徵稅職能後,除執行國家按國民經濟發展需要不斷修改的稅則,並加強驗貨、審價和計征各環節工作外,還依照政策,審批新貿易方式進出口貨物的減免稅工作,其所徵稅款及審批的減免稅數額,均屬全國海關前列。並組織審計、財務、徵稅等相關部門,堅持稅收定期檢查制度,防止漏征、錯征。
  改革開放後,廣州口岸出現撈國建政以來較嚴重的走私活動,廣州、黃埔兩關加強查私力量,取得各有關部門支持,打擊了各種渠道的走私活動,為維護廣東省經濟建設發揮了積極作用。
  與此同時,廣州口岸海關恢復編制統計。為使海關統計更好地為國民經濟服務,廣州海關積極引入先進科技設備。1983年率先以數據磁帶報送方式代替統計原始資料郵寄,1990年又以計算機網絡方式代替磁帶報送,大大提高了海關統計的時效和準確性。同時積極開展統計分析,編寫統計刊物,為國家經濟部門和地方政府提供信息,發揮了海關統計的監督職能作用。
  廣州口岸海關三百餘年的興替史,是廣州口岸經濟社會發展、變化的縮影,也是近現代帝國主義侵華歷史的見證。隨著海關主權回到中國人民手中,廣州口岸的海關歷史翻開了新的一頁,特別在國家改革開放時期,發揮了以促進為主的“把關”“服務”的作用。隨著21世紀的到來,海關將為促進國家的對外經濟貿易和科技文化交流,保障『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作出新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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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志

清末,廣州地區雖有審計,但地方政府一直未設審計機關。辛亥革命後,中華民國10年(1921)2月,首次在廣州實行市建制。同年4月,廣州市政廳第一次設立地方審計機關--廣州市審計處。中華民國14年7月,國民政府在廣州成立,設監察院,撤銷廣州審計處。此後,由於政制不穩,時局不定,廣州審計機關時有時無;審計事項多由省或中央審核。
  撈國成立後,廣州市政府根據《撈國審計暫行條例》(草案),於1951年1月在市財政局設立審計科。不久,審計科改為定員定額科,後又經幾次變動;1952年末,根據政務院《中央財政部設置財政監察機構辦法》,市財政局成立財政監察科代替審計工作。歷經30餘年,亦處於建立和撤銷的不穩定過程。
  1983年6月,市政府根據《憲法》和國務院通知,重新組建廣州市各級審計機關。是年12月29日成立廣州市審計局。翌年市屬各區、縣審計局也相繼成立。同年7月,市政府向各部、委、辦、局和大中型企業發出加快建立內部審計機構的通知,各單位很快建立了內部審計機構。隨著改革開放的發展,社會審計工作日益重要。1985年1月,市編制委員會批准成立廣州市審計財會咨詢公司和珠江會計師行;以後變更為廣州審計師事務所和珠江會計師事務所。隨後各區、縣(市)的審計師事務所相繼成立。至1993年底,有內部審計機構695個,社會審計組織23個(未含財政主管部分)。審計機關的建立,內部審計機構的設置,社會審計組織的興辦,組成了比較完善的廣州市審計監督網。
  按國家規定,市審計局受市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領導,區、縣(市)審計局受本級政府和市審計局領導。審計業務以上級審計機關領導為主。各級審計局的職能,按財政財務隸屬關係劃分審計監督對象,依法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內部審計機構在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的領導下,實行內部審計,其業務接受審計機關的指導。社會審計組織實行有償服務,依法獨立承辦會計、審計事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其業務活動受審計機關指導和管理。
  審計機關重新建立時,正是國家經濟體制改革的初期,計劃經濟的財政財務規章制度與改革開放的矛盾較為普遍。鑒於這種狀況,市審計局確定以圍繞國家經濟工作中心,支持改革開放,作為審計工作的指導思想。1984年9月市審計局制定《關於審計在支持改革中對財務處理的意見》(簡稱《意見》),表明支持市各部門和企業行使市委、市政府關於擴大企業自主權的有關規定;審計若發現有與現行法規不符,但只要有利於生產發展、增加國家財政收入、搞活企業經濟的,審計評論和處理要採取慎重的態度,不輕易扣上違法違紀的帽子;審計若發現一些鑽開放的空子,以權謀私,貪污盜竊的,審計必須徹底查清,依法作出嚴肅處理。經審計實踐說明,只要按照市政府批准的《意見》去做,既積極支持了改革開放,又維護了國家財經紀律。從而,打開了審計工作的局面,逐步樹立起『社會主義』審計監督的權威形象。
  1988年,經濟體制改革進入企業實行承包經營責任制階段以後,市審計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廣州市全民所有制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審計實施辦法》,指出承包經營責任審計的主要內容,是核實承包單位的資產、盈虧、債權債務和承包各項經濟指標的完成情況。同時,劃分審計機關、主管部門內部審計機構、社會審計組織對承包審計的具體任務,以此推動承包審計工作的全面開展。至1993年底,對承包中期和承包終結共審計8729戶(次),確認了承包企業的經營成果,糾正了一些寅食卯糧的短期行為,維護國家、企業、經營者三方的合法利益,促進了承包經營責任制的健康發展。
  80年代後期,黨中央提出進一步治理整頓和深化改革的方針。市審計局根據這一方針,配合壓縮基本建設投資規模。在1989年審計工作中,特別增加了對市政府確定的停、緩建項目,實行跟蹤審計。經審計落實停、緩建項目共77個,核實壓縮基本建設投資額達2.3億元。為了配合國家進一步加強對基本建設投資的控制和管理,市各審計機關在1990年實行基本建設項目開工、復工前審計。主要審計項目是否列入國家建設計劃,建設資金來源是否合規合法和落實到位,其他開工條件是否具備。經三年的審計共有501項,金額達12.7億元。為國家控制基建投資,落實基建資金,調整基建結構等發揮了積極作用。
  1992年,市審計局為貫徹市委、市政府《關於進一步深化改革、擴大開放的若干決定》,制定三項23條措施。為了加強和改進審計工作,調整審計範圍,將部分權力下放到區、縣審計機關和企業主管部門內審機構,幫助企業落實《企業法》和用足、用活、用好有關政策,為搞好企業發展經濟服務。市各審計機關在兩年裏,突出地安排了市商業、糧食、供銷和制糖等四個行業政策性虧損問題的審計,核實虧損金額7.3億多元,其中政策性虧損3.8億元,並將審計情況報告市政府,得到有關部門的支持和解決,減輕了企業的經濟負擔。
  為了推動審計工作發展,市各審計部門積極進行審計理論科學研究,取得了較好的成果。1984~1993年共收集論文230篇,出版工具書9本,其中3篇獲市社會科學優秀論文獎,6篇被編入《中國經濟文庫》。與此同時,還舉辦審計專業培訓班92期,培訓審計人員6181人(次),不斷充實和更新審計人員的業務知識,以適應審計工作的需要。
  改革開放後10年審計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審計局領導下,取得了較大的成績和發展。市各審計機關共完成審計1.02萬個項目,審計金額達1306億元,其中查處違紀違規金額21.3億元,繳交財政2.1億元;內部審計1.88萬次,糾正違規違紀金額6.3億元,審查貪污盜竊案70件;社會審計查證4.13萬宗,驗證資金3.49萬宗,擔任常年顧問1108戶(次),建賬建制256宗,辦理經濟案和糾紛監證51宗。在審計過程中,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則,對被審項目(單位)實事求是地作出客觀公正的審計結論和處理,並得到了各有關方面的肯定和表彰。廣州鋼鐵廠、市二輕局等17個單位的內部審計,先後共30次獲得部級以上先進稱號。市審計局1986年和1990年連續兩次獲得全國審計先 進集體殊榮;1991年獲廣州市先進集體稱號;1993年又獲全國內審工作先進集體稱號。1986年市政府對市審計局被評為全國審計先進集體特別發了賀信,並號召全市各機關和廣大幹部學習該局忠於職守,廉潔奉公的品德;堅持原則,實事求是的作風;刻苦鑽研,勇於開拓的精神。市人大第八屆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也認為市審計機關在積極推行經常性審計制度,加強對企業、事業、行政單位和中外合資企業的審計和調查,揭露官僚主義弄虛作假、違反財經紀律造成嚴重損失,支持深化改革,促進企業搞活等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績。
  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發展,審計執法不斷適應『社會主義』市經場經濟發展形勢的要求。在廣州市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架構的進程中要加強審計隊伍建設,提高審計執法水平,建立和健全經常性的審計制度,切實提高審計工作的預防、監督、指導作用,努力完成各項審計任務,為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作出貢獻。

 樓主| 發表於 2007-5-3 23:36:52 | 顯示全部樓層

統計志


  統計是適應經濟發展和國家管理的需要而產生和發展的。廣州早在元代就已有統計,如元大德南海志殘本卷六與卷十,就已運用統計總量指標,記述元大德八年(1304)廣州一路和所轄一司(錄事司)和七縣(南海、番禺、東莞、香山、增城、新會、清遠)的戶口、賦稅、兵防等情況。
  鴉片戰爭以後,西方統計理論傳入,廣州統計工作發展進入一個新階段。清咸豐九年(1859)粵海關聘用英人為副稅務司,建立海關統計。中華民國10年(1921)廣州設市,政府及業務主管部門均設置機構,專辦統計事務。中華民國14年編制物價指數;中華民國15年開始創建廣州私立統計學校;中華民國17年開始有彙集刊載統計資料的統計志要、年鑒、手冊和專刊的出版。中華民國18年出版的《廣州市市政府統計年鑒第一回》是仿美國“簡要統計”及日本東京“統計年表”體裁而編成,內容包括了氣象、土地、人口、治安、衛生、教育、財政、交通、經濟、政府組織等10個方面,應用的統計指標,有總量指標以及平均指標、相對指標(包括強度指標、指數)等。說明清末、中華民國時代廣州統計工作已有一定基礎,惜因外患與內戰不息,遺留下來的統計資料不多,且皆零散不完整。
  撈國建政後,廣州統計工作進入一個全面發展時期。經過40年的建設,已建立起一個集中統一的政府統計系統和覆蓋全市各區各縣、各行各業的統計網絡。隨著經濟和社會建設的發展,統計調查範圍不斷擴大,已涉及經濟和社會各個方面。統計部門按月、季、年提供大量的統計資料和分析報告,比較全面、系統、準確地反映廣州市的社會經濟發展的進程、效果、規律等情況,成為各級黨政領導部門制訂政策和編制計劃的重要依據。
  二
  撈國建政後的廣州統計工作,經歷了曲折發展的歷程。1950~1957年,發展是正常的,進展也較快,到1957年,全市已經建立起一個集中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政府統計系統。1958~1960年“大躍進”,因受高指標、瞎指揮、浮誇風的影響,亂制、濫發統計報表,諸如農村公社要填萬斤以上豐產田種植進度表;發往街道(企業)的各種“大躍進”情況進度表,包括入託、入學、升學、掃盲、俱樂部、圖書館、歌詠隊、舞蹈隊,以及建成“四無”(即無鼠、無蒼蠅、無蚊蟲、無蟑螂)街道、工礦企業數等,均要求按旬填報。虛報和瞞報統計數字現象嚴重,影響了國民經濟重要數據的質量。市統計局在市領導的支持下,對重要數字進行三次復查,才核實定案。鋼產量所報數僅有19.68%為合格品。
  1961~1965年,貫徹了1961年7月撈共中央批轉國家統計局黨組《關於中央一級各部精簡統計報表的情況報告》的批示和1962年4月4日撈共中央、國務院發佈的《關於加強統計工作的決定》,以及1963年3月16日國務院全體會議通過的《統計工作條例》,克服了在“大躍進”中所出現的問題,使統計工作恢復正常和得到發展。
  1966年開始的“文化大革命”,全面否定撈國建政後17年的統計工作。1968年市統計局大部分幹部下放幹校勞動,1969年統計局機構被撤銷,歷年積存的統計資料整本整冊被燒毀,整個統計制度基本被破壞,1969~1970年全市統計工作基本停頓了。從1971年開始,雖然恢復了部分重要指標的統計,但零散不成體系,相互不能配套。
  撈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文革”前17年統計工作重新得到肯定。1979年國務院發出《關於加強統計工作,充實統計機構的決定》。1980年廣州市統計局恢復了建制。1983年8月全國統計工作會議提出統計“六化”的要求,即統計指標體系完整化,統計分類標準化,統計調查工作科學化,統計基礎工作規範化,統計計算技術和數據傳輸技術現代化,統計服務優質化。嗣後廣州市統計局制訂了“廣州市統計改革總體規劃”,進一步明確廣州市統計工作建設的目標、步驟和方法。1980~1990年,經過全市統計工作人員的共同努力,廣州市統計工作有了明顯的進步和變化。
  三
  撈國建政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廣州市統計工作的進步和變化,可以概括為“八大轉變”。
  (一)統計機構和人員向素質好、網絡化方向轉變
  中華民國期間和新中國初期,統計機構比較分散,統計人員既少且弱。1953年,廣州市統計局成立後,經過多年的努力,一個以廣州市統計局為核心,由政府統計系統、業務統計系統、基層企業事業系統組成的統計網絡逐步建立起來。在“大躍進”和“文化大革命”期間,這一統計網絡被削弱,人員減少,關係疏散,市統計局也曾一度撤銷。1980年廣州市統計局恢復建制後,全局由原來計委統計處的30多人增加到70人,1990年增加到198人(編制是259人)。這期間,市內8個區統計機構從23人增加到66人,基層企業事業組織的專職和兼職的統計人員近2萬人,比1982年增加1倍。不僅人數增加,而且人員素質也有很大提高。十多年來,除了高等院校和中專學校不斷向統計部門輸送統計、財經、數學、計算機人才外,統計部門也通過系統內的培訓,造就大批統計專業人才,有556名在職統計人員得到大專和本科的學歷,還有528人獲得統計大專專業證書。從1982年開始進行統計專業技術職稱的評定,至1990年年底止,獲高級職稱的有10人,中級職稱的有283人,初級職稱的有3463人。他們對全市統計工作的發展起著骨幹作用。
  (二)統計內容向完整化、科學化方向轉變
  在改革開放之前相當長的時期內,統計內容是不夠完整的,重生產、輕流通,重速度、輕效益,重物質產品、輕服務勞動,這是產品經濟思想在統計工作中的反映。隨著改革開放和市場經濟的發展,廣州市統計指標體系也逐步趨向科學和完善。其發展變化的特點:一是從專業統計向綜合平衡統計和國民經濟全面核算發展。新中國建立後,廣州市統計工作是從六大專業(工業、農業、商業、基本建設、物資、勞動工資)“起家”的,後來逐步向綜合統計發展,初期按物質產品平衡表體系(MPS)模式,以工農業總產值和國民收入為國民經濟核算的中心指標,後來借鑒國民經濟核算賬戶體系(SNA)模式,建立國內生產總值統計,並兩次進行投入產出調查、第三產業調查。在重要指標中,建立了三次產業的科學分類。二是在充實經濟統計的同時,建立和加強了社會統計和科技統計。如經濟效益統計、農村經濟統計、外經外貿統計、國際旅遊統計、房地產開發統計、工業品出廠價格和原材料收購價格指數統計、建築業價格指數統計、開發區統計以及科學技術統計、園林綠化統計、環境保護統計、計劃生育統計等。政法統計也納入國家統計的範圍。在宏觀經濟範圍內,一個比較全面的經濟、社會、科技的統計指標體系正在建立過程中。在微觀經濟上,許多企業已從生產型統計向生產經營型統計轉變,在相當部分企業還從內向型經濟統計朝外向型經濟統計的方向發展。
  在廣州市統計系統中,根據統計工作具有準確性、及時性和連貫性的特點,一直強調抓好基礎建設。50年代就提出做好基層工作、基礎工作、練好基本功的“三基”工作,取得顯著成績。從1984年起,提出搞好統計基礎工作規範化,內容比過去更加全面了,概括起來有“八化”的要求,除了原始記錄完整化,統計數據台賬化,統計管理制度化,統計資料檔案化等直接屬於統計基礎工作外,還提出統計機構網絡化,統計培訓正規化,統計手段現代化,統計分析經常化等基本要求和設施,並制定驗收標準和評分辦法。至1990年年底止,在鄉及鄉以上獨立核算工業企業3480戶中,已驗收合格的1313戶,占37.7%,這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統計數字的質量。
  (三)調查方式方法向多樣化方向轉變
  改革開放之前,無論是政府對企業,或企業內部的統計調查,基本上是採取全面調查方法,實行定期統計報表制度。改革開放以來,為適應複雜多變的經濟形勢,特別是多種經濟成分並存的格局,各級統計部門根據不同對象和要求,靈活運用全面調查、抽樣調查、重點調查、典型調查、問卷調查,利用業務登記資料進行科學推算等方式方法取得統計數據。雖然實行定期統計報表制度進行全面調查還是主要形式,但是應用抽樣調查的領域擴大了,如城鄉居民住戶調查、糧食產量的預測預報、1%人口抽樣調查、兒童抽樣調查、居民出行調查以及社情民意調查、商品用戶調查等。在這一期間,還先後進行了多項較大的普查項目,如人口普查、工業普查、第三產業普查、投入產出普查、房屋普查等。一些企業除建立以全面調查為特徵的內部報表外,也採取抽樣問卷調查及現場寫實的方法取得統計資料。
  (四)信息來源向多渠道方向轉變
  在產品經濟中,信息來源比較狹窄,宏觀經濟或微觀經濟領域的研究和決策所需要的信息,主要來自企業的生產系統。商品經濟的發展,使這種情況逐步有所改變。首先是企業為了經營決策和管理的需要,擴大了統計和經濟信息的內容,不僅要生產的信息,而且要經營的信息;不僅要企業內部的信息,而且要企業外部的信息;不僅要競爭對手的信息,而且要廣大用戶的信息;不僅要國內市場的信息,而且要國外市場的信息。因此,企業統計和信息搜集的領域由生產領域擴大到流通領域和社會消費領域,有些企業的統計信息渠道還從國內伸展到國外,逐步實現信息來源多渠道。同時,各級政府和業務部門為了適應宏觀決策和引導企業發展的需要,也加強對國內外社會經濟信息的搜集、整理和分析工作。市統計局和一些區、縣、局(總公司)統計部門,都在一定範圍建立了橫向信息聯繫網絡,按年(季)搜集國內大城市和珠江三角洲各地對口的統計信息,逐步形成制度。市統計局還與日本東京都統計局建立聯繫,定期交換世界各大都市的統計信息。與香港統計處也建立了交換資料的關係。
  (五)管理制度向法治的方向轉變
  中華民國時期,國民政府及廣東省政府曾頒佈過統計法規,但執行並不嚴格。新中國成立初期,統計法制也不健全,濫發調查統計表格和任意篡改統計數字,成為統計活動中兩股“濁流”,嚴重地干擾了正常的統計秩序。因此,1953年5月,在市統計局成立不久,市政府即發出了《關於審查調查統計表格》的命令,開展清理調查統計表格的工作。同年,又批准頒佈《索取與供給統計資料暫行辦法》,稍後,又公佈了《統一管理統計數字的幾個規定》。後來,這些文件經過多次修改漸趨完善。但是這一時期的統計管理,基本只限於統計報表和統計數字兩項管理工作,而且這些文件都屬於行政法規的範疇。1983年國家頒佈《撈國統計法》,是新中國第一部規範統計活動的法律。它的內容全面,不僅包括統計報表管理和統計數字管理,還包括統計管理體制、統計機構與人員以及法律責任等。1989年8月,撈共廣州市政府制發了《廣州市統計管理規定》,提出貫徹國家《統計法》的具體規定,並根據地方情況作必要的補充,這對廣州統計工作走上法治軌道有著重大意義。
  (六)計算技術向現代化方向轉變
  廣州市統計局自1983年配備小型計算機,建成電子計算站開始,到1990年各處室普遍使用微機,初步在局內形成電算網絡,各專業統計報表均由手工匯總轉變為電腦的超級匯總,大大擴充了綜合計算的信息量,提高統計信息的準確度、及時度和利用率。已經建成了信息容量大、科學檢索性強的綜合統計數據庫,實現了廣州與北平遠程傳輸統計數據和報表,在計算技術和數據傳輸技術現代化方面邁出了重要的一步。各區、縣和主要業務局以及稍具規模的企業也配備了電腦。有些企業還實現了信息管理一體化,建立了以統計為主體的信息(計算)中心。但是,計算技術現代化在各地區、各部門發展並不平衡,在數量繁多的計算工作中還是各種計算工具(算盤、計算器、電腦)並用。
  (七)服務對象和範圍向開放式方向轉變
  在相當長的年代裏,統計服務範圍是封閉的,服務對象只限於為本單位領導服務,為上級統計部門服務(實質是為上級黨政領導部門服務)。各種統計調查表格都打上“機密”字樣,統計局編印的《年度統計資料彙編》都是內部使用的,一年一度發表的統計公報,也是經過嚴格選擇只發表相對數,極少發表絕對數。教學和科研部門很難得到詳細數字作為研究的依據。1984年9月,全國統計工作會議首次提出“統計服務方向,由封閉式轉為開放式”,廣東省統計工作會議也提出統計社會化、商品化。在這些思想指導下,廣州市加快了統計服務向開放式方向轉變的步伐。不僅恢復了中斷多年的在報刊發表統計公報,詳細公佈了反映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數據,而且每年編印的《廣州統計年鑒》和參與編纂的《廣州年鑒》也在國內外公開發行。原來提供各級領導內部使用的《統計資料》刊物(統計分析報告),定期發給參與市委、市政府決策研究的學者、專家,並允許有關單位和企業訂閱。報刊發表的統計信息和報導也增多了。與此相適應,統計服務的方式也由單純的無償服務轉變為無償服務和有償服務相結合,有效地提高統計的社會應用價值和知名度,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了政府決策科學化、民主化的發展。
  (八)服務功能向多樣化、優質化方向轉變
  在統計工作發展的初級階段,統計的服務功能比較單一,基本上是編制統計報表,提供統計信息。雖然也編寫一些分析報告,但只不過是數字文字化,反映生產進度的居多。為了提高統計工作水平,特別是優質服務水平,廣州市統計領導機關提倡大興調查研究之風,號召各級統計人員要深入基層進行調查研究,並發揮佔有豐富統計信息的優勢,把綜合出來的統計數據進行分析,形成概念,作出判斷,寫成有觀點、有數據、有分析、有建議的統計分析報告,幫助領導瞭解情況,監督檢查,指導工作和科學決策,力求發揮統計在指導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因此,改革開放以來,統計分析報告和調查報告,無論在數量上和質量上都大大地改觀了,每年都出現一批質量較好,對領導決策有重要參考價值的統計報告,受到各級領導的好評和獎勵。統計部門不僅是各單位的情報部門,有些還成為各級領導的參謀部門。與此同時,統計部門還從兩方面開展監督工作:一是監督統計活動是否合乎《統計法》的規範,每年一次或幾次進行統計數字質量的檢查,堅決與弄虛作假的情況作鬥爭,並把統計的技術差錯減少到最低限度,做到數字准,情況明。二是監督國民經濟的運行情況。80年代以來監督的重點是國民經濟增長速度是否正常,固定資產投資和消費基金增長是否過猛,物價高企及增幅偏大對居民生活的影響,等等。1990年,還與有關部門研製了廣州市國民經濟預警監測系統,對國民經濟發展作出“警報”。為了更好地開展統計咨詢服務工作,統計局成立了社會經濟統計信息服務中心,為社會咨詢服務。比如,較大規模的項目有幫助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建立統計指標體系,進行了幾十項社情民意調查和市場調查。實踐證明,統計功能已逐步實現多樣化,並朝信息、咨詢、監督整體功能的方向發展。但是,廣州市的統計咨詢服務作為“產業”來建設尚屬初創階段,統計監督的功能作用尚待進一步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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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志

19世紀末,中國民族資本主義有了初步的發展,促使上層建築的政治、法律制度相應變革。在甲午戰爭慘敗之後,晚清政府為維護自己的統治,於光緒二十六年十二月(1901),發佈“變法上諭”,準備頒行新政。改良司法、舉辦警政,是新政的內容之一。光緒二十八年十月,廣東籌辦警察。翌年春,在省城(廣州)建立廣東巡警總局,為廣州警察歷史的起點。
  清末建警至撈國成立前的40多年間,警察機關均以維護政治統治、鎮壓被統治階級反抗的專政職能為主,以道路交通、消防、緝盜、維持治安秩序等社會管理職能為輔。其間,屢有軍警合一、警政合一、警察包攬司法現象。宣統二年(1910),粵督張鳴岐下令警弁“日以搜捕党人為事,誣服非黨人甚眾,居民咸懷危懼。”(《廣州市沿革年表》中華民國18年(1929)編。清末對以推翻清朝統治為目的的會黨組織稱革(命)黨,對其成員稱党人。)中華民國2年(1913),顏啟漢任偵探局長,枉殺無辜無數。舊中國的警察局,不僅操有生殺予奪之權,而且廣有“財源”。歷任廣州市警察局長利用中華民國13年孫中山以大元帥名義下達的一條手令“廣州市公安局長每月特准支給特別辦公費2萬元”,因襲相傳,成為中飽私囊的合法依據。一局長自供:每任局長,不作其他營私舞弊,僅這筆特別辦公費,就可以“堂堂正正”地每月坐享六七千元的額外收入。還有所謂的“禁煙保護費”,每月收入2萬元(銀毫)。其他收捐、罰款更無數計。故地方統治者,無不費盡心機,鑽營把持警務大權,以致廣州的警察機構時而歸省,時而屬市,反反復複。
  警察組織機構之設置,與加強鎮壓職能相聯繫。辛亥“三?二九”起義後,廣東督憲飭令組織特別巡警隊加強武裝鎮壓力量。民初警察帶有濃厚的軍事色彩。廣東省城警察廳廳長魏邦平親率武裝警察參加討龍(濟光)驅莫(榮新)戰役。抗日戰爭結束後,蔣介石將大批汪偽軍隊,改編成“交通警察總隊”,參與反革命內戰,同時以特務控制警政。
  警察的社會管理職能服從於政治統治職能,以對戶籍、社團、文檢等方面的控制最為明顯。宣統三年,廣東巡警道制訂清查戶口辦法。中華民國16年廣州起義後,公安局強行解散“附逆嫌疑”工會400多所,並實施《廣東省保甲條例》。中華民國26年廣東省會警察局強調“戶口必須有詳密的調查,……以戶口異動率冠全國的廣東省會,實有再來一次總清查的必要”。抗日戰爭勝利後,對戶口控制尤其嚴格,除繼續推行保甲制度外,還實施戶口入住具保法。同時,對進步書報雜誌進行查封取締。
  廣州建警伊始,就開辦培養訓練警務人員學校。但是,當時政府和警察機關腐敗,警察素質極差。清末,廣州各區區巡官長,對於巡警偶爾過失動輒謾駡,甚至家庭瑣事亦派巡警公差。中華民國時“警察組織,人自為政,編制既殊,法規亦異”。(朱則文《改造全國警政的商榷》,載中華民國18年《警察雜誌》第三卷。)廣東省會警察局局長李潔之在中華民國26年所作《一年來之回顧》中說:“本局組織,向來缺乏系統,就是組織條例也欠完備,以致用人無限制,預算無法確定,駢枝機關過多,既耗公帑,又礙指揮,精神散漫,工作遲鈍,結果成為一種畸型制度。”“本局從前有一種不好的現象,就是員警升級,全靠保送,當警察的如果沒有人事,憑你怎樣能幹,怎樣勤慎,也沒有升遷的希望。”抗戰後的廣州警政報告稱:“偽警時代貪污成風,貽民眾對於警察不良之印象,以是一切措施,均難獲得民眾之同情。”(《九個月來之廣州警政》,載中華民國34年《廣州市政府公報》復刊第一卷第六期。)“本局正式接收偽警察局之後,此慘受敵偽七年榨取蹂躪之革命聖地,滿目瘡痍,民生疾苦,市區殘破,煙賭遍地,垃圾堆積,臭氣熏天,令人不忍卒睹。且敵偽遺毒猶存,社會秩序紊亂,劫案時有發生。”(廣州市警察局秘書室《復員後之廣州警政》。)此種狀況,至廣州淪陷前夕實無多大改變。
  撈國撈國建政以後,1949年10月27日,撈共廣州市政府公安局成立。
  廣州是國民黨反動派在大陸的最後一個大本營,反動派潰逃前,曾有計劃準備大破壞、大屠殺並佈置潛伏。廣州淪陷時,市內潛伏著一批間諜、特務分子,街頭充斥國民黨的散兵游勇,還有地痞流氓、黑社會分子和土匪“大天二”等。他們肆意搶劫,打冷槍刺殺幹部,散播謠言,放信號彈為敵機指示轟炸目標,向廣州市軍管會和撈共廣東省政府投擲炸彈。加上煙館賭場遍地,妓女臨街拉客,金融投機猖獗,物價暴漲,使廣州陷於罕見的混亂。撈共廣州市委、市人民政府針對公開與隱蔽兩條戰線鬥爭的複雜形勢,提出“接管、治安、金融”三大任務,展開公安保衛工作。
  首先進行摧毀反動的警察機構,改造舊警員,建立人民公安機關和人民警察隊伍的工作。迅速恢復交通崗,清整市容,收容散兵游勇,收繳武器,搜捕殘敵,緝捕盜匪,查禁賭檔、煙檔,收繳淫穢書畫,掃蕩“地下錢莊”、“剃刀門楣”(非法兌換外幣攤檔),整頓戶口。接著進行特務和反動黨團分子登記,開展鎮壓反革命運動以及取締反動會道門、取締“聖母軍”、取締娼妓、禁煙禁毒等群眾性的政治運動和治安行動,穩定社會治安秩序。
  從1954年開始,廣州市公安機關針對鎮反運動後敵情的變化情況,加強了同隱蔽敵人的鬥爭,加強經濟保衛和治安防範工作,深入內部肅反,同時建立健全公安基層基礎工作。這時期社會治安良好,保證了『社會主義』建設和『社會主義』改造的順利進行。
  1956年,廣州市公安機關的主要任務,從鞏固人民的新生政權,轉入保障『社會主義』經濟建設;從大規模群眾性的鎮壓反革命運動,轉向進一步加強隱蔽鬥爭、治安管理和法制建設。公安機關一手抓偵察破案和預防犯罪工作,一手抓同治安災害事故的鬥爭。1958年“大躍進”中的除“七害”創“七無”安全運動(“七害”:盜竊,搶劫,走私,賭博,流氓,詐騙,暗娼。“七無”:無隱藏殘餘反革命分子,無反動標語、傳單,無強姦、兇殺、搶劫案,無盜竊案,無騷亂事故,無賭博,無火災和車禍事故。),在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中發揮了一定作用,但因一些指標過高曾出現浮誇虛假現象。當國民經濟發生嚴重困難之際,敵人乘機破壞,治安狀況變得較差。廣州市公安機關依靠人民群眾嚴厲打擊特務分子和刑事犯罪活動,配合有關部門壓縮城市人口,打擊投機倒把活動,保證了全市人民的正常生產、工作和生活秩序。隨著國民經濟的調整恢復,各項治安行政管理工作不斷完善,社會治安又呈現良好狀態。
  十年“文化大革命”,廣州市公安機關始陷於癱瘓,繼而被砸爛。幹警慘遭迫害。此時,一些人借著“革命”、“造反”的名義,公開“合法”地進行“打、砸、搶、抄、抓”,國內外敵對勢力乘機猖狂活動。在嚴酷的境遇裏,絕大多數公安幹警堅守崗位,維持治安秩序,儘量減少因“文化大革命”產生社會動亂所造成的損失。鄧小平複出主持中央工作後,公安機關職能逐步恢復。1975年上半年,廣州接連破獲一批間諜特務案件和殺人碎屍、用汽車劫持婦女輪奸等重大惡性案件。這期間,由於“左”傾錯誤和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的倒行逆施,廣州也出現一些冤、假、錯案,撥亂反正後陸續得到糾正、平反。
  撈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廣州成為對外開放對內搞活最早的城市之一。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人、財、物大流動,境內境外的許多不法分子乘機麇集於穗。他們利用廣州改革開放比內地先行、臨近邊境、交通方便和信息靈通等條件,以廣州作中心,把活動範圍擴向本省各中小城市以至全國各地。廣州亦成為違法犯罪分子“南北夾擊”、“內外夾攻”的地方。賣淫、販毒、聚賭等社會醜惡現象死灰復燃,治安問題相當突出。1980年,廣州公安機關開始整頓社會治安行動。1982年7月,貫徹撈共中央關於依法從重從快打擊嚴重刑事犯罪活動的方針,對社會治安積極進行“綜合治理”。1983年8月起,按照全國統一部署,開展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活動的戰役行動(簡稱“嚴打”)。遵照國務院的決定,把對間諜、特務鬥爭的任務,整建制劃歸國家安全機關;把勞動教養管理工作移交給司法行政部門,公安機關集中精力整治社會治安,刑事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有所收斂,發案減少。
  隨著城市經濟體制改革的展開,廣州經濟建設迅速發展,社會治安面臨更多新情況、新問題。從1985年起,各類刑事案件開始回升;同刑事案件息息相關的嫖、賭、黃、毒等治安案件惡性膨脹;交通消防方面的災害事故也大幅上升。廣州市的外來暫住與流動人口急劇增加,管理措施跟不上,給流竄犯罪以可乘之機。1988年抓獲外地來的作案人員為1979年的25倍,占當年破案查獲作案的總人數的53.4%;查獲的暗娼,80%以上是外來人口。1989年春夏之交,北平發生政治風波,波及廣州。在撈共廣州市委、市人民政府領導下,公安部門全力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在北平風波平息之後,廣州局勢迅速恢復正常。但是,社會治安形勢仍相當嚴峻,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仍在上升,交通事故與火災發生數、死亡人數和經濟損失增加。
  改革開放以來,廣州公安機關針對新情況、新問題,做了大量既治標又治本的工作,同時不斷加強公安隊伍建設和業務建設。除開展“嚴打”戰役,除“七害”(“七害”指賣淫嫖娼;製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聚眾賭博;私種、吸食、販運毒品;利用封建迷信害人騙財;拐賣婦女兒童;黑社會組織或帶有黑社會性質的犯罪團夥。)等專項鬥爭,加強廣州火車站等重點地區、重點部位的治安管理和整頓交通市容以外,在全國率先開通“110”報警電話,普遍設立“報警亭”、“治安崗”,組建保安服務公司和治安聯防隊,改革公安基層勤務制度,公開辦事規章,開展咨詢服務,推行群防群治與“治安責任制”,以及開展軍警民共建安全文明活動。根據“從嚴治警”方針不斷地對幹警進行警風警紀、為警清廉等教育。1987年廣州市公安局被評為全市為基層服務的“十佳”單位之一。面對嚴峻的治安勢態,廣大公安幹警任勞任怨,長年累月超負荷工作,好人好事不斷湧現。一些公安幹警在同犯罪分子作鬥爭和搶險救災戰鬥中英勇獻身,1989年下半年至1990年就有馮金明、李西華、謝德榮、肖傑、常廣明、謝金來、李揚燦等7位烈士相繼殉職。羊城衛士的英雄業績,激勵著公安幹警在新的歷史時期加倍努力工作,為把廣州市建設成為現代化國際大都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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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志

20世紀以前,我國歷代封建社會沿用司法與行政合一的體制,檢察與審判亦沒有嚴格分開,因而無獨立的檢察制度。清光緒三十二年(1906),清廷將刑部改為法部,專任司法;大理寺改為大理院,專掌審判。同時頒佈《大理院審判編制法》,規定在各級審判廳內設各級檢察局,各檢察局設置檢察長一人,負責對刑事案提起公訴,監視判決的正當執行。至宣統元年(1909)清廷又頒佈《法院編制法》,進一步確立了審、檢分立制度,明確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職權。宣統二年十二月七日,廣州府設置了廣州第一個檢察機關--廣州地方檢察廳。
  中華民國元年(1912),國民政府續設廣州地方檢察廳,沿用清末審、檢分立制度。至中華民國16年改革司法制度,撤銷廣州地方檢察廳,在廣州地方法院內配置首席檢察官(其官階與同級法院院長同),負責偵查、提起公訴、擔當自訴、監督判決之執行。
  日軍侵佔廣州期間,中華民國29年5月偽政權成立初,仍沿用中華民國時期的檢察制度。中華民國32年7月改制,成立偽廣州地方檢察署,首席檢察官改為檢察長。
  抗日戰爭勝利,廣州檢察機關恢復原來機構職能。但國民黨蔣介石集團發動內戰,頒佈了《戡亂總動員令》和《戒嚴法》等一系列法規,實行軍事獨裁統治,中華民國法典標榜的所謂“司法獨立”、“檢察職權”實際上被廢止。
  新中國誕生,建立人民檢察制度。1951年11月,廣州市人民檢察署成立,根據國家法律賦予檢察機關的職能,配合“鎮反”(鎮壓反革命)、“三反”(反貪污、反浪費、反官僚主義)、“五反”(反行賄、反偷稅漏稅、反盜騙國家財產、反偷工減料、反盜竊國家經濟情報)和司法改革等政治運動,參與審理、復查運動中的案件,糾正了一批“鎮反”中漏捕、漏判或錯捕、錯判案件;承擔部分重大刑事罪案的批捕、起訴任務,開始行使法律監督職權。
  1954年,根據國家頒佈的《撈國憲法》(簡稱《憲法》)、《撈國檢察院組織法》(簡稱《檢察院組織法》)和撈共中央關於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指示精神,加強檢察機關建設,健全機構,市屬五個區的檢察院相繼成立(1956年發展為7個)。全面承擔一般監督、偵查監督、審判監督和自行偵查業務,圍繞國家各項中心工作,與公安機關、法院緊密配合,有力地打擊特務、反革命分子和破壞『社會主義』改造等各種刑事犯罪分子,為從法律上保障過渡時期總路線和計劃經濟建設作出了貢獻。
  1957年,全國開展了反右派鬥爭,一般監督和其他法律監督職能受到否定或批判,很多幹部被錯劃為右派分子。1958年“大躍進”時期,機構合併,大批幹部下放勞動或調出;受“浮誇風”影響,辦案工作追求高指標,放“衛星”,取消了一些必要的法律程序,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職能受削弱,導致錯捕、錯訴案件大量增加。60年代初,廣州市檢察機關的檢察職能恢復,幹部有所增加,但由於“左”的思想影響,法律監督職能未能充分發揮。
  “文化大革命”中,政法機關受到極大衝擊,檢察機關受害嚴重,廣州檢察機關被撤銷,法律監督職能停止,公安、檢察、法院辦案的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的『社會主義』法制原則被嚴重破壞,出現大量的冤假錯案。
  “文化大革命”結束,政法工作得以撥亂反正。1978年12月召開的撈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強調加強『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建設;1978年3月五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的《憲法》規定,重新設置各級人民檢察院。1978年,廣州市及市屬區(縣)12個檢察院相繼成立,法律監督職能逐步展開。參與平反“文化大革命”及以前發生的冤假錯案;在打擊嚴重刑事犯罪中,通過偵查監督和審判監督,認真執行了依法“從重從快”方針。公、檢、法互相配合、互相制約的法制原則得到恢復和發展。
  根據1982年撈共中央和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嚴厲打擊嚴重經濟犯罪的決定,廣州市檢察機關加強了同嚴重經濟犯罪的鬥爭。1985年後,經濟領域中的犯罪出現新情況、新特點,貪污、賄賂以及涉外經濟犯罪突出,建築等行業經濟犯罪尤為嚴重,市檢察機關把打擊經濟犯罪作為工作的重點,成立了罪案舉報室,1990年還成立了反貪污賄賂工作局,強化了對國家工作人員中發生的貪污賄賂犯罪的檢察與偵查,依法查處了一大批貪污、賄賂案件,對保障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的順利進行,推動機關、單位的廉政建設起到積極作用。
  90年代,在加快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新形勢下,廣州檢察機關的法紀檢察、監所檢察、控告申訴檢察、參加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刑事技術等檢察業務不斷拓寬和發展。檢察幹部隊伍不斷壯大,素質得到提高,1990年全市檢察機關幹警人數增至1176人,相當於“文化大革命”前人數最多的1957年的5.9倍。從而,使得廣州市的檢察機關在履行法律監督職能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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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志

近現代一百多年來,廣州的審判制度隨著社會制度更替經歷了幾個不同的歷史階段。
  清代廣州府的司法制度沿用封建王朝行政與審判合一的體制,知府執掌審判權。光緒三十二年(1906),清政府進行官制改革,改大理寺為大理院,為全國最高審判機關,把審判權與行政權分離開來,形成專門的審判機關。根據清政府編制的《各級審判廳試辦章程》和《法院編制法》規定,廣州於宣統二年(1910)設立地方審判廳,隸屬廣東省高等審判廳,下設南海、番禺初級審判廳,獨立受理普通民事、刑事案件。在審判制度上,分大理院、高等審判廳、地方審判廳、初級審判廳四級,採取四級三審制,並仿效西方國家採用辯護、陪審、公開審理的形式,但適用法律仍以刑為主,諸法合體。對革命黨人迫害的案件以及嚴重刑事案件,仍由行政長官決定處決,審判廳無權過問。
  中華民國元年(1912),中華中華民國南京臨時政府成立。由於連年政局動盪,軍閥混戰,廣州地方審判廳,幾易機構,在審判制度上多沿用舊法。中華民國15年9月,廣州國民政府根據國民革命運動發展的需要,設立司法制度改革委員會,並于同年11月,通過了改造司法制度案。翌年,廣州地方審判廳改稱廣州市法院,隸屬廣東省控訴法院,在審判制度上採用二級二審制、參審制、陪審制,同時廢止法院內行政長官制,實行行政委員制。南京國民政府建立後,在北洋軍閥政府修訂的法律草案基礎上,制定了國民政府的憲法、民法、刑法、商法、訴訟法、行政法、法院組織法等法律,頒佈了許多刑事特別法規。運用特種司法程序,採用軍法審判和特種刑事審判,完全剝奪被告人的訴訟權利,濫施刑罰,殘殺共產黨人,迫害革命志士和無辜百姓。這個時期的廣州地方法院,雖然只受理民事案件和普通刑事案件,但執行的是國民政府制定的法律,在辦案中採用“自由心證”(自由心證:證據的證明力及其取捨,法律不預設規定,而由法官根據其法律意識自由判斷的原則。法官通過證據判斷所形成的內心信念。)原則和奉行“官無悔判”原則,使“審判公開”、“律師辯護”和“三級三審制”徒有其名。
  1949年10月1日,撈國成立。中國司法制度發生了根本性的變革,司法審判進入一個新的歷史時期。
  1949年10月至1953年12月,是廣州市兩級法院的創建時期。1949年11月1日,廣州市人民法院正式成立。1952年開展的司法改革運動,使廣州市人民法院在組織上和思想作風上得到了整頓,劃清了新舊司法制度和新舊法律觀的區別。同年12月,建立了各區人民法院。當時全國統一的民事、刑事訴訟程序制度尚未建立,廣州市人民法院根據解放區的司法原則及廣州市的實際,先後制訂了《辦理民刑案件暫行辦法》、《刑罰上幾個問題的說明》,規定了案件的管轄、調解、回避、代理、辯護、復核等審判程序以及刑事案件的罪名、刑罰、量刑標準、處刑原則等,並實行公開審判、就地審判、巡迴審判以及陪審制度、調解制度。至1953年底,廣州市兩級法院共處理刑事和民事案件58401宗,有力地懲辦了反革命分子和重大刑事犯罪分子,及時解決了一大批婚姻、房屋、勞資等民事糾紛,對鞏固新生政權、恢復國民經濟和促進社會改革起了積極作用。
  1954年~1966年,是廣州市審判工作曲折發展的時期。1954年,我國第一部《憲法》和《人民法院組織法》頒佈實施。翌年,廣州市人民法院改稱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1954年~1956年期間,廣州市兩級法院認真執行《憲法》和《人民法院組織法》規定的陪審、公開審判、合議、辯護、回避、上訴、審判監督等各項審判程序制度,與公安、檢察部門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並試行預審庭制度,貫徹正確、合法、及時的原則,有力地打擊了犯罪分子。同時,全面開展學習法律科學和總結審判經驗活動,改進審判作風,提高辦案質量。1957年~1961年期間,廣州市兩級法院受“左”的政策影響,錯判了一些案件。1961年,撈共中央提出“調整、鞏固、充實、提高”的“八字”方針,開始糾正“左”的錯誤。廣州市兩級法院通過檢查案件,採取措施,糾正失誤。全市審判工作在以後的幾年中,切實貫徹執行各項審判制度,嚴格依法辦案,在刑事審判上貫徹“捕人要少,殺人要少,管制也要比過去少”的政策,在民事審判上執行“依靠群眾,調查研究,就地解決,調解為主”的方針,逐步健全各項辦案制度。
  1966年~1976年,是廣州市審判工作遭受破壞的時期。“文化大革命”開始,廣州市兩級法院首當其衝,在組織機構、幹部隊伍、審判工作方面都遭到嚴重破壞,處於半癱瘓狀態。1968年,廣州市兩級法院實行軍事管制,審判工作先後被廣州市公安機關軍事管制委員會辦案辦公室和廣州市革命委員保衛組第五辦公室所取代。這時期的審判工作,完全廢棄一切程序和制度,刑事案件採取偵查、批捕、起訴、審判一竿子到底的做法,造成大批冤、假、錯案,而民事案件主要受理婚姻案件。1972年,廣州市兩級法院相繼恢復和行使審判權,至1976年這段期間,仍受“左”的影響,冤、錯案仍有出現。
  1977年~1990年,是廣州市審判工作進入新發展的時期。撈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我國的『社會主義』法制得到加強和發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陸續制定和頒佈了一系列程序法和實體法,為刑事、民事、經濟糾紛和行政案件審判提供了法律依據。廣州市兩級法院遵循“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審判原則,嚴格依法辦案,審判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績。1979年開始,根據撈共中央“平反假案,糾正錯案,昭雪冤案”的決定,廣州市兩級法院集中力量開展復查和糾正冤、假、錯案的工作,使一批在“文化大革命”和歷次政治運動中蒙冤受屈和受株連者得以平反。1980年以來,廣州市兩級法院在刑事案件審判方面,貫徹執行撈共中央關於依法從重從快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分子的方針和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嚴懲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分子的決定》、《關於嚴懲嚴重破壞經濟的罪犯的決定》,與公安、檢察機關密切配合,依法及時判處殺人、搶劫、強姦、流氓、販毒、重大盜竊、引誘容留強迫婦女賣淫等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和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犯罪分子及犯罪集團,處決了一批罪大惡極的罪犯,維護了社會的安定。同時,針對廣州市貪污受賄犯罪突出和犯罪數額巨大的特點,專門調集人員審判經濟犯罪案件,依法嚴懲嚴重經濟犯罪分子。在民事和經濟糾紛案件審判方面,由於廣州市是沿海開放城市,經濟糾紛和婚姻、房屋、繼承、債務等案件以及涉港、澳、台和涉外案件增多,廣州市兩級法院依法審結了大量民事、經濟糾紛案件和涉港、澳、台及涉外案件,並在試點審理行政案件的基礎上,從1990年10月開始,依照行政訴訟法,全面受理行政案件。總之,改革開放以來,廣州市兩級法院通過審判活動,保障了公民、法人和組織的合法權益,正確調整了各種民事和經濟關係,有力地維護了社會穩定,促進了經濟發展。

 樓主| 發表於 2007-5-3 23:37:36 | 顯示全部樓層

司法行政志

中國的司法行政制度,在漫長的封建王朝時期均實行司法行政合一制度。由中央到地方各級行政長官兼掌司法審判權。清朝的晚期,開始對司法制度進行了一些改革。光緒三十二年(1906),在實行官制改革的同時,改刑部為法部,掌管全國司法事務,不再兼理審判,但地方政府仍然沒有專設的司法行政建制。
  中華民國時期,中央設司法行政部,各省設司法廳,但在廣州始終沒有專設的司法行政機構。屬司法行政業務、分屬多個部門的公證歸屬地方法院主理。律師是獨立的自由職業,但律師資格,早期由中央司法行政部審核,後期則由地方法院登錄批准;律師的業務接受地方法院和社會局的監督和指導。民間糾紛調解屬各區公所領導,資料統計歸屬市民政部門。對重要政令的宣傳,主要由社會局和地方法院組織實施。法學教育與人材培訓,早期有省辦的廣東公立法政專門學校和廣州私立法政專門學校,以後一些大專院校也設立法科。
  撈國成立後,逐步建立起一整套適應『社會主義』制度的司法行政機構和制度。1954年中國公佈了第一部憲法。1955年3月,根據憲法和《法院組織法》的有關規定,廣州市成立了第一個司法行政機關--廣州市人民委員會司法處,翌年升格為廣州市司法局。屬於司法行政業務的律師、公證、人民調解、法制宣傳工作有了專司其事的機構。1957年反右派鬥爭中,律師工作和律師受到批判和責難。其後,廣州市貫徹中央關於精簡機構的指示,剛走上軌道不久的廣州市司法局被撤銷了,司法行政業務劃歸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隨著計劃經濟的推行和法治被衝擊,企業間經濟合同與公民間的法律關係很少需要公證,廣州市公證處遂於1958年被撤銷,只保留牌子和印章備用。
  1966年“文化大革命”開始後,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處於半癱瘓狀態,廣州市的司法行政業務受到批判,律師、公證、人民調解、法制宣傳等業務也隨之廢置。1972年11月,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恢復建制,廣州地區的司法行政業務繼續開展。
  1976年10月,撈共中央粉碎了江青反革命集團,結束了“文化大革命”動亂,政法工作全面實施撥亂反正。特別是1978年撈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民主與法制建設得到加強。1980年12月,廣州市司法局重新成立,司法行政業務劃歸市司法局統管。市屬各區、縣也相繼成立了司法局。1983年10月,原由廣州市公安局管理、於1955年創辦的勞動教養工作撥歸市司法局領導。至此廣州市司法行政機關不僅負責法制宣傳和法學教育,並為社會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務,同時又擔負著教育改造違法和輕微犯罪(不追究刑事責任)人員的多種職能,成為廣州地區政法機關的組成部分。隨著改革開放的擴大和經濟建設的發展,各項司法業務向基層迅速延伸。經過十年的努力奮鬥,廣州地區的司法行政機構日趨完善,包括各種專業律師事務所和街、鎮法律服務所在內,法律服務網點遍及全市各區、街、鎮,各項業務全面開展。公證工作從國內和涉外民事公證發展到國內和涉外經濟公證,辦證總數十年間增長11倍,居全國各大城市首位。律師工作從擔任刑事辯護為主向擔任常年法律顧問、民事代理、非訴訟法律事務、涉外法律事務發展,各項業務在全國省會市中居前列地位,而且律師事務所在全國率先實行“自收自支”。人民調解工作適應新形勢,調解了大量由於經濟體制的改革、利益分配的調整帶來的農村宅基地、水利、山林、果樹糾紛和城市拆遷、房地產權益糾紛,維護經濟改革的實施,促進生產責任制完善,保障經濟建設的發展,有效地維護社會秩序的穩定。法制宣傳工作有組織、有計劃地廣泛深入開展,從1985年開始的第一個五年普及法律常識規劃的實施,全面提高了公民特別是領導幹部和青少年的法律意識,促進了各行各業依法治理的發展。法學教育實行辦學與培訓、全日制學校教育和業餘教育並舉的方針,培訓了一批中高級法律人才。勞動教養工作針對收容人員年輕的多、輕微違法,且未構成犯罪等特點,貫徹“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建立和健全一整套管理教育制度,使之走上規範化的軌道;教育改造質量逐步提高,大多數違法犯罪人員被教育改造成為遵紀守法、自食其力的新人,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作出了貢獻。

 樓主| 發表於 2007-5-3 23:37:50 | 顯示全部樓層

文化志

(一)
  古代是廣州文化的發育成長階段。
  秦以前,越族先民在負山帶海的嶺南地區,在新石器時代原始文化的基礎上,創造了自己的土著文化。但是,它與中原等地區的嶺北漢文化相比還處於初級的、朦朧的、低層次的狀態。
  秦統一嶺南後,先進的中原漢文化源源不斷南傳滲透,本地文化在與之交會融合中,變革創新,逐步形成了品類繁多、風格獨特的廣州古代文化。
  廣州的文學最早見於典籍的是西漢南越王趙佗的《報文帝書》,可視為嶺南文章的起始。明歐大任《百越先賢傳》認為,廣州最早的詩人是西漢惠帝時的張買,可惜詩作已佚。東漢章帝時番禺人楊孚(其故居在今廣州河南下渡),著《異物志》,書中多韻語,屈大均在《廣東新語》中稱之為“粵詩之始”。
  唐朝是中國歷史上最強盛的朝代之一,宋代是廣州城建設的繁榮時期。當時,廣州已成為中國對內對外的貿易中心,外省商賈紛紛挾重資來廣州經商,外國商船來往不絕。中原漢文化隨著幾次中原人口大南遷,對廣州的影響日益深入;外國的宗教文化、藝術珍品和生活方式,伴隨著外國商人的足跡進入廣州。廣州的文化出現興盛的景象。文學進一步發展,廣州地區的作者見諸史籍的在宋代約30家,其中崔與之被稱為“粵詞之祖”。廣州的藝術也開始興起,來自嶺北的各種歌舞藝術盛行于廣州民間。據《廣州府志》載,唐代的南海郡太守家中蓄有“散樂”;唐宋兩代廣州城北將軍廟出現“歲為神會作魚龍百戲,共相睹戲,簫鼓管弦之聲達晝夜”的演出盛況。中原的古琴藝術隨著南宋末代朝廷輾轉到新會而入粵,日後逐漸形成了以廣州為基地的嶺南琴派。見於記載的廣州畫家有唐代的張正言(張詢),書法家有宋代的李昴英等。
  元代,廣州的文學比較沉寂,但嶺南詩歌仍保留唐代沉鬱的現實主義傳統,藝術則因受政治影響較少,所以還能一如唐宋時相對地興盛。
  明、清兩代,是廣州文化發展的高峰期,奠定了具有嶺南特色的廣州文化的基礎。文學有很重要的成就,詩壇尤為隆盛。明初,孫禲、黃哲、王佐、李德、趙介組織詩社,世稱“南園前五子”。明中葉,又有號稱“南園後五子”的歐大任、梁有譽、黎民表、吳旦、李時行等。明末清初,屈大均與陳恭尹、梁佩蘭並稱“嶺南三家”,逐漸形成了“嶺南詩派”,成為我國詩壇一個重要流派。到清中葉有黎簡、宋湘,晚清有張維屏、丘逢甲等。明清時廣州的學者詩人不少又是卓越的書法家。明中葉陳獻章(白沙)及其門下形成的“白沙書派”頗負盛名。
  明、清兩代,廣州文化最為突出的成就是在藝術方面,開始出現融會了中原藝術而又具有地方特色的藝術品類,其中最為矚目的是粵劇的形成。孕育成長于本地班而成熟于梆黃聲腔的使用的粵劇,正是南北文化交流創新的產物。同時,廣東曲藝的大部分品種也先後形成。明代,產生了用廣州方言唱的木魚歌,出現了廣泛流行於民間的《花箋記》、《二荷花史》等名作。清代又先後出現了八音班、八音鑼鼓、龍舟歌、南音、粵謳等曲藝品種。還產生了沙湧鼇魚舞、麻車火狗、市橋水色、沙灣飄色、擲彩門、鯉魚舞等民間藝術形式。繪畫書法藝術方面,從清中期開始,廣州畫壇逐漸興盛,先後湧現了黎簡、謝蘭生、蘇仁山、蘇六朋、居巢、居廉等一批著名畫家,其中不少亦是詩人、書法家。居巢、居廉兄弟在繪畫理論和實踐上,均主張突破傳統舊框架,重視寫生,師法自然,大膽創新,形成“居派”風格,是後來嶺南畫派創立的先聲。清代,書法以吳榮光、李文田、康有為等成就最大。清道光年間,南海人鄒伯奇從事攝影術的研究,成為中國攝影研究先驅之一。
  由於廣州文化事業的發展,清雍正年間開始,廣州掌管學政的政府教育機構已被賦予兼管文化事業的職能。
  (二)
  近現代是廣州文化逐步面向世界、創新發展的階段。
  1840年鴉片戰爭後,西學源源不斷地傳入中國,向為對外開放港口的廣州乃得風氣之先,西方的音樂(包括聲樂、器樂和樂器)、繪畫、攝影、戲劇、電影、舞蹈、雕塑以及文學藝術理論相繼傳入廣州,逐漸為廣州人所接受和消化,形成了新興的文化事業品類,並促進本土傳統文化從內容到形式上的改良創新。而廣州的文化也開始傳向海外,從19世紀50年代開始,粵劇戲班陸續到達美洲和東南亞各國演出。廣州又是中國民主革命的策源地,以及國共合作的第一次國內革命戰爭(世稱大革命)的根據地,廣州文化也深受其影響。因之,近現代的廣州文化,在內容上具有民主革命及西方思想文化色彩,形式上則大量吸收了西方文化的表現手段、器具和方式,從而具有明顯的時代性和革新性。
  近代的廣州文學英傑湧現,直面現實,直面人生,富有開拓革新精神,文、詩、詞以及作為新的品種開始面世的小說都出現了不少佳作。張維屏是中國近代文學史上的著名詩人。陳澧是著名的學者、詩人、散文作家。康有為、梁啟超等倡導“詩界革命”,鼓吹文學改良,主張文學家投身社會變革。梁啟超的文學成就尤為突出,是新文學運動的先驅人物,著有《飲冰室文集》等。辛亥革命前後,梁鼎芬、潘蘭史、丘逢甲、黃節、胡漢民、廖仲愷、朱執信等的詩作,皆有影響。小說也異軍突起,著名的小說家有吳沃堯(吳趼人)及寫出中國最早的報告文學的黃世仲(黃小配)等。
  近代的廣州文化藝術生機勃發,原有的品種日趨成熟,新的品種破土而出。粵劇進一步發展,李文茂率領粵劇藝人響應太平天國革命運動,在廣州舉行武裝起義,其革命精神也影響了粵劇藝術。以1889年粵劇八和會館在廣州建成為標誌,粵劇活動中心從佛山轉移到廣州,廣州的粵劇事業逐步進入全盛時期,不僅戲班數量多,人才出眾,而且邁出了改良革新的步子。在辛亥革命的影響下,清末民初出現了粵劇改良運動,粵劇戲班競編競演貼近時代的新戲。以後發展到吸納西洋樂器,豐富伴奏音樂;借鑒西方音樂、話劇、電影的藝術手段,豐富粵劇舞臺表演藝術。粵劇進一步成為既有濃烈地方色彩,又兼容北方戲曲和西方藝術特色的地方劇種,實現從古樸的早期粵劇向現代粵劇的過渡,其標誌是1919年前後粵劇省港班的出現。晚清至民初廣州地區湧現一批藝術上卓有成就的粵劇名伶,其代表人物先後有李文茂、鄺新華、千里駒等。這個階段,本土興起的新的藝術品種主要有粵曲和粵樂(撈國建政後稱廣東音樂)。粵曲是以多種民間說唱為基礎,吸納粵劇聲腔而成。自其誕生之日起即深受粵語地區群眾喜聞樂唱,演唱粵曲的師娘(失明女藝人)和茶樓歌壇成為羊城一大景觀。廣東音樂則是本土民間音樂吸收融會外省音樂文化,並逐步借鑒西方作曲技法和演奏手法的產物。它充滿時代色彩和變革精神,因而發展迅猛,湧現了何博眾、嚴老烈及其後被稱為廣東音樂“何氏三傑”的何柳堂、何與年、何少霞,被稱為“四大天王”的呂文成、尹自重、何大傻、何浪萍等一批傑出的作曲家、演奏家;出現了《旱天雷》、《賽龍奪錦》、《雨打芭蕉》、《平湖秋月》等大批名曲,使得廣東音樂很快發展成為中國著名的地方新興樂種之一。
  西方傳入的文化藝術形式開始在廣州興起。晚清廣州出現的“外銷畫”,是雛型的中國西洋畫。清末民初,赴歐美和日本學習西洋繪畫的一些青年回到廣州,開辦研習和教授西洋畫的機構,西洋畫開始在廣州流行。另外,廣州歷史上第一批營業性戲院、電影院、非職業話劇團,以及首個公共圖書館都在這個時期創辦。此外,使用西方先進攝影器材和攝影術的攝影業的興起,中西合璧的東園遊樂場的開辦,也是這個時期廣州文化的新事物。
  政府文化行政工作,進入中華民國後由教育局兼管。
  “五四”新文化運動,拉開了中國現代社會序幕。從1919年至1949年10月1日撈國成立的30年間,是中國社會急劇變革而又充滿動盪的年代,也是西方文化更大規模傳入的時期。這個時期,廣州的社會生活色彩斑駁,跌宕多變,其文化發展道路曲折,情況複雜,起落交替,然而新文化運動的興起和發展始終是其主流。僅以高潮論之,則出現了兩次。
  第一次高潮是1919年“五四”運動後至1927年大革命失敗之前。其實績主要表現在:文學出現新的發展勢頭,新文學從萌芽到發展,廣州最早的新文學作家應運而生,他們大都參加新民主主義革命運動,因此創作上多以反映當時的社會現實為主。文學社團先後出現,文學刊物相繼問世。介紹和宣傳馬克思主義和西方文藝思想,提倡新文學和白話文,成為這個時期文壇的新風,出現了白話文小說和新詩作品。在此期間,茅盾、郭沫若、郁達夫、魯迅等著名作家先後南來廣州,對廣州新文學的發展起了推動作用;話劇和歌詠活動,圍繞著大革命的民眾宣傳和動員工作,聲勢浩大,以新文藝工作者、青年學生、革命軍人、工人、店員為主體的話劇社、歌詠團如雨後春筍,創作演出大量革命話劇和國民革命新歌,粵劇藝人也投身其事;藝術革新方興未艾,尤以粵劇和國畫較為突出。粵劇省港班的鼎盛使粵劇改革向前演進一大步,主要趨向是使粵劇進一步地方化、大眾化和現代化。其代表人物是具有高度藝術才華的愛國名伶薛覺先、馬師曾、白駒榮等,從20~40年代,他們的藝術實踐對粵劇的創新和發展產生了很大的影響。國畫的變革風愈盛,曾參加辛亥革命活動的高劍父、高奇峰、陳樹人創立了“融合中西”的“折衷派”(後人稱為嶺南畫派)“新國畫”,該畫派成為中國現代美術史上引人注目的流派。粵曲由於出現了由開眼女伶代替瞽姬的重大變化而進入全盛時期,人才輩出,名家眾多,流派紛呈。張月兒、熊飛影、張瓊仙、小明星、徐柳仙等是二三十年代具有代表性的女伶。這個時期,廣州新興的文化事業,有黎民偉等首辦的電影製片業,出現首批製片機構,這些機構存在時間雖然不長,卻也攝製出記錄大革命活動的記錄影片,為後世留下了極為珍貴的歷史資料,並攝製出廣州電影史上的首批故事影片。此外,現代雕塑的大型人物造像于20年代初開始出現在廣州,這些作品雖出自外國雕塑家之手,但塑造的都是辛亥革命時期的風雲人物,開了廣州市城市紀念雕塑的先河。此時還出現了有別於民間舞蹈的新興舞蹈藝術。
  大革命失敗以後,廣州的文化發展跌落低谷,一年後才逐步復蘇,到30年代(1938年10月日軍侵佔廣州前),廣州的新文化運動又重新興起,特別在1931年“九一八”事變後,抗日救亡成為廣州文化的主題,出現第二次高潮。這次高潮的主要表現是新文學運動蓬勃發展。先後成立的中國左翼文化總同盟廣州分盟(簡稱廣州文總)及其下設的左翼作家聯盟廣州分盟、戲劇家聯盟廣州分盟、社會科學家聯盟廣州分盟,以及廣州藝術工作者協會、廣州文化界抗敵協會等組織,對團結進步作家、進步文學青年投入新文學運動起了積極作用。歐陽山、龔明、草明等組成的普羅作家同盟以及溫流、蒲風、黃甯嬰、陳殘雲、林林、蘆荻等組成的廣州詩壇社等文學組織,其創作活動十分活躍。這個時期的文學刊物有《天王星》、《火花》、《黃花》、《廣州詩壇》、《詩場》等。抗日戰爭爆發後,夏衍、巴金、茅盾等名作家南來廣州,他們在廣州的活動,加速了廣東新文學運動的進程,使本來較為後進的廣東新文學運動迅速匯合到中國新文學運動的大潮中去。戲劇運動也從恢復到發展,隨著戲劇家歐陽予倩、洪琛、田漢南來投身廣州戲劇事業,廣州的革命話劇運動之火被重新燃起。他們會同廣州戲劇界人士,開辦戲劇研究所和戲劇學校,出版戲劇刊物,宣傳戲劇改革,培養人才,組織反映現實生活的戲劇創作和演出,廣州劇壇十分興旺。這個時期,粵劇進行了更為全面、更為深刻的改革創新,從而也擺脫了20年代末至30年代初由於受有聲電影的衝擊而一度出現的危機;美術事業繼續發展,湧現了新的繪畫團體和現代美術教育機構,廣州的繪畫藝術在不同品種、不同流派之間的相互競爭中發展。1931年,中國美術史上第一個赴歐美學習西洋畫並取得很高成就的愛國畫家李鐵夫,從香港一度回廣州參加以胡根天、馮鋼百、徐東白等為首的尺社(前身是1921年成立的赤社美術研究會,1929年改此名)的創作、研究、展覽活動,在廣州畫壇留下深刻影響。30年代初,在魯迅提倡的新興木刻運動影響下,李樺、賴少其、劉侖等在廣州成立現代版畫會,從事革命木刻創作,在廣州掀起一股革命木刻旋風。30年代前後,到歐美學習現代雕塑藝術的李金髮等回到廣州,從事雕塑教學和創作活動,廣州有了第一批現代雕塑藝術人才,在廣州的土地上樹立起第一批由廣州雕塑家創作的名人紀念雕塑作品;音樂事業有開拓性的發展,馬思聰、陳洪創辦了廣州第一支專業管弦樂隊、第一所音樂學校。抗日救亡音樂活動如火如荼,湧現大批救亡音樂作品,影響比較大的有何安東作曲、陳黃光作詞的《奮起救國》,馬思聰作曲、歐陽山作詞的廣州方言歌《武裝保衛華南》,何安東作曲、何芷作詞的《全國總動員》等。這段時期,市政府創辦了廣州博物院,是為廣州博物館事業之濫觴;出現由翁達德創辦的廣州第一個現代幻術雜技民間組織;以陳幹臣為代表的講正派故事為特點的廣東說書流派崛起;公共圖書館的數量和藏書有比較大的增加,是廣州圖書館事業的興旺時期。
  1938年10月,日軍侵佔廣州。許多文化藝術工作者轉移到香港和內地,繼續從事抗日救亡文化工作,一些文化事業也隨省政府遷移到粵北。日偽政權對廣州原有的文化事業摧殘破壞,佔用文化場地,嚴厲查禁稍有抗日愛國內容的文化產品和文化活動。他們為推銷其美化侵略戰爭的文化、製造太平盛世的假像,故也興辦一些文化事業,舉辦一些大型文化娛樂活動,並千方百計威逼利誘粵劇戲班進行演出。1941年12月日軍侵佔香港後,許多粵劇、粵曲藝人被迫返回廣州,他們迫于生計,只好組班登臺,廣州一度有較多的粵劇、粵曲演出。
  抗日戰爭勝利後,各項文化事業有所恢復,流落各地的廣東文藝家陸續返回本土,一批北方的革命文藝工作者也南下羊城,進步文化活動十分活躍,廣州一度成為國統區進步文化活動中心之一。文學界尤其繁榮,僅就文學刊物而言,就多達數十種;娛樂業也十分興旺,集中在廣州演出的粵劇戲班數量一度超過戰前;電影放映業有所擴展;曲藝廳、舞廳也有不少。當然,其中不乏不健康的以至腐朽的文化產品和文化現象。電影業幾乎為美國影片所壟斷,但優秀的國產影片在與之抗衡中,亦顯露出自己的風骨,如《一江春水向東流》就曾風靡廣州,其上座率大大超過同期上映的美國藝術片《出水芙蓉》。1946年春起,國民政府開始查禁進步書刊,取締進步文化活動,迫害進步文化人士。大批進步文化人又再撤向香港,繼續從事進步文化活動。在國民黨發動內戰的影響下,廣州社會經濟逐步崩潰,物價飛漲,治安惡劣,文化娛樂業隨之衰落,連唯一的市立博物館也被關閉,大量文化從業人員失業,大批粵劇藝人轉赴香港謀生。廣州淪陷前夕,廣州文化事業已處於奄奄一息的狀態中。
  (三)
  當代是廣州文化在『社會主義』軌道上朝著現代大都市文化的目標發展的階段。
  撈國建政後,文化事業由政府文化行政部門統一領導和管理。國家提出了文藝“為工農兵服務”、“為政治服務”的方向(80年代改提“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制定了“百花齊放,推陳出新”,“百花齊放,百家爭鳴”,“古為今用,洋為中用”,以及“普及與提高相結合”等發展和繁榮文化事業的方針。廣州的文化建設,遵循這些方針,開始了新的發展時期。
  早在廣州淪陷前夕,周鋼鳴、華嘉、杜埃、黃寧嬰等大批文藝工作者已從香港進入東江遊擊區,準備接管廣州文化工作。1949年10月,廣州淪陷。歐陽山隨軍南下,回廣州主持接管文教工作。廣東文藝工作者從香港、兩廣及東江遊擊區、北方解放區各地再度會師廣州,成為廣州文化建設的中堅力量。1950年,撈共廣州市政府文教局成立,社會文化團體廣州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籌備會亦宣告組成。1952年底,撈共廣州市政府決定成立廣州市文化局,主管廣州市文化事業。廣州市政府在改造舊有的文化事業的同時,致力於文化事業的新發展。經過41年有計劃的文化建設,廣州已形成一支老、中、青相結合的較為宏大的文化隊伍,形成一個門類比較齊全、佈局基本合理、具有一定規模和水平的現代大都市文化事業的框架。其發展歷程可分為從撈國建政起到1965年的17年,“文化大革命”的10年,以及自1978年撈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這3個主要發展階段。
  第一階段,廣州文化事業全面發展的17年。
  這個階段的突出成就,首先是建成一個以國辦為主的文化事業體系。這個體系包括的門類有:文學事業,擁有由新老結合的優秀作家組成的作家協會和大型文藝刊物;表演藝術事業,擁有粵劇、京劇、木偶劇、廣東音樂、曲藝、雜技等傳統藝術表演團體,話劇、歌舞劇、交響樂等新文藝團體,以及一批經過改造的舊戲院和新建的劇場。並于1965年籌建廣州芭蕾舞團(後因“文化大革命”發生而停止,1994年重新建立);造型藝術事業,擁有美術館、畫院、雕塑室、美術社、圖片社等創作、研究機構;博物館事業,擁有以歷史類為主,包括有藝術和自然科學專業類的博物館群;圖書館事業,初步形成以大型城市公共圖書館為中心,與大學圖書館及區、縣級中小型圖書館相協調的圖書館網絡;群眾文化事業,建立市、區(縣)、街道(鄉鎮)三級群眾文化工作機構,形成大型文化宮與基層俱樂部、文化室相結合的活動陣地網絡,建設起一支示範性的業餘文藝中心團隊與基層業餘文藝團體相結合的浩大的群眾文藝隊伍;電影事業,形成了由專業電影院、影劇場、電影俱樂部、電影放映隊組成的城鄉電影放映網,設立了市、區(縣)兩級電影發行機構,建成電影製片廠、電影機械廠,從而形成了從電影片攝製、電影機械製造到電影發行、放映的完整的電影事業。
  其次是文藝創作和傳統藝術改革卓有成就,擁有一批有全國影響或地區影響的作家、藝術家及其作品。如歐陽山、陳殘雲、韓北屏、吳有恆、黃谷柳、金敬邁等的小說;秦牧、杜埃、華嘉、黃秋耘、岑桑等的散文;黃宗岱、黃甯嬰、蘆荻、樓棲、柯原、韓笑、張永枚、韋丘、歐外鷗、野曼等的詩歌;周鋼鳴、肖殷、杜埃等的文學評論;何求、趙寰等的話劇劇本;蔡楚生、王為一、陳殘雲等的電影文學劇本;陳冠卿、楊子靜、莫汝誠、譚青霜、何建青等的粵劇劇本;陳卓瑩、蔡衍棻、陸風等的曲藝作品;嶺南畫派第二代傳人關山月、黎雄才、方人定等的中國畫,胡一川、楊秋人等的油畫,王肇民、黃篤維等的水彩畫,黃新波、楊訥維等的版畫,廖冰兄等的漫畫;尹積昌、潘鶴等的雕塑;薛子江、蔡俊三等的攝影;容庚、商承祚、吳子複、秦咢生、麥華三等的書法;陸仲任、施明新、楊樺等的交響樂;易劍泉、陳德钜、黃錦培、劉天一等的廣東音樂;梁倫、查列等的舞蹈等。小說《三家巷》、《苦鬥》(歐陽山)、《香飄四季》(陳殘雲)、《蝦球傳》(再版本,黃谷柳),散文集《花城》、《藝海拾貝》(秦牧),話劇《新局長到來之前》(何求)、《南海長城》(趙寰),電影《珠江淚》(陳殘雲)、《董存瑞》(丁洪、董曉華、趙寰)、《南海潮》(蔡楚生、陳殘雲、王為一)、《羊城暗哨》(陳殘雲),國畫《江山如此多嬌》(關山月與傅抱石合作),木刻《年青人》、《太陽從我們手中升起》(黃新波),雕塑《五羊石像》(尹積昌、陳本宗、孔繁偉)、《艱苦歲月》(潘鶴)、《歐陽海》(唐大禧)等優秀作品,在全國產生較大影響。粵劇產生了由粵劇藝術家馬師曾、紅線女主演的《搜書院》、《關漢卿》,紅線女、羅品超、文覺非、羅家寶等主演的《山鄉風雲》,靚少佳等主演的《馬福龍賣箭》、《十奏嚴嵩》,羅家寶、林小群主演的《柳毅傳書》等改革創新優秀代表劇目。粵曲則從單一的清唱發展到說唱、彈唱、表演唱等形式,整理和創作的新的代表曲目有《秦瓊賣馬》、《朱老鞏護鐘》、《仕林祭塔》、《沙田夜話》等。以楊達、黃俊英為代表的粵語相聲也脫穎而出。撈國建政後在林堃等組織下發展起來的廣州木偶藝術,也湧現了由木偶藝術家鄭壽山主演的《孫悟空三調芭蕉扇》等在國內外享有盛名的神話木偶劇。
  這個時期廣州國際文化交流,以與蘇聯等『社會主義』國家的交流為主,而且是進來的多,派出去的很少。
  在這17年中,廣州文化曾受過“左”的路線影響,尤以1957~1958年反右派鬥爭擴大化的影響為甚,致使廣州文化事業發展一度停滯。
  1965年末,廣州地區文化事業機構362個,從業人員6076人。
  第二階段,廣州文化事業災難的10年。
  從1966年夏到1976年秋的10年“文化大革命”中,廣州的文化事業遭到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的嚴重破壞和摧殘。“五四”運動以來廣州革命文藝的光榮傳統,以及撈國建政後廣州文化建設的成就均被否定,傳統文化被拋棄,大批優秀作品被誣為“毒草”,大批文藝工作者和文化工作幹部受到殘酷的打擊和迫害,部分藝術表演團體、全部民間文化團體被強行解散,連政府文化行政機構省、市文化局也一度被撤銷,多數博物館、圖書館、群眾藝術館、文化館被關閉,多數劇場、電影院因失修而破敗。而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為了篡黨奪權的需要,大搞鼓吹個人崇拜,歪曲撈共和中國革命歷史,歪曲社會現實的文化藝術,如形形式式的反映所謂“階級鬥爭”、“路線鬥爭”的文藝作品和展覽會。戲劇舞臺上則獨尊8個“革命樣板戲”。然而,在廣州文化遭到空前浩劫期間,廣州地區一些文化工作者在萬馬齊喑的局面下,仍然創作出一些受群眾歡迎的作品。“文化大革命”中期開始,廣州各項文化事業開始緩慢恢復,但其業務活動仍停留在“左”的格局。
  第三階段,廣州文化事業的全面復興和發展。
  1978年撈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廣州文化事業發展進入一個歷史新時期,國家的文化方針政策得到恢復,落實了党對文藝工作者的政策,在恢復文藝隊伍的元氣,以及搶救被“文化大革命”破壞的文化事業的基礎上,全面推行改革開放政策,各項文化事業不僅恢復到1965年時的規模,而且出現了深刻的發展變化。這一變化集中表現為:由過去片面強調為階級鬥爭服務,轉向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為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文化需要服務;由過去與計劃經濟模式相適應,轉向與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由過去的封閉型,轉向開放型;由過去單一的國家辦,轉向社會多方面辦。這些變化的具體表現是:其一,多渠道籌集資金,加強文化基礎設施建設。80年代,廣州市政府投資興建了西漢南越王墓博物館、廣州畫院、廣州圖書館,廣東省政府在廣州投資興建了中山圖書館新館等。文化單位自籌資金興建了粵雅堂(廣州文物總店)、新時代影音公司等。從新加坡引進外資興建了廣州文化假日酒店(內有高級電影院)等。其二,各行各業辦文化,國家、集體、個體一齊上,形成文化市場。80年代之前,文化部門之外只有工會、共青團、園林部門辦一點文化事業,進入80年代,旅遊服務業、工商業、農業、社會團體、個體紛紛開辦音樂茶座、舞廳、桌球室、電子遊戲室、卡拉OK室、錄像放映、電影院、遊樂場、書報攤等消費性文化娛樂業,不同消費層次的文化設施發展很快,並出現一批大型、高檔、多功能的文化娛樂場所,在全國中,廣州最早形成頗具規模、多體制結構的社會文化市場,廣州市政府設立了文化市場管理機構,並制定了相應管理法規。其三,傳統文化事業調整佈局和業務結構,改變了單一功能的沿習。文化市場的形成,為群眾文化生活提供多樣的選擇,改變了以看演出、看電影為主的傳統娛樂方式,劇場、電影院的上座率普遍下降,導致了廣州京劇團的撤銷和各藝術表演團體規模的縮減,而兼職從業於影視、廣播、廣告、藝術培訓等的演藝人員則日益增多。劇場、電影院和其他文化事業單位普遍實行一業為主、多種經營、多元服務,增強適應市場的能力。其四,借助企業、市場、商業的力量謀求自我發展。文化單位與經濟行業聯合辦劇團、辦展覽、辦刊物、辦大型文藝演出活動、攝製電影等,有越來越好的成效和日趨成熟的運作方式。其五,實行社會福利型與文化產業經營型相結合的辦文化路子,在保證社會效益第一的前提下,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以發展文化經濟,積累財力,支持福利型文化事業。
  各種文學和藝術種類新人輩出,出現創作繁榮景象。為鼓勵創作,省、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分別設立了省、市最高級別的綜合性文藝獎:“廣東省魯迅文藝獎”、“廣州市文學藝術紅棉獎”。還舉辦過撈國建政40周年優秀作品評獎活動。這個時期的文藝創作題材廣泛,形式多樣。批判“文化大革命”和反映改革開放現實的作品不僅數量多,而且手法新穎;歷史題材的創作,以歷史唯物主義為指導,反思性、思辨性更為強烈。傳統藝術的改革創新也有新的突破。大批優秀作品、作家、藝術家在全省、全國和國際獲獎。如秦牧批判“文化大革命”的散文《鬣狗的風格》,陳國凱暴露“文化大革命”給人民帶來災難的小說《我應該怎麼辦》、《代價》,章以武、黃錦鴻描繪在改革開放背景下的廣州市井風情小說《雅馬哈魚檔》,錢石昌、歐偉雄的商戰小說《商界》等,在國內引起強烈反響。戲劇創作方面,林驥的《特區人》,歐偉雄、楊苗青、姚柱林的《南方的風》等以改革開放為題材的話劇,受到廣泛好評。許雁的以反腐敗鬥爭為主題的話劇《情結》,成為廉政建設的形象教材。賀夢凡、張磊編劇、丁蔭楠導演的電影故事片《孫中山》,陳自強的新編歷史粵劇《三脫狀元袍》等都是這個時期的優秀作品。美術事業不斷出新,各個品種的創作活動都很活躍,尤其是雕塑藝術,廣州地區的雕塑家把雕塑創作與城市建設結合,與塑造城市文明結合,開創了令人鼓舞的新局面。湧現出潘鶴的《開荒牛》、唐大禧的《猛士》、俞暢的《挑戰》等大批優秀作品;廣州市的城市雕塑建設有長足發展,大中型紀念雕塑、園林雕塑,從1978年前10多座增加到40多座。在表演藝術中,雜技藝術的創新成績最為突出,戴文霞演出的《滾杯》、嚴志誠等演出的《鑽地圈》等一批優秀節目在國內外均享有較高的聲譽。其他各類品種都湧現不少新的俊才和佳作。
  對外文化交流空前活躍。從1978~1990年,廣州地區文化藝術團體共有420多批7000多人次到達30多個國家和地區演出、展覽、講學、考察、訪問等。同期也有來自近百個國家和地區的文化藝術團組共960多批近9000人次到廣州進行文化交流,交流項目涉及文化各個門類。與港澳地區的民間文化交流也經常化。
  1990年末,廣州地區文化事業機構569個,從業人員8293人,其中屬集體或個體經營的機構277個、從業人員796人。
  進入90年代以來,廣州文化事業以建設現代大都市為目標,加大改革的力度,加強人才培養,加大對文化設施建設、文藝創作和藝術革新的經濟投入,向著新的高度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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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志

廣州,自秦漢以來一直是我國嶺南地區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海上交通貿易的重要港口,又是一座富有光榮革命傳統的英雄城市。在漫長的歲月中,遺留下來的文物史跡相當豐富,具有鮮明的地方特色。
  (一)
  早在4000多年前的新石器時代晚期,我們的先民就在這塊土地上勞動生息,從事捕魚、農業等生產活動,創造了廣州地區的原始文化。在城郊的飛鵝嶺、新市葵湧和番禺、從化等地發現的這時期的遺址,出土有雙肩石斧、有段石錛、石箭鏃、石網墜等石器和幾何印紋陶器,在紋飾中有與中原青銅器相類似的花紋,表明了當時嶺南邊陲與發達的中原地區文化早有一定的聯繫。
  廣州建城已有2000多年歷史,有出土文物與史籍印證。據《史記》等史籍的記載,秦始皇統一六國後,派任囂、闓佗率軍南下,於三十三年(前214)統一嶺南,分嶺南地為南海等三郡,南海郡治番禺,即《史記》、《漢書》所稱的番禺城。秦亡,闓佗據嶺南地,建南越國,以番禺為都城。在東郊螺崗秦墓出土(秦始皇)“十四年屬邦”銅戈;西村石頭崗1號秦墓發現有“蕃禺”烙印的漆盒;中山四路發現的秦代造船遺址,上層壓有南越國宮署走道及御苑遺址,出土“萬歲”瓦當和印花大方磚等;象崗南越王墓出土刻有“蕃禺”、“蕃”銘文的銅鼎等器;還有在中山四路忠佑大街發現南越國宮苑遺址石構建築,石板上有嶺南地區最早的“蕃”字等秦隸石刻文字。這些有關番禺城、南越國遺跡、遺物的發現,成了廣州建城歷史的物證。三國吳黃武五年(226)分交州為交、廣二州,合浦以北屬廣州,轄南海、蒼梧、郁南、合浦四郡,州治番禺,廣州之名即由此而來。西晉八王之亂,中原地區戰事頻仍,中原人民大批避亂南遷,廣州僻處嶺南,相對安定。廣州晉墓的墓磚發現有“永嘉世,天下荒,余廣州,皆平康”等銘文,可認為是當時晉人對廣州情勢的描述。宋代,廣州城進入了一個重要的建設發展時期。慶曆五年(1045),廣州知州魏瓘在南漢宮城範圍修子城(又稱中城),“環五裏”,“雉堞三百”。熙甯元年(1068),廣州知州張田在子城東建東城,“環七裏”。同年七月,呂居簡、王靖燒磚改建東城和子城,這是廣州見諸史志記載的最早磚城。熙寧六年(1073),廣州經略使程師孟為保護外商聚居地,又在子城之西築西城,“周十三裏”,後稱此三城為宋代三城。南宋嘉定三年(1210),廣州經略使陳峴于城南增建雁翅城,並浚城濠,東西置閘。本世紀30年代以來,宋城的遺跡、遺物屢有發現。中華民國年間廣州拆城開馬路時,發現不少有南宋年號戳記的城磚。在越華路西段發現的北宋子城的西城牆基,出土印有“水軍廣州修城磚”等戳記的城磚;增城甯西鎮斯莊發現印有“水軍修城磚”戳記的城磚和宋代燒制城磚的磚窯群,這些發現都為研究廣州宋城歷史提供了可靠的依據。明清時期,廣州城再向外拓展。明洪武十三年(1380),永嘉侯朱亮祖合宋代三城為一,四周城垣往外擴展,城北拓800餘丈至越秀山,還在山上城牆中建鎮海樓(俗稱五層樓);城南至今一德路、泰康路、萬福路;城西至今人民路、盤福路;城東至今越秀路。永樂三年(1405),於城西設“懷遠驛”,供外商居住。清代,在廣州城東西兩邊擴築翼城,延伸至珠江畔。中華民國七年(1918),廣州市政公所拆城牆,開馬路,至今明清兩代的廣州城牆尚餘下越秀山西起大北水塔腳、東至小北越秀公園門口長1100米的一段殘垣。
  建築是該地區同時代經濟、文化的集中反映。在廣州發掘的1000多座兩漢墓中,出土一批形式多樣的陶屋明器,反映出當年的建築有牆垣高聳、警衛森嚴的城堡與“篳門圭竇”共存。其中出現最早的為“幹欄式”(上為人居,下養牲畜的高腳屋),繼而有“曲尺式”、“三合式”、“樓閣式”等,適應當地高溫、潮濕多雨的自然環境。這是中原漢式建築與南方越式建築相結合的產物。幹欄式的樓居住宅而今在我國西南地區還普遍可見。唐代的懷聖寺光塔形式獨特,是我國現存最早的伊斯蘭教建築,又是廣州碩果僅存的唐代高層建築物。宋代,保留至今的著名的建築有二,一是北宋重建的六榕寺花塔,本世紀70年代維修時發現有曾任陝西寶雞縣主簿林修等於元祐五年(1090)發起重建的塔磚銘文,可確證花塔的年代已近千年;二是光孝寺大雄寶殿,其梁架為抬梁式與穿鬥式相結合,較多地保留了斜昂梭柱、側腳、叉手等我國早期建築手法和嶺南特色。現存光孝寺伽藍殿、鎮海樓、嶺南第一樓與五仙觀後殿、琶洲塔與赤崗塔,以及番禺市的蓮花塔、增城市的萬壽寺等,是具有嶺南特色的明代建築。清中葉以降,受西方影響,嶺南建築發生了很大的變化,裝飾藝術趨向華麗堂皇、精雕細刻,中山七路的陳氏書院融陶塑、灰塑、石雕、磚雕、金屬鑄飾、套色玻璃工藝於建築一體,可視為這時期的典型。19世紀末到20世紀初,出現了歐式的西洋建築;30年代,更出現了中西結合的新型殿宇式建築。前者可以一德路的石室聖心堂,後者則以市府合署為其代表作。石室聖心堂是我國最大的一座哥特式石構建築,原嶺南大學的馬丁堂是我國出現最早的鋼筋混凝土框架樓房。清末民初的民居也出現有獨特風格、地方特色濃郁的西關大屋、竹筒屋、騎樓以及洋房別墅,這類民居而今保留不多。
  從歷史文物回溯,廣州建城自秦番禺城起,2200多年的歲月裏,城垣由小擴大,逐步拓展,其間多經滄桑變化,但城區中心一直未改,這是廣州城發展的一個顯著特點。
  (二)
  中國南海的海上交通貿易始于漢,盛于唐宋。唐時海上航線東起廣州,西至東非;明清以來,遠達歐美。據史籍記載,番禺城早已是全國商貿發達的都會之一。《史記?貨殖列傳》載:“番禺亦一都會也,珠璣、犀象、玳瑁、果布之湊。”《漢書?地理志》也載,“處近海,多犀象、玳瑁、珠璣、銀銅、果布之湊,中國往商賈者多取富焉。番禺其一都會也”。中山四路的秦造船工場遺址,有三個造船台,最寬的2號船臺,寬2.8米,據鑽探估計長達100米以上,這處造船工場可同時建造數艘20噸~30噸的木船,是目前發現世界上年代最早、規模最大的造船遺址。東北郊龍生崗東漢墓出土一件彩畫樓船模型,船上建重樓,槳、櫓齊全;先烈路東漢墓出土一件陶船模型,分前、中、後三艙,有舵有錨。舵的出現在歐洲要到12世紀以後。由此可證,廣州造船業早在秦漢時期已頗具規模。象崗西漢南越王墓出土了原支非洲象牙、波斯銀盒和焊珠金飾件;橫枝崗西漢墓出土3件玻璃碗,經化驗,其成分屬西方鈣鈉玻璃系統;廣州的漢墓出土內有香料的薰爐,還有藥物蝕花的瑪瑙珠等。這些出土的舶來品,或可說明廣州的海上交通要比《漢書?地理志》說漢平南越後漢使到東南亞的年代還要早。
  兩晉南北朝,中外使者往來頻繁,海外僧人接踵而至,有寺廟等文物建築及典籍為證。最早從海路到廣州傳教的,當推西晉太康二年(281)天竺國(今印度)僧人迦摩羅來廣州建三歸、王仁兩寺,傳播佛教。其後,光熙元年(306)天竺國佛教名僧耆域泛海至交廣,後抵洛陽;東晉隆安五年(401),罽賓國(今克什米爾)佛教名僧三藏法師曇摩耶舍來廣州建王園寺(今光孝寺)傳教,奉敕譯經;梁普通七年(526),天竺僧達摩遠渡重洋,在今下九路的西來初地登岸,開壇傳教,“西來初地”之名由此而來。兩晉南朝中外貿易交往盛極一時,百貨彙集,“舟舶繼路,商使交屬”。廣州晉墓的墓磚有“永嘉七年癸酉皆宜價市”銘文,亦可證當時廣州商貿發達、富饒。
  唐宋是廣州對外貿易往來的興盛時期,不僅開通了從廣州至波斯灣、大食國,再向西達東非、紅海這條當時世界最長的“廣州通海夷道”,而且向東還有通日本、高麗的航線,廣州成為世界著名的東方大港。當時來往于廣州港口的有婆羅門、波斯、獅子國等外國商船。始建于隋代位於廣州外港的南海神廟,廟內尚存唐韓愈撰文的《南海神廣利王廟碑》,航運中的“海事”一詞,最早見於此碑。唐朝政府首先在廣州設置市舶使,這是總管外貿事宜的長官;隨著對外商務繁榮,在城西設置“蕃坊”,作為外商居住區。唐代,伊斯蘭教傳入我國,最先到廣州,現存的光塔、懷聖寺和清真先賢古墓,是著名的伊斯蘭教聖地和對外交往的史跡。北宋期間廣州仍保持全國最大的海港城市和對外貿易中心的地位。開寶四年(971)在廣州首設市舶司,外貿管理規章開始制訂。由廣州最高長官潘美兼任市舶使,這是中國有海關之始。宋代各地名瓷彙聚廣州出口,促進了廣東各地陶瓷業的發展。廣州西村窯、番禺南村沙邊窯群,還有省內的潮州窯、連州窯、海康窯、佛山窯等,都是宋代的重要陶瓷產區,其中廣州西村窯和潮州筆架山窯的產品深受海外歡迎,出口量大。近年在印度尼西亞、新加坡、泰國、菲律賓、越南、日本等國家都有這兩窯的產品發現。北宋時廣州、明州(寧波)和杭州(後為泉州取代)為全國的三大港,貿易額以廣州居首。外貿繁榮促進了友好往來的發展,海珠北路天慶觀保存的熙寧三年(1070)《重修天慶觀記》碑,記載了三佛齊(今印度尼西亞)客商首領地華迦囉捐銀50萬兩重修天慶觀事,宋政府封之為保順慕化大將軍。
  明朝初年實行“海禁”政策,僅對周邊國家實行“朝貢貿易”。明成祖時海禁放寬,永樂元年(1403)複置廣州、泉州、寧波三市舶司,永樂三年,又在廣州西關十八甫建“懷遠驛”,有房舍120間安頓外商。以後“海禁”時寬時緊。嘉靖年間撤泉州、寧波兩司,只留廣州市舶司,廣州成了全國唯一的對外通商口岸。東山姚家崗發現廣州提舉市舶太監韋眷的墓,出土2枚孟加拉銀幣,1枚威尼斯銀幣。清初,實行海禁和閉關政策,全國僅留廣州一口岸。康熙二十四年(1685)指定廣州、漳州、寧波、雲台(今連雲港)為對外通商口岸,設立粵、閩、浙、江四海關。乾隆二十二年(1757),撤漳州、寧波和雲台三口岸及海關,僅保留廣州口岸一關,並特許廣州十三行行商統一經營全國對外貿易,在西關的珠江河北岸設立夷館,規定為外商辦理商務及居留之地。
  綜觀上述的文物史跡,可知從秦漢開始,2000餘年來廣州在我國對外交通和貿易中,都佔據著極其重要的地位。
  (三)
  廣州地處西方殖民主義侵略的前沿,廣州人民反抗外國侵略和官府投降的鬥爭,揭開了近代中國人民反帝反封建鬥爭歷史的序幕。19世紀初,英國殖民主義者大規模向中國傾銷鴉片,毒害中國人民。林則徐奉旨來廣州禁煙,將收繳英、美商人的鴉片2萬餘箱,在虎門太平鎮和廣州當眾焚毀。道光二十年(1840)英國發動鴉片戰爭,次年,英侵略軍進攻虎門、烏湧,並攻佔廣州城北四方炮臺,四出姦淫擄掠,三元里人民和附近103鄉民眾數萬人憤起抗英,迫使敵軍退出廣州。現尚存的三元里抗英誓師舊址及大角、上橫檔、下橫檔、烏湧等炮臺舊址和“義勇之塚”、“湖南廣東廣西各標忠勇官兵之墓”、“義勇祠”、牛欄崗戰場遺址、升平社學舊址以及“節馬圖”碑等遺跡、遺物,不僅記錄了廣州人民英勇抗敵的事蹟,也揭露了英國殖民主義者發動侵略戰爭的可恥行徑。
  咸豐六年(1856)十月,英國藉口“亞羅號”事件,發動第二次鴉片戰爭,陷虎門,掠廣州。廣州人民奮起抗爭,火燒十三夷館。次年十二月英法聯軍佔據廣州,成立“三人委員會”,控制官府,清官府成了長達三年的傀儡政權。英法強租沙面、總督衙門等地,以建領事館、洋行、教堂、倉庫。廣州人民掀起反進城和反租地等一系列反侵略鬥爭。
  中國近代史上第一次革命高潮的太平天國運動在廣州孕育和醞釀。道光二十三年(1843),洪秀全與馮雲山、洪仁玕等在家鄉創立革命組織“拜上帝會”,組織群眾,宣傳革命。1851年1月洪秀全等在廣西金田村起義後,清政府將花縣洪秀全、馮雲山、洪仁玕的故居及洪氏宗祠、書房閣等焚毀。洪秀全故居和書房閣於1960年復原。
  光緒十七年(1891),康有為在北平上書未被採納後,回到廣州,在今中山四路長興裏的邱氏書院開設長興學社(後稱“萬木草堂”),授徒講學,擬訂《長興學記》,並完成為變法打下理論基礎的《新學偽經考》、《孔子改制考》等名著,培養了梁啟超、陳千秋、麥孟華等一批弟子,為維新變法積聚了力量。
  廣州又是民主革命的策源地。孫中山在廣州策動“乙未起義”(1895),革命黨人闓聲、倪映典率領的庚戌新軍起義(1910),辛亥“三二九”黃花崗起義(1911),這些起義雖告失敗,但為武昌起義的勝利吹響了前奏曲。中華中華民國成立(1912),革命政權很快又為反動勢力所把持,廣州成了“二次革命”的重要基地。1917~1923年,孫中山為捍衛民主與共和奔走呼號,在廣州三次建立革命政權,同軍閥進行不懈的鬥爭。有關這一時期的重要文物、舊址、遺址有庚戌新軍起義烈士墓、黃花崗七十二烈士墓、“三二九”起義指揮部舊址和孫中山大元帥府舊址等。
  第一次國共合作時期,廣州是全國革命的中心,留下不少文物舊址。1922年,撈共廣東區執行委員會在廣州成立,這是全國五大區委之一,1924年遷至文明路,舊址而今尚存。1923年,撈共“三大”在廣州東山恤孤院後街召開,通過了“國共合作”的決議,奠定了黨的革命統一戰線政策。會址早已毀,但“三大”代表陳獨秀、李大釗、毛澤東、瞿秋白等居住過的“春園”仍存。1924年,孫中山在共產國際和撈共的幫助下改組國民黨,在文明路廣東高等師範學堂禮堂主持召開了有重要歷史意義的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重新解釋三民主義,把舊三民主義發展為新三民主義,推動了國民革命運動蓬勃發展。又創辦黃埔軍校,開辦農民運動講習所等,培養大批軍事人才和農運骨幹。1925年,中華全國總工會在越秀南路惠州會館成立,發動省港大罷工,設罷工委員會于越秀南路的東園。這期間還有平定商團及滇軍軍閥劉、楊叛亂,沙基反帝遊行,東征南討統一廣東等鬥爭。國民政府成立後,出師北伐,給反動勢力以有力的打擊。
  1927年蔣介石叛變革命後,為了反擊國民黨反動派,撈共組織發動工農兵舉行廣州起義,在省會公安局內建立起東方第一個工農民主政權——廣州蘇維埃政府。1957年撈共廣州市政府在當年起義失敗後烈士被殺害的地方興建“廣州起義烈士陵園”,緬懷先烈。
  日軍侵華,民族矛盾上升。十九路軍將士自動奮起抗擊侵略軍,犧牲的烈士遺骸運返廣州,在沙河頂建“十九路軍淞滬抗日陣亡將士墳園”。1937年抗日戰爭全面爆發,廣州留下不少抗日史跡,如八路軍駐廣州辦事處、血淚灑黃華碑、白雲山馬頭崗新一軍墳場,在從化的陸軍六十三軍抗日陣亡將士公墓、陸軍六十二軍一五七師抗日陣亡將士紀念碑,在番禺的植地莊抗日戰鬥烈士紀念碑、番禺廣州市區抗日遊擊第二支隊司令部舊址等。國共內戰的史跡主要有:撈共廣州市委(特派員)舊址、撈兵進城式檢閱台舊址等。
  (四)
  本世紀20年代末,廣州民間創辦了“黃花考古學院”,在廣州市郊運用現代田野考古學進行過幾次漢晉古墓的發掘;廣州市政府籌辦廣州博物院;首次舉辦大型文物展覽等。這是廣州文物保護事業之始。
  撈國成立後,撈共廣州市政府在文化行政主管部門設置了文物管理機構。1951年成立廣州市文物管理委員會,開展文物普查。隨後,撥出專款維修一批古建築和革命遺址;設立田野考古工作隊,配合城市基本建設,清理發掘古遺址古墓葬;為加強廣州口岸文物出口的管理,成立市文物鑒定委員會,負責鑒定監督文物出口;為更好地發揮文物的作用,先後恢復和建立起有地方特色的歷史、工藝、美術等8所博物館、紀念館。國務院和廣東省、廣州市政府還分別公佈了廣州市第一批國家級、省級和市級的文物保護單位。
  “文化大革命”之初,廣州文物事業受到嚴重的衝擊和破壞,管理機構癱瘓,不少文物保護單位被侵佔改作他用,社會文物慘遭浩劫。文物工作者在極其困難的情況下,從“破四舊”收繳的文物中,搶救回大批珍貴的文物。
  “文革”以後,文物事業復興。1982年恢復市文物管理委員會,市屬縣市也相繼設立了文物管理機構。文物保護單位在“文革”期間被佔用的,限期遷出,並撥專款維修復原。1982年,根據撈共中央開展全國文物普查的要求,廣州市及所屬縣均成立了文物普查機構,開展文物大普查。以後,國務院先後公佈在廣州的第二、三、四批國家級,省政府先後公佈第二、三批省級,以及市政府先後公佈第二、三、四批市級的文物保護單位。考古發掘取得新成果,其中秦造船工場遺址、南越國宮署遺址、西漢南越王墓,是廣州有史以來三次重大的考古新發現。80年代起,文物、公安、工商等部門相互配合,嚴厲打擊文物走私活動,文物部門多次接受海內外愛國人士的文物捐獻;組織文物專題展覽到海外展出,進行中外文化交流……文物事業進入了新的發展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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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志


  遠古廣州氣候炎熱、潮濕多雨、河網縱橫,特定的氣候環境,常有疾病流行。土著越人有病多由巫醫求神鬼庇佑,或以砭石、灸法治療,醫藥遠較中原落後。公元前214年秦統一嶺南後,中原醫藥漸傳入廣州。1956年廣州先烈路出土的西漢初古墓發現中藥朱砂和煎藥用銅薰爐,1983年出土的西漢南越王墓中發現制藥工具及五色藥石、中草藥、藥丸等,皆表明廣州的醫療事業有2000多年的歷史。
  秦漢以後,有些入粵京官精於醫術,如東晉南海太守鮑玄,宋代廣州知州張致遠、侍制李睼等,都在任內傳授醫術與衛生知識或作醫學著述;中原遷居嶺南的人士也有不少善醫,如晉代的葛洪、鮑姑、支法存,唐代的軒轅集,宋代的陳昭遇,元代的釋繼洪等,他們均對廣州醫療事業的發展作出了貢獻。
  但是,直到宋代初年,廣州的醫生數量仍少,且藥價昂貴,平民百姓有病多用民間草藥與民間簡易療法(如艾灸、燈火灸、刮痧等),醫藥幾成官宦富商的專利品。至宋真宗時(998-1022),“賜廣南《聖惠方》,歲給錢五萬,市藥療病者”(見《宋史》),仁宗時(1023~1063),“以廣南兵民苦瘴毒,為置醫藥”。於是,廣州開始有官辦的醫療機構惠濟軍民藥局(簡稱惠民藥局),平民到醫療機構求醫漸多。元、明、清代官辦醫療機構沿用宋制,明代始有官辦衛生福利機構,清代惠民藥局附設養生所(相當於住院部),此乃留醫機構之始。
  明清兩代,廣州的醫生數量漸多,名醫輩出,還著書立說,留下寶貴醫學遺產。據《廣東通志》、《廣州府志》等古籍所載,其時廣州地區知名醫師有80多人,如明代馬應勳、劉邦永、何夢瑤(《醫碥》作者);清代易臣蓀、林慶銓、劉敬時、郭治(《脈如》、《醫約》作者)、崔必鈺、潘名熊(《評琴書屋醫略》、《葉案括要》作者)、陳定泰、朱沛文等。其時廣州已逐步形成有廣東地方特色的中醫醫派,有人稱之為“嶺南醫派”。
  廣州是中國最早傳入外國醫學的城市。唐代時,廣州不僅有多種外國藥物輸入(此可上溯至漢代),還有胡醫(外國醫生)設診。到清代時,西方醫學已有很大進步,英美等國為實行擴張政策,利用傳教醫生為其服務。外國傳教士到廣州後,起初設醫贈藥,後來設醫療機構,為廣州近代醫學的發展打下基礎。
  清嘉慶十年(1805),牛痘接種術由英國醫生皮爾遜(A?Pearson)傳入廣州,後漸向全國推廣。道光八年(1828),英國傳教醫生郭雷樞(T?P?Colledge)到廣州,與美國醫生伯福氏合設贈醫所。道光十五年,美國傳教醫生伯駕(PeTerParker)到廣州初設眼科醫局,後發展為博濟醫院(中山醫科大學孫逸仙紀念醫院前身),這是中國乃至遠東最早建立的西醫院。該院後設婦女部,是廣州醫務界有專門婦科之始,也是中國最早施行割治“淋石”(泌尿道結石)手術的醫院(1844)。該院還最早使用西方麻醉藥品(1847),最先施行剖腹手術(1875),購置第一台X光機(1901)等。此外,中國最早的西醫學校--博濟醫學校(1866)、中國第一所精神病醫院--惠愛醫院(1898)、首倡新法接生的醫院--柔濟女醫院(1899)均出現在廣州。至光緒二十九年(1903),外國教會在廣州開設的醫院已達5個。這些西醫機構的出現,使廣州在全國最早形成中西醫並存的局面。一些中醫也積極學習和吸收西醫知識,“中西醫匯通”的思想在廣州醫務界興起。光緒三十三年(1907)至宣統元年(1909),廣州西醫界人士梁培基、潘佩如等人先後創辦以“光華”命名的醫社、醫校、醫院和廣東公醫醫學專門學校、醫院,開創了由中國人自辦西醫教育和西醫院的歷史,打破了由外國教會壟斷中國西醫醫療機構與醫學教育的局面。
  中華民國建立後,廣州醫療衛生事業有所發展。中華民國10年(1921)成立的廣州市衛生局,是中國最早建立的市級衛生行政機構,以後,市衛生局在立法管理與防病治病方面做了不少工作,特別是在中華民國15年實施《廣州海港檢疫條例》,推動了全國從外國人手中收回檢疫權。在醫學教育方面比清代也有所發展。然而,由於政局不定,政府腐敗,執行衛生管理有關規定並不落實,衛生防疫工作很差,醫藥仍未惠及廣大居民,貧民就醫只能到方便醫院等慈善醫療機構。霍亂、鼠疫、天花等傳染病時有流行,街頭常見暴屍。當時政府對中醫採取歧視、限制政策,幸而廣州中醫界力抗強權,爭得合法地位,令中西醫並存于廣州。中華民國36年,廣州市開業的醫務人員中,西醫644人,中醫1239人,中醫仍占主要地位。當時中西名醫並行于世,在診療技術上及醫學理論研究中頗有建樹。
  中華民國38年,全市有公立醫院10所,教會醫院6所,私立醫院21所。醫院共有病床3641張,衛生技術人員2371人。此外還有不少私人開業的診(產)所。在醫學教育方面,當時有醫學院3所,中醫學校2所,醫院附設的護士學校11所,私立醫事學校1所,助產學校4所。
  二
  撈國成立後,醫療衛生事業有了較大的發展。廣州市醫療衛生部門遵循國家制定的“面向工農兵、預防為主、團結中西醫、衛生工作與群眾運動相結合”的方針,大力進行城鄉衛生機構建設,建成並逐步完善了城鄉衛生保健網絡;積極發展醫學教育,培養了一支專業齊全的醫藥衛生技術隊伍;傳統醫學走上健康發展軌道;有計劃地開展防治疾病工作,消滅和基本消滅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烈性傳染病,降低了各種疾病的發病率;婦幼保健工作不斷加強和發展;醫學科研取得一系列成果,國際醫學合作與交流不斷擴大。
  1949年11月,撈共廣州市政府衛生局成立,1950年下半年,市屬各區、縣亦先後成立衛生科。市、區、縣衛生局(科)建立後,首先致力於建立城鄉基層各級衛生組織,加強管理。1950年3月,市衛生局在惠福區設環境衛生實驗區。1952年成立廣州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及其辦公室。同年成立廣州市衛生防疫所,1953年改稱廣州市衛生防疫站,隨後各區、縣和部分系統的單位也先後建立了防疫站。1962年開始,以醫院為中心,擴大預防,各綜合性醫院建立衛生防治(保健)科,街道衛生院設衛生防疫(保)科(組),逐步形成市、區、街三級預防保健網。這期間,廣州的醫療機構也有較大的發展,到1965年,全市建成縱有市、區醫院、街道(公社)衛生院和工廠企業衛生所(站);橫有綜合醫院、教學醫院、專科醫院、企業職工醫院和療養院的醫療網,並實行了劃區分級分工醫療。婦幼保健工作也逐步建成市、區、街的三級婦幼衛生保健網。為加強醫學科學研究工作,市衛生局於1952年起,先後成立市恙蟲腦炎病研究組、市中醫中藥研究所、市醫學科學研究所作為各項研究工作的基地。1963年,市衛生局成立“醫學科學技術委員會”,指導開展醫學科學研究工作。1968年3月,廣州市中醫中藥研究所,廣州市恙蟲病腦炎研究組、市醫學科學研究所合併成立廣州市醫藥衛生研究所。這些措施,為醫療普及、科學研究打下較好的基礎。
  撈國建政初期,撈共廣州市政府動員各方面人才參加醫療衛生建設。一批撈國建政前在國外學習進修的醫生相繼回國,不少在醫藥衛生各個領域有較深造詣的專家、學者和知名人士、名中醫也參加各級醫藥衛生單位工作,保證了廣州市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撈共廣州市政府衛生局首任局長、醫學教授李達潮就是於1949年10月31日,策動汕尾鹽場場警1000多人和兩艘艦艇起義後返回廣州的。衛生防疫專家陳安良擔任了廣州市衛生防疫站站長;內科專家姚碧澄、外科專家黃榕增、眼科專家沈毅任廣州市第一人民醫院正、副院長;外科專家王懷樂任廣州市第二人民醫院院長;兒科專家張夢石任廣州市兒童醫院院長;防癆專家李仕政任廣州市結核病防治院院長;精神病學家莫淦明任廣州市精神病醫院院長等。還有一批中西醫藥各方面的專家如婦產科專家梁毅文、外科專家梁尚農、胸外科專家李迎漢、心外科專家孫德榮等在市屬醫藥衛生單位負責各學科的領導工作。廣州市衛生部門於1953年開始吸收中醫參加公立醫院工作。1956年3月至1958年底止,市衛生局和廣州地區各級衛生部門先後吸收了106名有臨床經驗的中醫參加工作。名老中醫劉赤選、羅元愷、鄧鐵濤、黃耀?、黎雲卿、徐楚生等均是在此期間,分別轉入或被吸收參加中醫學院、市第一人民醫院和市中醫醫院工作的。他們與西醫合作,對病人進行中西醫結合治療,取得較好的效果。在這支骨幹隊伍的帶動下,廣州的醫療衛生技術水平,得到了較快的提高。
  撈國建政後,廣州醫學教育在第一屆全國衛生會議提出的“醫學教育實行高、中、初級制,以發展中級醫學教育為主,中級醫學教育以培養醫士為主”方針指導下,於1951年初分別在方便、市立、柔濟、紅十字會4間醫院設醫士學校。將粵東醫事學校和婦孺、國民、永康、贊育助產學校合併為廣州私立衛生學校,私立圖強助產學校由廣東省衛生廳接辦,改名廣東省第一助產學校。中山大學醫學院、嶺南大學醫學院和私立光華醫學院在高等院校系調整中合併為華南醫學院(後改名中山醫學院)。同時逐步開展了衛生員、保育員等初等醫學教育和在職醫務人員的進修培訓。撈國建政初期,中醫教育曾一度停頓,1956年9月,由國家舉辦的廣州中醫學院成立後,中醫教育開始納入正規的教育系統。1958年9月建立廣州醫學院。1958~1959年,廣州市各區、縣相繼成立衛生學校,為廣州醫學教育事業的發展奠定了基礎。
  中山醫學院是全國重點醫學院校,有一支較高水平的師資隊伍,著名病理專家梁伯強、秦光煜,寄生蟲病專家陳心陶,放射醫學專家謝志光,消化內科專家陳國禎,眼科專家陳耀真、毛文書,小兒科專家鐘世藩,生理學專家林樹模,微生物專家白施恩等教授在該院任教,不少學科的研究成果在國內處於領先地位。廣州醫學院是在朱光市長的直接領導下,由留法醫學專家姚碧澄負責籌辦和建立的,首任院長由朱光市長兼任。省、市屬中等衛生學校,亦成為廣州市中等衛生技術人員的培訓基地。
  撈國建政初期,廣州衛生部門積極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抓了防治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烈性傳染病和其他傳染病及地方病的工作。撈國建政後廣州未發生過霍亂、鼠疫、天花病例(1961年霍亂從國外傳入,廣州有間歇散發性病例發生)。1957年基本消滅恙蟲病,1958年基本消滅薑片蟲病,控制了傷寒、痢疾、白喉、小兒脊髓灰質炎、乙型腦炎的發生和流行。1952年7月成立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及其辦公室後,發動群眾,開展以除“四害”(1956“四害”定為蚊、蠅、鼠、麻雀,1962年“四害”改為蚊、蠅、鼠、臭蟲,後再改為蚊、蠅、鼠、蟑螂),講衛生,消滅疾病,講文明,養成良好衛生習慣為內容的愛國衛生運動。1952年底,廣州市金花街被評為全國乙等衛生模範單位,在隨後的學習金花街活動中,全市有57條行政街被評為廣州市衛生模範街。1958年,動員群眾義務勞動,填平沼澤水溝,建成東山湖公園、荔灣湖公園、流花湖公園,使蚊蠅孳生基地變為供群眾遊覽休息的場所。60年代前後,農村開展衛生村的建設,郊區小洲、永泰、江村、小塘等於1959~1965年先後建成衛生村。1966年,為貫徹撈共中央“把衛生工作重點放到農村去”的指示,大面積開展衛生村的建設,至同年10月底止,有31個大隊接近或達到衛生村的要求。
  “文化大革命”期間,市衛生局機關幹部於1968年被下放到“五?七”幹校勞動,衛生系統成立軍事管制委員會,工人宣傳隊進駐醫療衛生單位參加“鬥批改”,市醫學科學研究所、市沙眼防治所、市口腔疾病防治所等專業防治機構被撤銷,市、區結核病防治所改為市結核病醫院門診部,市婦幼保健院併入市兒童醫院。其時,醫學科研和各項預防工作無人負責,醫藥院校於1966~1970年停止招生。未撤消或未合併的13間市屬醫院包括綜合醫院、專科醫院、療養院,一律按數碼順序排列為市第一至第十三人民醫院。醫院內部曾一度按班、排、連建制,打破醫、護、工界限,實行“醫護工一條龍”。行政管理人員和業務骨幹中的不少人受衝擊,著名醫學專家、學者被斥為資產階級反動學術權威,鑽研業務的醫務人員被認為是走白專道路。姚碧澄、沈毅、李迎漢、李钜泉等醫學專家被迫害致死,一大批知識分子受到排斥,無法開展工作。各項醫療規章制度被全盤否定,科研資料散失,醫療質量下降,個別醫院還一度成為兩派武鬥的據點,嚴重干擾了醫療工作的開展。由於“紅衛兵大串連”,流行性腦膜炎交叉感染,造成廣州一度流行此病。在“文化大革命”期間,曾推廣使用中草藥、針灸療法,農村開展以改良飲水為重點的“兩管五改”(管水、管糞;改水、改廁、改灶、改村容村貌、改下水道),工廠企業職業病調查防治以及群防群治,工廠紅醫和農村赤腳醫生培訓,推廣合作醫療制度等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績。
  三
  改革開放後,廣州市醫療衛生事業出現嶄新的局面。
  1979年開始,廣州市衛生部門採取了整頓健全衛生行政和衛生事業機構;強化領導班子和業務技術指導系統;健全管理制度,著重抓業務建設和工作質量等一系列措施,取得一定成效。同時,國家投入衛生事業的經費有較大幅度的增長;通過對外交往,學習國外和港澳地區的先進經驗,引進先進醫療設備;海外僑胞、港澳同胞的熱心支持,捐資興辦衛生事業等等,使廣州的醫療衛生事業獲得較快的發展。
  廣州市的醫療衛生改革起步于80年代初,即開始在放寬政策,開辦衛生保健有償服務,舉辦各種咨詢門診;改革國家對衛生事業單位的醫療經費補助辦法;發展橫向聯合和家庭病床;改革醫學教育體系,實行多種形式辦醫;大抓文明單位建設等等方面的探索。從1983年開始,全市各級醫療衛生單位普遍推行院(所、站、校)長負責制和任期目標責任制、幹部聘任制和工人合同制;在經營管理上推行全面承包責任制(後改為綜合目標管理責任制),使醫療衛生單位擁有經營權、財務支配權、福利獎金分配權。同時實行經營方式多元化,發展第三產業,促進衛生產業經濟發展,使廣州市醫療衛生單位具有相對的獨立性,自主經營。在單位內部逐步建立和健全新的運行機制、分配機制,激勵機制和強化自我約束機制、社會監督機制,促進各單位加強管理,改善服務態度,提高醫療質量,擴大醫療服務項目。市紅十字會醫院的改革經驗曾多次在全國和省的會議上被介紹推廣,醫院被評為全國先進單位及省、市級文明醫院和廣州市最佳服務單位。《廣州市醫療衛生單位實行全面承包責任制的實施方案》得到國家衛生部和省衛生廳的肯定,並在1987年轉發全國和省各地衛生部門。1989年12月25日,廣州市急救醫療指揮中心成立,其任務是負責指揮調度全市性急救工作。12月31日開通“120”急救醫療呼救電話,開設14條專線可同時接納33位市民向市急救醫療指揮中心呼救,中心可同時調動25間醫院的救護車。1990年,廣州市衛生部門對改革開放中出現的問題,狠抓治理整頓,通過改善醫療服務態度,提高醫療服務質量;加強行業管理,對個體醫生和鄉村醫生等進行確認職稱考試,組織掃蕩和取締社會遊醫行動;整治“三亂”(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清查自主收費、重複收費和超標準收費;繼續整頓醫藥市場,查處無證經營藥品店和偽劣藥品;加強廉政廉醫建設等,使廣州市的醫療衛生改革不斷深化和健康發展。
  改革開放以後,廣州市衛生事業經費投入和基本建設投資增加。市、區、縣衛生事業經費投入從1975年的1216.5萬元至1990年增至7854.9萬元;市衛生局直屬系統1979~1990年,基建投資金額共11459萬元,竣工面積200163平方米。據廣州地區醫藥衛生單位不完全統計,1980~1990年共接受華僑港澳同胞捐贈人民幣221萬元、港幣8421萬元、美元110萬元和日元132萬元,用以興建醫療用房,增添醫療設備。如香港知名人士霍英東捐資擴建廣東省心血管病研究所霍英東心臟中心、何賢、何添兄弟捐資擴建番禺縣人民醫院、縣婦幼保健院、香港著名神經外科專家溫祥來博士籌集海外捐款為廣州醫學院創辦神經科學研究所等。廣州地區各級醫療單位在傳統X線診斷的基礎上,80年代引進介入放射學技術、CT(X線電子計算機斷層掃描儀)、ECT(發射型計算機斷層顯像儀)、DSA(血管數字減影儀)和MRI(磁共振儀),基本完善了廣州地區醫學影像的先進裝備,開展了各系統的特殊檢查。至1990年底,全市有97%的衛生院以上單位裝備了A型超聲裝置;93%的區縣以上醫院裝備了B型超聲裝置;12所醫院擁有D型脈衝多普勒;5所醫院開展D型彩色血流顯像;廣東省人民醫院等8所醫院開展介入性超聲診斷和治療;珠江醫院、廣州市第一人民醫院報道了數千例DSA使用經驗;廣州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等運用ECT檢查數萬人次,CT定性和定位準確率分別為84%和98%,達到國內外診斷水平;南方醫院使用MRI,使大批疑難病人得到及時診斷。其他防疫、醫療設施也得到了相應的裝備,為開展各項防治工作提供了保證。
  在中醫藥事業上也有長足進展。1985年,廣州市振興中醫工作領導小組成立,有力地推動全市中醫工作的開展,並實行財政單列。1986~1990年間,廣州市各級政府和衛生部門投入中醫事業建設經費達2442萬元,基本實現區、縣都有中醫院的目標。1986年9月複辦廣州市中醫藥研究所,幾年來完成中醫藥、中西醫結合課題36項。名中醫學術經驗的繼承整理方面,已出版有《廣州市名老中醫學術經驗選》、《醫學論述選》(胡肇基著)、《針灸醫案與臨症備急》(張濟民著),《奇難雜症》(黃振鳴著)等。1990年,國家衛生部和廣州市政府共同投資2096萬元,建成建築面積18150平方米的廣州市中醫醫院醫療大樓投入使用。1990年底,全市共有中醫醫院17所,病床2213張,中醫師3107人,中醫門診診療人次占全市總門診診療人次40%。
  衛生防疫工作取得新進展。1984年,消滅血吸蟲病,1985年,消滅血絲蟲病,1987年,把地方性甲狀腺腫病控制在基本消滅的標準內,1989年麻風病僅有現症病人105人,基本接近消滅。據1950年統計,廣州市前10位主要疾病死亡率及死亡原因構成,傳染病占第一位,經過40年的努力,下降為第十三位。兒童計劃免疫實現了規範化管理,1988年經世界衛生組織、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國家衛生部和廣東省衛生部門聯合考察,廣州市計劃免疫各項指標均達到或超過規定標準。1990年,廣州市還被評為“全國十佳衛生城市”和全國愛衛會授予“滅鼠先進市”稱號。於1979年開始的農村改水工作,至1990年,農村受益人口占總人口的93.68%,獲全國愛衛會授予的“全國改水先進市”稱號。
  婦幼保健工作方面,至1990年,全市新法接生率99.56%。1981年開始,進行圍產遺傳研究和圍產保健試點,1987年在東山、海珠、荔灣、越秀四個區全面鋪開圍產保健工作,廣州市被國家衛生部婦幼衛生司批准定為第一批納入全國圍產信息管理的正式成員單位。1989年9月,廣州市第二人民醫院等獲得省內首二例體外受精、胚胎移植妊娠成功,被列為“七五”攻關項目,獲國家衛生部、廣東省衛生廳、廣州市科委和市衛生局的獎勵。1990年,廣州市孕產婦死亡率由1950年的202/10萬下降為35.4/10萬,嬰兒死亡率從1950年的103.7%下降到1990年的16.8%,兒童生長發育水平明顯提高,92.78%達到正常值標準。全市婦幼保健工作除部分農村地區外,已達到國家衛生部頒佈的甲類地區婦幼保健衛生標準要求。
  1979年全國科學大會後,廣州市醫學科學技術工作有較快發展,先後建立了一批研究所(室),取得多項成果,受到國家、省、市的獎勵。“兩例體外受精一胚胎移植(試管嬰兒)足月分娩成功”、“異體腎移植手術成功”、“經皮穿刺腎石取出術”、“高效價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孕早期絨毛直接製備染色體G顯帶技術臨床應用”等新技術達到國內先進水平;“人工通氣搶救嚴重呼吸衰竭”、“單克隆體免疫複合物(生物導彈)治療白血病”、“血液過濾新技術治療急慢性腎衰和心衰、肝中毒及各種化學中毒病”、“電子人工喉”、“腦腫瘤切除術”、“藥物治療眼型重症肌無力”等處於國內領先地位;“人工心臟瓣膜置換術”、“冠狀動脈搭橋術”、“心臟瓣膜氣囊竇管成形術”已趕上或接近國際先進水平。
  1979年,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決定,在廣州市從化縣建立“世界衛生組織初級衛生保健中國廣東從化合作中心”,為國內外初級衛生保健的學術交流提供了學習和考察的場地,同時推動了廣州市農村衛生事業的建設。80年代,增城縣開展了農村醫療衛生重點整頓建設,使該縣的縣區兩級醫療機構有了新發展。1983年起,廣州市和各縣每年在衛生經費中安排專款,用於農村醫療器械裝備、培訓“赤腳醫生”和幫助老區重點建設。廣州醫學院為農村衛生技術人員設了定向招生培訓班,全市共有7所中專衛生學校和各類中專衛生技術人員培訓班,為農村培訓中級衛技人員,並實行市屬醫院定期派出醫生到農村衛生院幫助工作,在農村基層鍛煉的制度,提高農村衛生院的技術水平。1980年,中山醫科大學腫瘤研究所和廣東省心血管病研究所,分別被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確認為世界衛生組織癌症研究合作中心和心血管病防治培訓中心。
  在醫學教育方面。1990年末,廣州地區範圍的高等醫藥院校有中山醫科大學、暨南大學醫學院、廣州中醫學院、廣東醫藥學院和廣州醫學院等5間,中專衛校11間,業餘醫藥學校4間。改革開放以來的13年,廣州醫學院共培養出研究生27人,本科生2783人、專科生368人、成人大專生246人,共3424人。市屬7所中專衛校培養出中級衛生技術人員3600多人。在職教育逐步加強,各類學習班受訓者達6000多人,送外省或國外進修學習2000多人次,還引進各種醫藥專業人才3152人。
  據1990年統計,全市衛生機構2354個,包括各類醫院(含綜合性的、專科性的、教學的,以及區縣和鎮級醫院等)190所,療養院(所)20所,門診部(所)2033個,專科防治所(站)22個,衛生防疫站21個,婦幼保健所(站)5個,藥品檢驗所11個,醫藥科學研究機構11個,其他衛生事業機構25個;還有1639個村衛生站(點),個體開業人員285人。形成了由中央、省和部隊駐穗系統,市屬系統,區縣屬系統,工業及其他系統互相協調、層次分明、覆蓋面廣的城鄉醫療衛生網絡,出現了國家、集體、個人多種形式辦醫的新局面。全市共有病床29930張,平均每千人口佔有床位5.04張。衛生工作人員64334人,其中衛生技術人員48276人,平均每千人口中有衛生技術人員8.12人,其中醫生3.54人。嬰兒死亡率1950年為103.7‰,1990年下降到16.8‰;廣州市居民的人均壽命從中華民國37年(1948)的35歲提高到1990年的74.5歲;廣州市人口死亡率從中華民國37年的15.3‰,下降至1990年的5.49‰。這兩項指標都已接近發達國家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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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志

西漢後期,廣州已出現培養士人的封建教育機構。三國初,東吳騎都尉虞翻因得罪孫權流放番禺,在虞苑(今光孝寺)設宮講學,門徒數百人。清代教育沿襲明制,中央設國子監,地方設府、州、縣學,鄉設義學、社學。廣州設府學宮,為廣州最高學府。番禺、南海各設縣學宮。廣州設書院開端於南宋,興替700餘年至清代。義學、社學是地方基層教育機構,用公款或私人捐款而設。
  廣州是對外通商最早的口岸之一,接受西方文化影響較早。國內革新圖強風潮的興起,經濟、社會的變動,對廣州的教育產生巨大的影響。同治三年(1864),洋務派在廣州開設同文館,培養翻譯人才。這是廣州出現最早的外語學校。光緒十六年(1890)和二十二年間,維新派康有為(1858~1927)在廣州開設萬木草堂推行新學。光緒二十七年,清政府頒佈“興學詔書”,光緒二十八年至二十九年,相繼頒佈《欽定學堂章程》、《奏定學堂章程》(即“壬寅學制”、“癸卯學制”),制定了中國近代正式學制。廣州把整個學程分為三段七級*(*三段七級為:第一段初等教育,分為三級,即蒙養院四年,初等小學五年(七歲入學),高等小學四年;第二段中等教育,設中學一級五年;第三段高等教育,即高等學堂或大學預科三年,分科大學堂三年至四年,通儒院五年。)。光緒二十八年兩廣總督陶模將廣雅書院改建,成立兩廣大學堂。廣州第一所官立高等學堂由此誕生。光緒二十八年至三十四年,廣州先後辦起官立高等學堂6所;中等、初等教育逐步發展。幼稚教育納入學校序列,稱蒙學堂。
  清道光以後,外國教會憑藉不平等條約特權在廣州設各種學校。至中華民國初,由外國傳教士操辦的教會學校、學堂、幼稚園不下60所。這些教會學校,教育大權完全操在外國教會手中,校長由外國人擔任。直到1926年全國掀起收回教育主權運動後,才陸續改由中國人擔任。教會學校的教育制度、課程設置基本按照西方的一套,與清政府頒佈的學制、法令不盡相同。其目的在於在中國培養基督教徒,但它也同時把西方教育引進中國,對革新封建傳統教育有其進步一面。
  中華民國初期,廣東政局動盪,軍閥戰爭頻繁,教育經費匱缺,廣州教育發展緩慢。大革命期間,民眾教育、工農教育特別得到重視,普通教育也得到發展。其時,政府提倡平民教育,中等學校實行男女同校,令各學校向平民開門,又在一些高等學校和私立中學設公費名額;設立平民學校,對象為失學青年、工人、學徒、店員、家庭婦女等,講授識字、珠算、信劄等課程,貫串宣傳革命道理。中華民國17年(1928),陳濟棠主粵,經濟有所發展,加上海外華僑捐款辦學,公、私學校紛紛創立。中華民國26年,有公私立大學18所、公私立中學62所,公私立小學186所。中華民國27年,廣州淪陷,大量學校內遷,教育事業受到破壞,汪偽政權推行殖民地奴化教育。其間,有偽省立廣東大學1所,學生300余人;公私立中等學校19所,小學100所,入學人數只有學齡兒童總數的13%。抗日戰爭勝利後,疏散各地的學校相繼遷回,至廣州淪陷前夕,全市共有大學10所,中學86所(其中公立8所,私立78所);中心小學37所,國民小學68所,私立小學148所。
  廣州位屬省會,是廣東全省政治、經濟、文化的中心,教育一向比較發達。抗日戰爭之前,一些有識之士曾致力於普及初等教育,但由於社會制度等原因,直到1949年廣州淪陷之前,學齡兒童入學率僅及69%,市區人口中60%是文盲。撈國建政後,從1949~1990年的40年間,隨著『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的進展,廣州教育以前所未有的姿態闊步前進。但其間也幾經挫折,大體經過如下幾個階段:(1)解放初的8年--接管、改造、發展(1949~1956);(2)曲折前進(1957~1966);(3)“文革”浩劫(1966~1977);(4)撥亂反正(1977~1981);(5)新時期蓬勃發展(1982年後)。
  廣州淪陷後,對接管過來的學校採取“維持原狀,逐步改造”的方針。宣告學校向工農開門,優先錄取工農及其子弟入學,舉辦工農業餘學校和工農速成中學,提高工農群眾及工農革命幹部的文化水平。制定《廣州市農民業餘教育實施辦法》,開展掃除文盲,建立初、中等業餘教育。對原有教師,實行“爭取、團結、教育、改造”政策。開辦南方大學,招收華南各地知識分子,培訓革命幹部。1951年,對私立學校採取扶持政策,要求教會學校不要接受外國津貼。1952年開始,高等院校進行調整。從1953~1956年,有步驟地將214所私立中小學和16所教會辦的中小學改為公立。1956年,新辦了廣東教育學院、廣州中醫學院、廣東民族學院、廣州師範專科學校。由解放初至1957年,廣州市中、初等教育投入2.15億元,建築校舍面積39萬平方米,新增中小學席位16.56萬個。
  1957~1966年,廣州教育事業有較大發展。1957年,複辦暨南大學。1958年,又新辦大學7所和中等專科學校16所。這一時期對普通中小學國家包辦過多。由此,出現教育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比例失調。教育內部改革,出現片面理解教育與生產勞動相結合原則,學生勞動過多。1961年後,貫徹“調整、鞏固、充實、提高”方針,高等院校由中央教育部統一調度,調整合併,有的停辦。但是,由於壓縮中等教育規模,出現大批小學畢業生和初中畢業生不能升學。為緩解這種狀況,各民主黨派、社會團體或個人辦起夜中學28所,簡易小學23所。廣州市廣播電臺辦起廣播學校,省、市文史研究館舉辦了文史夜學院,華僑集資創辦僑光中學等。成人教育方面,50年代末,幹部中的文盲全部掃除,職工和城市居民中的掃盲任務也於60年代後期全部完成。至1965年,從掃盲到大專各級職工業餘學校均已齊備,質量較好,形成職工教育體系。在農村,隨著農業合作化的進程,持續開展掃除文盲的工作。“文革”期間,大學停止招生4年,中小學(主要是中學)停課達兩年半之久。校舍、設備遭到嚴重破壞。1969年,學校進駐撈兵毛澤東思想宣傳隊和工人毛澤東思想宣傳隊(農村學校由貧下中農管理),雖然複課,但教學計劃、教學秩序十分混亂。1970年,暨南大學被撤銷,廣州醫學院改為中級衛生學校。教師隊伍遭到嚴重摧殘。實行“開門辦學”,市區中學在農村建立分校74所,市區小學普遍到郊區建立學農基地,學生勞動過多,嚴重影響了基礎知識課程。教育經費也浪費甚大。1972年,由於地方黨委和政府部門的努力,頒發了《廣州市中小學教師工作的基本要求》以及學校以教學為中心的5項規章制度,著手整頓學校,恢復正常教學秩序,但不久又受“反復辟”、“反回潮”的衝擊,學校再度陷入混亂。這期間,中等專業學校和農業中學被砍掉,職業技術學校全部改為普通中學,盲目發展高中,小學普遍附設初中班,部分小學改為中學,師資層層往上拔,削弱了小學教育,中等教育結構單一化,畸形發展。教育投資縮減,1971~1976年,平均每個中學生佔有全年教育經費43.8元,還不到1965年(114元)的40%。
  江青反革命集團被粉碎後,廣州教育辦了3件事:(1)推倒“兩個估計”*(*“兩個估計”指1971年8月13日由江青反革命集團炮製、撈共中央44號文轉發的《全國教育工作會議紀要》對“文革”前17年教育戰線作出的極不公平的估計。即17年的教育是資產階級專了無產階級的政;廣大教師和17年培養的學生是資產階級知識分子。1979年3月,經教育部黨組建議,撈共中央批准撤銷了這“兩個估計”。),解除教師“精神枷鎖”,落實知識分子政策。(2)恢復正常教學秩序,各級學校把工作轉移到教學上來。(3)對教育事業進行調整。
  1977年,撈共廣州市委、撈共廣州市政府給90名中小學教師、幹部授予優秀教師、模範班主任、模範教育工作者稱號;1980年、1986年和1990年,撈共廣東省政府先後批准廣州市中小學特級教師共63人。1978~1980年,在撈共廣州市委和市人民政府領導下,用了兩年多時間清理和平反“文革”及歷次政治運動遺留的冤假錯案。大學、中專、中學、小學評定教師職稱,調動了教師積極性。1978年,根據“調整、改革、整頓、提高”方針,各級學校都把工作重點轉移到教學上來。高等、中等學校恢復招生考試制度,撤銷中小學農村分校,使用全國統編的新教材。為使有限的教育經費用出效果,恢復了重點中小學的設置。1981年,全市有重點中學14所,重點小學24所;市區14所完全中學改為初級中學,市內4區(東山、海珠、荔灣、越秀)及市屬6縣(花縣、從化、增城、番禺、龍門、新豐,1988年起龍門、新豐兩縣不再劃歸市屬)246所小學不再附設初中班,6縣籌辦了初級中學15所。1988年,市內4區普及了小學教育,市區辦了職業中學7所;各縣試辦農業中學。同時,著手改革學制,省、市重點高中改為三年制,小學恢復6年制。中等教育結構單一化狀態開始扭轉,教育質量逐步提高。高等教育方面,1978年複辦了暨南大學、廣州師範學院,新辦兩所學院;1981年,經教育部核定中山大學、華南工學院、中山醫學院、華南農學院為全國重點大學。成人教育方面,農村掃盲取得重大成果。1978年底,從化縣率先完成掃盲任務。至1980年底,廣州市屬郊縣相繼達到國務院和廣東省定的無盲郊縣標準;累計全市共掃除文盲31萬人,在全市青壯年農民中非文盲比率達96.8%。由於急躁情緒的影響,1974年辦了“七二一”大學519所,“五七”農民大學62所,絕大多數名不副實,經過1979~1980年兩年整頓,農民大學全部撤銷,工人大學逐一驗收,調減為22所。
  改革開放後的10年(1981~1990),由於貫徹執行教育為經濟建設、社會發展服務的方針,廣州市各級各類教育在恢復整頓的基礎上,統籌規劃、協調發展;教育同工農業、第三產業、科技以及社會其他各方面的關係進一步密切,增強了活力,形成了較為完整的多層次、多形式、多渠道的辦學格局,培養了大批專業技術人才和勞動後備力量。基礎教育扎實發展,質量逐年提高;中等職業技術教育迅速發展,形成結構較為合理的辦學網絡;普通高校努力辦出地方特色,培養適應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人才;成人教育轉向以崗位培訓為重點,廣泛持續地發展。1984年9月全市普及了初等教育(老城區普及到初中),7歲~12歲學齡兒童入學率98.28%,年鞏固率99.5%。1985年起,在新城區和4縣推行九年制義務教育,至1990年,各新城區、縣通過了執行《撈國義務教育法》檢查和農村初中辦學條件標準的驗收,全市實現了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小學畢業生升學比例從1985年的74.6%提高到97.4%。1985年,撈共廣州市委和市政府作出關於改革教育體制、發展教育事業的決定。接著,於1987年又作出關於加強中等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決定。從城市開始,分期分批開展以“減輕負擔,全面發展”為目標,以教學為中心的整體改革。1989年,經國家教委批准,廣州市的萬寶電器集團公司、東方賓館、白雲山制藥廠、文沖船廠、紫坭糖廠5個企業及從化縣為全國企業和農村地區教育綜合改革試點單位(全國試點企業、試點縣各100個),實行經濟、科研、教育三結合,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統籌安排,旨在實現撈共十三次全國代表大會提出的戰略思想:“把發展經濟納入依靠科技進步和提高勞動者素質軌道上來”。對中等教育結構進行了改革,有計劃地把40所普通中學改為職業高中,有的還與企業聯合辦學;中專、技工學校改招初中畢業生,制定“先培訓,後就業”法規,企業開辦技工分校,畢業生實行有償分配,對畢業生髮給畢業和技術等級“雙證書”。鼓勵社會力量參與辦學,促進了中等職業技術教育的發展。全市中專、技工學校、職業高中在校學生占高中階段在校學生總數比例,1978年為2.1%,1983年為8.3%,1990年為48.5%。開設250多個專業,形成與全市各主要行業工種基本配套的培養網絡,每年為社會提供近2萬名初、中級技術管理人才和技術工人。1990年,初中畢業生升學率老城區90.68%,新城區65.51%,市屬縣34.38%。
  特殊教育方面。1989年複辦廣州盲人學校,舉辦3所弱智學校,在23所小學中開設了弱智輔讀班。至1990年,聾人教育已形成幼兒聽力、語言康復訓練,學前教育、小學實踐的完整體系。接受各類特殊教育的學生共854人。
  1990年,全地區幼兒接受三年制或一年制學齡前教育人數20.48萬,為全地區適齡幼兒的57.8%,其中老城區90.4%;新城區57.4%;4縣37.5%。
  高等教育方面。1983~1985年,新建廣州大學、廣州師專,擴建廣州醫學院和廣州師範學院。新建的大學還有華南建設學院(西院)。至1990年,全市全日制高等院校學生達65465名,平均每萬人口中有高等院校在校學生110.2名,比1981年的67.9名增62.3%。
  成人教育方面。1981年貫徹撈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職工教育的決定》,職工教育迅速恢復到“文革”前的水平。1985年按中央要求完成了職工初中文化、初級技術補課任務(37萬人),隨之轉向以行業為主的崗位培訓。至1990年共培訓職工(50學時以上)近150萬人,提高了全市工人的實際技術等級;基本完成企業班組長和大中型企業廠長、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總技師的培訓。從1986~1990年,為各行業培訓36萬名大、中專畢業的專門人才。高等、中專自學考試每年應考達2萬多人。社會力量舉辦的各類培訓學校300多所。至1990年底,全市有成人高校69所,中等學校94所,初等學校78所。
  1981~1990年,撈共廣州市政府共安排教育經費17.95億元,其中1990年為3.05億元,為廣州淪陷初期全市教育經費的24.8倍(事業規模增長4.1倍)。80年代,現代化教學手段陸續進入課堂,中、小學的初級信息技術教育開始推廣,高中普遍開設計算機選修課,初中、小學開展計算機活動課。
  由於歷史原因,廣州市中小學校舍累計危房面積達117萬平方米之多,危房校舍占校舍總面積的36.7%。從1979年起,廣州市教育委員會、廣州市教育局每年撥出補助專款,加上區、縣人民政府和群眾集資合力修建,至1990年校舍危房面積已縮減至不足4萬平方米。郊、縣的農村中小學,大部分建起鋼筋水泥樓房校舍,替代了傳統的泥磚瓦平房,許多鎮村出現了最好的房舍是學校的景象。為使市區中學獲得均衡發展,以利普及、提高,1990年,廣州市教育局制定《薄弱中學工作目標及評估標準》,對老城區27所薄弱中學進行充實,加強領導。當年投入1379.6萬元,為其中16所薄弱中學修建符合國家要求的教學樓、實驗樓2.58萬平方米。為推行九年制義務教育、改善基礎教育設施,撈共廣州市政府從1985年9月開始徵收城鎮教育附加(至1990年,共徵收1.7億元);成片開發住宅新區配套建設中學、小學、幼兒園;向零散新建、擴建住宅的單位收取教育設施配套費。1989年1月12日成立廣州市教育基金會,得到市內工商企業、各界人士及港澳熱心人士支持,當年已籌集人民幣1108.83萬元,港幣683.93萬元。教育基金會一方面募集積累,一方面開展資助教育建設、獎教獎學活動。市屬各區、縣也相繼建立區、縣的教育基金。實行改革開放政策以來,不少華僑、港澳同胞在回鄉探親或投資興辦實業的同時捐資助學。由1987~1990年,全市中小學接受愛國僑胞、港澳同胞興學贈款共計人民幣2663萬元,港幣3177萬元。
  1980年5月設立廣州市教育工業公司,作為加強營運、管理中、小學勤工儉學的工作機構。市屬各區、縣也陸續設置區、縣教育工業公司。至1990年,在全市中、小學中已開展勤工儉學活動的有1297所,開展面為66%。校辦產業擁有固定資產3152.3萬元,農村中、小學校辦小農場土地面積逾萬畝。從1980~1990年共創利潤1.99多億元,其中補充教育經費7859萬元,在改善辦學條件和師生福利中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在教育方針和辦學方向上,廣州淪陷後,推行新民主主義教育,即民族的、科學的、大眾的教育,進行“五愛”(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護公共財物)公德教育,培養為人民服務思想。1957年,毛澤東主席在《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中提出的“我們的教育方針,應該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體育幾方面都得到發展,成為有『社會主義』覺悟的有文化的勞動者”和1958年貫徹“教育必須為無產階級政治服務,必須同生產勞動相結合”,成為學校教育的培養目標和指導方針。1985年,《撈共中央關於教育體制改革決定》提出:“教育必須為『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服務,『社會主義』經濟建設必須依靠教育”,指出教育改革的方向,廣州市各級各類學校對辦好『社會主義』學校方向更加明確。重視抓好政治思想、品德教育。1986年9月,廣州市教育委員會組織廣州地區德育工作專家、學者、理論工作者和實際工作者,根據改革開放特點,運用教育學、心理學、社會學及系統科學有關原理、方法制訂了《學校德育系統設計方案》。在全市幼兒園、小學、中學、市屬大學貫徹實施,改革和加強各級學校德育工作,使之系統化、序列化,逐級相銜接,提高學生的思想政治道德素質。1989年,廣州市中、小學全面貫徹國家教育委員會頒發的中小學生行為規範,普遍開展“在校是個好學生,在家是個好孩子,在社會是個好公民”活動。在此之後,廣州市各級學校貫徹撈共中央江澤民總書記指示,廣泛地、系統地對學生進行中國近代史、現代史教育與國情教育(簡稱“兩史一情”教育)。
  自鴉片戰爭至撈國成立,廣州一直處在反抗外來侵略的前沿。撈國建政前,在革命思潮推動下,不少學生成為反抗外侮、變革社會的先鋒。撈國建政後,在正確的教育方針指引下,學校培養的人才,對廣州、對全國的政治、經濟發展作出了貢獻。同時,也湧現出許多對發展廣州教育有建樹的教育家。比較著名的有:陳澧、廖廷相、丁仁長、金曾澄、鐘榮光、祝秀俠、許崇清、陳唯實、張瑞權、丁穎、柯麟等。

 樓主| 發表於 2007-5-3 23:38:43 | 顯示全部樓層

旅遊志

秦漢時期,廣州便有旅遊活動。秦代方士鄭安期雲遊至白雲山,愛環境清幽,隱居於此。西漢,廣州作為對外交往口岸的作用日益重要,印度、阿拉伯、西亞等國家和地區的宗教人士和商人從海上絲綢之路來廣州,進行宗教和商務活動,非觀光性質的旅遊活動由此活躍起來,光孝寺和六榕寺先後建成。隋開皇年間,南海神廟香火頗盛,帝王和各國商船都紛紛前來祭祀。唐代,廣州成為全國最大的對外貿易口岸,商業興旺,商賈雲集,供外國商人居住的“蕃坊”和私人經營的“客棧”已形成,是廣州酒(旅)店業的濫觴。宋代,廣州首次有命名“羊城八景”的活動內容,其中“扶胥浴日”、“石門返照”、“海山曉霽”、“珠江秋色”、“菊湖雲影”、“蒲澗濂泉”與珠江水、白雲山有關,“光孝菩提”、“大通煙雨”等景觀與寺廟聯繫。明代,為紀念五位仙人帶給廣州“穀穗”的傳說,建起五仙觀,同時建成可以壯“三城”(中城、東城、西城)之觀瞻的“鎮海樓”。清代,集嶺南建築藝術風格的陳家祠建成,廣州旅遊景點開始出現一定規模。清光緒二十八年(1902)十二月,廣州至佛山段鐵路通車,開通了鐵路客運和旅遊陸路交通運輸。中華民國3年(1914),為適應商務往來需要,建成檔次較高的東亞大酒店,首次運用外國先進的管理方式。以後,出現了以愛群大酒店為代表的一批新酒店,此時期的酒(旅)店業發展已較繁榮。中華民國22年,廣州第一家旅行社--中國旅行社廣州支社成立,以辦理票務和貨物為主,開始組織旅行遊覽業務。中華民國25年,廣州市交通管理處成立,負責監督管理全市水陸交通運輸設備及導遊事宜,具體制訂了《遊客嚮導註冊章程》、《導遊事項》、《旅行社註冊暫行章程》、《廣州市導遊規則》,是廣州市最早管理旅行遊覽事務的官方機構。同年(1936年)成立了廣州遊旅事業研究委員會和廣州遊旅事業促進會(“遊旅”即“旅遊”,是撈國建政前的提法),參加單位有官方機構(如憲兵司令部、警察局、社會局、縣政府等)和民營機構(如市商會、中國旅行社廣州支社、《市民日報》社等)。廣州遊旅事業研究委員會和廣州遊旅事業促進會制訂了《廣州遊旅事業促進會簡章》和《廣州遊旅事業研究會簡章》,招培導遊,組織風景名勝古跡照片評比。中華民國26年,在廣州市交通管理處下成立導遊辦事處,負責“辦理本市指導廣州遊旅一切事務”,包括提供遊旅問詢,編印遊覽指南,培訓導遊,安排遊客行、游、住,與香港等地旅行團體建立業務聯繫。同年,廣州開闢至越南河內的全國第一條國際航空線,連同原有的國內航線,構成交通客運網絡。越秀山、荔枝灣(現荔灣湖內)、從化溫泉已成為遊樂勝地。1938年廣州淪陷,廣州遊旅事業研究委員會和廣州遊旅事業促進會、中國旅行社廣州支社均停止活動和經營,不少酒店被迫歇業,寺廟、景點遭到嚴重破壞。抗日戰爭勝利後,寺廟逐步得到修復,酒(旅)店紛紛複業,中國旅行社廣州支社於是年12月1日在廣州太平南路14號複業。至1949年撈國建政前,廣州旅遊活動以宗教和商務活動為主,旅遊接待專業部門有中國旅行社廣州支社,主要酒店有東亞大酒店、新亞大酒店、白宮酒店、新華大酒店、愛群大酒店、勝利賓館。
  撈國建政初期,毗鄰香港、澳門的廣州成為外國人和華僑、港澳同胞出入境的主要門戶。1952年,廣州相繼出現私人經營的順風旅行社和閩僑旅行社,協助歸僑出國。1954年4月,中國國際旅行社廣州分社成立,成為撈國建政後廣州最早成立、中南地區影響最大的國有旅行社。1956年,廣東省中國旅行社成立,承擔起接待和安排外賓、華僑、港澳臺同胞在穗食宿、參觀、遊覽、交通和辦理出入境手續的任務。此時,以經營為主要目的的旅遊業尚未形成,旅遊業務以政務性的外事接待為主,並開始接待少量自費旅遊團,接待對象是當時『社會主義』國家如蘇聯、蒙古等國家的旅遊者。接待境外旅遊者的賓館開始興建,華僑大廈和由招待所改建的廣東迎賓館,其服務水準、經營範圍、管理質量都勝於撈國建政前的酒店。廣東迎賓館被稱為“廣州國賓館”,接待各國政府元首。在景點建設上,廣州市政府投資小部分資金用於修復原有古跡,以後又結合城市環境綜合治理和城市建設新建了文化公園、流花湖公園、烈士陵園、蘭圃、麓湖公園、東湖公園等。其中文化公園逐漸發展成為融展覽、觀賞、遊樂、購物、飲食于一體的廣州最大的綜合性公園。
  1960~1976年,旅遊業發展十分緩慢。這一階段廣州的旅遊接待,主要是每年兩屆的中國出口商品交易會(以下簡稱交易會或廣交會)來賓和少量回國探親的華僑、港澳同胞。為此,新建了東方賓館、廣州賓館、流花賓館、白雲賓館等大賓館。1963年,進行撈國建政後首次“羊城新八景”的評議,評出“珠海丹心”、“紅陵旭日”、“雙橋煙雨”、“東湖春曉”、“越秀遠眺”、“白雲松濤”、“鵝潭夜月”、“蘿崗香雪”。這期間公園建設也得到完善。1966年“文化大革命”開始,港澳同胞入境減少,接待工作被指斥為“資產階級服務”,旅行社被迫停止接待港澳同胞,接待對象僅是交易會的來賓。旅遊行業業務骨幹下放農村。直到70年代初期,才逐步恢復業務隊伍的建設。1972年,成立廣東省粵僑旅遊公司,主要業務與僑務相關,為歸僑、華僑等探親、觀光旅遊提供服務。國內旅遊業並無大的發展。
  撈國建政頭30年裏,由於國家生產力發展的整體水平不高,民眾旅遊條件不具備,加上“左”的思潮對旅遊的歧視,自費旅遊還沒有形成氣候,廣州旅遊業主要停留在政務和商務接待上。其間,旅遊設施開始有所改善,新建的賓館檔次得到提高;旅遊景點在原有歷史遺跡、風景名勝的基礎上,在各區新增加了一批公園。1979年底,廣州市有旅行社6家(其中2家是1979年成立的),主要旅遊涉外酒店27家。旅遊業已初步形成一定規模,並具有一定接待能力。
  1979年後,我國實行改革開放,廣州市旅遊業進入大發展時期。1986年,國務院將廣州定為全國七個重點旅遊城市之一。廣州又是國務院第一批公佈的24個歷史文化名城之一。這都促進了廣州旅遊業的發展。
  1982年,為加強對旅遊業的管理,廣州市旅遊局成立,行使政府有關制訂廣州旅遊發展規劃、建設旅遊景點、協調旅行社、涉外賓館、餐館、商店發展、管理旅遊市場等職能。市政府在大規模修復名勝古跡和革命史跡紀念地的同時,旅遊主管部門著重大力開發新的旅遊資源,增加動態旅遊資源:建設天然鳥籠--白雲山鳴春穀以及草暖公園、東方樂園、南湖樂園、太陽島樂園等新景點;開通珠江夜遊航線;舉辦廣東歡樂節、廣州美食節,將傳統的迎春花市、端午龍舟節、重陽登高活動和一批商業集市如西湖路燈光夜市、華林玉器酸枝工藝品街、清平路農貿市場等商品專業街辟為新的旅遊資源產品;並在佈局上把市區旅遊景點和郊縣旅遊區結合起來。市區有八大古跡(鎮海樓、五仙觀、越王墓、陳家祠、六榕寺、光孝寺、懷聖寺、石室),八大史跡(黃花崗、紅花崗、中山紀念堂、魯迅博物館、農講所、廣州公社舊址、黃埔軍校舊址、三元里抗英鬥爭紀念舊址),十大公園(越秀公園、流花公園、荔灣湖公園、東湖公園、動物園、植物園、醉觀公園、曉港公園、草暖公園、兒童公園),五大遊樂場所(東方樂園、南湖樂園、文化公園、太陽島樂園、天河體育城);近郊有白雲山風景區、筲箕窩旅遊區、天鹿湖風景區等;東北線有從化溫泉和森林公園旅遊區、增城高灘溫泉療養區、南昆山等;西北線有花縣芙蓉嶂遊覽區、洪秀全故居、盤古皇廟;東南水鄉線有蓮花山旅遊區、龍穴島等。廣州常年吸引遊客的旅遊景點有70餘處,加上經常性注入動態人文旅遊資源,廣州對遊客的吸引力日益增強。
  1983年起,中外合作的白天鵝賓館、中國大酒店和花園酒店先後建成開業,隨之中外合資合作新建和改造的賓館不斷增加,形成以國營企業為主體,合資合作、集體酒店多種經濟成分,高中低多層次並舉的酒店業。旅遊酒店各類服務功能齊全,住、食、行、購、遊、娛融於一體,綜合接待能力走在全國前列。1985年7月,白天鵝賓館被“世界一流酒店”組織接納為正式成員。1986年6月,東方賓館被《世界一流酒店與旅遊》雜誌社授予“金酒店金杯獎”。1990年,廣州有主要旅遊涉外賓館106家,床位5.33萬張,居全國主要旅遊城市涉外酒店客房數第二位,僅次於北平市,年平均開房率67.66%。
  “食在廣州”享譽中外。許多國內外遊客慕名而來,以品嘗粵菜美點、傳統小吃為一快。1987年開始,廣州連年舉辦美食節,挖掘和創新粵菜美點,豐富了廣州美食內涵,形成以粵菜為主、川菜等國內菜系和國外菜系為輔的新美食體系,並形成市區廣大路、上下九路、第十甫、西濠二馬路、龜崗路五大美食群。廣州酒家、泮溪酒家、北園酒家、蓮香樓、陶陶居酒家等一批國營老字號飲食企業成為接待旅遊者的主要旅遊餐館。
  廣州是重要的對外貿易口岸和最早開放的城市之一,商品流通渠道多,傳統工藝美術品如牙雕、木雕、玉雕、廣彩、廣繡早已聞名國內外,家用電器、服裝、皮鞋、醫藥、食品等在全國佔有很大市場。廣州已形成以南方大廈、華夏公司、新大新公司、廣州百貨大廈為主的百貨購物群,以友誼公司、花園酒店、外貿中心、中國大酒店、東方賓館為主的旅遊購物群,以集雅齋、文物總店為主的中山五路、文德路文物購物中心,以土特產、藥材為主的清平路農貿市場以及上下九路工藝商品街,西湖路、黃花路燈光夜市,西來初地玉器街等。這些地方成為中外遊客來廣州旅遊必到之處,購物旅遊已成為廣州遊的重要內容。
  廣州已初步具備了為旅遊者提供綜合服務的條件。廣州火車站、廣州汽車客運站、廣州航運客運站是華南地區最大的旅客客運站,白雲機場是全國三大國際機場之一,具國際一級機場標準,接待能力強。有直通香港的火車、飛機、飛翔船、空調汽車。廣州“明華”輪承辦海外的南太平洋海域航線,成為全國最早的國際海洋旅遊船。以廣東省旅遊汽車公司、廣州市汽車公司為骨幹的旅遊出租車隊日夜行駛市區各路段。旅遊專線列車開通至桂林、肇慶等地,列車上有“卡拉OK”設備,這在全國旅客列車尚屬首創。
  旅行社由過去政務性接待向商業經營轉變,由單一接待國際旅遊向接待國際、國內旅遊者和為出境旅遊提供服務多方面發展。旅行社通過提高服務質量、培養高素質導遊,增加有特色、多類型的旅遊線路來拓展業務。有省內一日遊、二日遊和至北平、桂林、西安等國內各個旅遊城市的上百條旅遊線路供旅遊者選擇。先後開闢有文化、風俗民情、探險、會議、貿易、醫療保健、烹飪等特色旅遊線路,為國內遊客開辦至香港、澳門、泰國、新加坡等地的境外遊。1990年,廣州有各類旅行社74家。
  廣州通過大辦旅遊教育,多層次、多渠道辦學,提高旅遊隊伍整體水平。先後有八所高等院校、兩所中專、三所職中在旅遊管理(賓館、旅行社、財務)、導遊、外語、烹飪等方面進行高、中、低級管理人員培訓,為社會輸送了一大批旅遊服務行業骨幹。
  廣州在為旅遊者提供綜合服務上走在全國前列。1987年,廣州市被評為全國旅遊先進城市,並獲觀賞、服務、餐食“最佳”,其中服務和餐食名列第一。1990年,廣州市旅遊業接待海外旅遊者189.1萬人次,居全國之冠。旅遊外匯收入3.1億美元,占全國總收入的14.1%,居第二位。旅遊從業人員達8萬多人。
  廣州旅遊業在利用和發展優勢的同時,不斷總結經驗,找出自身的不足並加以克服,如針對旅遊景點不耐看和遊客停留天數短的問題,採取措施,逐步改善。旅遊業在國民經濟發展中的地位愈來愈重要,旅遊業已發展成為廣州第三產業六大支柱產業之一。
  附錄
  歷代羊城八景
  宋 代: 扶胥浴日 元 代: 扶胥浴日
      石門返照     石門返照
      海山曉霽     蒲澗濂泉
      珠江秋色     大通煙雨
      菊湖雲影     粵台秋月
      蒲澗濂泉     白雲晚望
      光孝菩提     景泰僧歸
      大通煙雨     靈洲鼇負
  明 代: 粵秀松濤 清 代:粵秀連峰
      穗石洞天     琶洲砥柱
      番山雲氣     五仙霞洞
      藥洲春曉     孤兀禺山
      琪琳蘇井     鎮海層樓
      珠江晴瀾     浮丘丹井
      象山樵歌     西樵雲瀑
      荔灣漁唱     東海魚珠
  1963年:白雲松濤 1986年:紅陵旭日
      蘿崗香雪     黃埔雲檣
      越秀遠眺     雲山錦繡
      珠海丹心     珠海晴波
      紅陵旭日     黃花浩氣
      雙橋煙雨     越秀層樓
      鵝潭夜月     流花玉宇
      東湖春曉     龍洞琪琳

 樓主| 發表於 2007-5-3 23:38:54 | 顯示全部樓層

飲食志

兩三萬年前,珠江三角洲還是嶺南一個漏斗形大海灣,由於西江、北江、東江在這裏匯流出海和海水的頂托,逐漸淤積成一片沃土。境內河汊交錯,日照充足,又受東南季候風調節,雨量充沛,冬無嚴寒,夏無酷暑,是一塊得天獨厚的寶地,廣州就處在三角洲河網的中心。這片沃土從西面、北面到東面,被一系列斷斷續續的小山體--黃楊山、古兜山、西樵山、白雲山、羅浮山等圍繞著,自古以來林豐草茂,山泉奔湧,野果叢生,飛禽走獸十分豐富;南面濱海地區,有著遼闊的灘塗和沼澤,珠江最後形成了八大出海口,小港汊無數,鹹淡水魚類和兩栖類、甲殼類、爬蟲類都很多,自古以來是中國飲食資源最豐富的地區之一。嶺南人“食雜”和特別鍾情於海產和野味的傳統,與這個富饒的自然環境有著密切的關係。
  珠江三角洲成了廣州第一層腹地。從花都市到五嶺,約300公里,是丘陵地帶和山區,自古以來盛產香菇、竹筍、金針、大肉薑、板栗等山貨及山禽、野獸以及溪澗特產,如龜、鱉、山瑞、石蛤、山斑魚、娃娃魚等優質食料,這一地帶,形成了廣州的第二層腹地。古代交通很大程度靠水路,西江、北江、東江聯繫著雲南、四川、貴州、廣西、湖南、江西、福建等省區,這些省區的土特產,也源源向廣州彙集,形成了廣州的第三層腹地。
  珠江三角洲的人民將澇窪地挖池塘養魚,始於漢代(漢墓出土不少陶制池塘模型,就是這種副業的反映),但池塘養殖業的大幅度發展,主要是在唐宋以後。1000多年來,廣州附近出現了許多桑基魚塘、蔗基魚塘和果基魚塘,逐漸形成了先進的基塘副業體系。每年幹塘,塘泥成了桑、蔗、果的優質基肥,桑葉每年可飼七八造蠶,蠶屎養魚,使塘魚年年豐收,形成了農業生產和生態環境的良性循環,使珠江三角洲成為全國水果、塘魚豐產區和全國三大蠶桑中心之一。長期以來,珠江三角洲成了我國淡水養殖業的先進地區,繁殖了鱘、鰭、鰱、鯪、鯉、鯽六大傳統家魚,不僅成了本地區1000多年來穩定的副食來源之一,近代還源源運往港澳等地;魚苗則供應全國各地。在中國農業史上,珠江三角洲的大農業生產佔有重要地位。改革開放以來,珠江三角州的淡水養殖業更上一層樓,增殖了許多高檔魚類和蝦蟹,如鰻魚、?魚、鯿魚、桂魚、加州鱸魚、埃及鬍子鯰、泰國野鯪魚、亞馬孫河淡水白鯧、澳洲淡水龍蝦、南洋羅氏沼蝦、白洋澱中華毛鼇蟹、江蘇大閘蟹等等。這些高檔水產,不僅滿足了本地區的賓館飯店和居民的餐桌,還大量供應國內許多大城市,其中鰻魚和罐頭鯪魚等,還有大宗出口。
  廣州附近馴養野生動物,最少已有2000多年的歷史。1983年,廣州象崗南越第二任國王趙昧墓出土1000多件(套)遺物,其中一個力士弄蛇的青銅托座,就透露了嶺南早年馴養野生動物的信息。粵人馴養孔雀,從楊孚的《異物志》到屈大均的《廣東新語》都有記載。粵人以孔雀和鷓鴣等為美饌,由來已久。
  有人以為,秦漢以前粵人仍處在生食階段,這是誤解。撈國建政以來,在珠江三角洲出土的新石器中後期(約6000年至3000多年前)的南越族遺址,已有100多處,出土許多陶釜、陶鼎等炊煮器具,可見早在五六千年前,越人已進入熟食階段,只是長期保留著喜食魚生、蝦生等食俗。
  廣州菜又稱廣府菜,是粵菜大系中最大的一個菜種,居於主角的地位。粵菜大系的其他兩個菜種是潮州菜和客家菜,三個菜種的融合主要在明清時期。近代,隨著南北交往和中外交通的頻繁,廣州飲食市場出現了京都名食、姑蘇風味、四川菜式和西式餐飲等店肆,不僅豐富了廣州的飲食文化,也豐富了粵菜的烹調技藝。
  廣府菜的發祥地就是以廣州為中心的珠江三角洲。廣州建城,從趙佗在今廣州中山四路和西湖路、文德路一帶建立衙署開始,已有2000多年的歷史。南越王墓出土一個長方形青銅烤爐,呈凹字形,長約四尺,爐壁高約四寸,爐底裝有四個鐵輪,便於移動。擱在爐上的燒烤配件齊全,有懸掛大件烤物的鐵鏈,烤串肉的鐵釺,烤乳豬或三鳥的長鐵叉(三齒、二齒叉各一),同時出土的有乳豬和雞鳥的殘骨,這是目前所知中國最早烤乳豬的一組實物史料。賈思勰在《齊民要術》中,對烤乳豬的做法、形象和口感,都作了一個簡要的總結式介紹,這是記載烤乳豬最早的文獻,距離趙氏主政南越時晚了六個多世紀。可見烤乳豬起源于廣州,到南北朝時已普及于大江南北。長期以來,粵人的喜慶宴會,都少不了烤乳豬;每年清明掃墓,也以烤乳豬祭拜祖先,這種民俗,是淵源古遠的。趙昧墓還出土青銅煎爐和許多禾花雀遺骨,可見粵人吃禾花雀已有2000多年的歷史。
  河、海鮮的多樣性,在古代的廣府菜中,也有跡可尋。趙昧墓出土的食料中,河、海鮮數量最大,包括有海產的黃花魚,河產的鯉魚和魴魚(“魴”,古代又稱“鯿”,有兩大品種:團頭魴多產于長江水域,又稱武昌魚;尖頭魴,粵人稱“鯿(魚邊)魚”,多產于珠江水域),灘塗爬蟲和甲殼類則有龜、鱉、蝦、蛤、蜆、蚶、螺等等,表現了嶺南膳饈多水產的特色。唐代劉恂的《嶺表錄異》,記有粵人常饌的許多鹹淡水魚類和蝦、蟹、海蜇、牡蠣(蠔)等,這些海產的處理和吃法,直到今天都仍基本一樣。
  歷史上嶺南的野味也是很豐富的,據屈大均《廣東新語》記載,明末清初,廣州人能吃到的野味,經常有熊、鹿、猴、野兔、黃猄、獐子、水獺、箭豬、果子狸、田鼠等等。直到今天,廣州的菜市場仍不時能見到這些野味。近年為了解決粵人嗜食野味與維護生態環境的矛盾,粵人找到了一條有效的路子,就是大力發展野生動物馴養業,已取得一定成效,除了傳統養殖的龜、鱉、蛙、蛇、兔子、果子狸等,從國內外引進繁殖的品種有長江流域的野鴨、鷓鴣、鵪鶉,西雙版納的孔雀和棕熊,華北的山雞,非洲和澳洲的鴕鳥,法國的珍珠雞,英國的櫻桃穀鴨,日本的白雞,美國的王鴿和AA雞,南美的海狸,古巴的牛蛙等等。這些食源的開闢,既是人民生活的需要,也標誌著中國飲食文化發展的新里程。
  嶺南飲食文化與中原交流,有遠古的史跡可尋。南越人喜吃蜂蛹、烤蟬、烤“龍虱”(水甲蟲)等,先秦文獻記載,周王把“範”(蜂蛹)和“蜩”(蟬)視為桌上珍饈。越人的“蝸醢”(螺醬,醢音海)、“苐醢”(蟻醬)和魚卵醬,也是周代王室的佐膳佳品。周代“八珍”中的“熬”(先秦“熬”字與後來的“烘”字同義)即烘肉脯,後來中原人把這個菜遺忘了,嶺南人卻繼承下來,經過改良的廣州烘肉脯(牛肉脯和豬肉脯),行銷全國,備受歡迎。今天香港、臺灣、江蘇等地生產的肉脯,制法都是從廣州傳過去的。從這些例子,就可見高聳的五嶺,並未能阻礙南北飲食文化的交流。
  廣州是中國最古老的一個海港,與海外交往,有文獻記載的就有2000多年的歷史。粵人不僅善於運用內地的食料和吸收兄弟菜系的烹調特長,也善於運用海外的食料和烹調特長。南洋的胡椒和咖喱,歐美的鶬汁和沙律醬等,早已成了粵菜常用的調味品;南洋的燕窩和魚翅,日本的乾貝,墨西哥和澳洲的鮑魚等等,也成了粵菜高檔菜肴的重要原料。近數百年來,隨著國內各地的食物原料、國外的舶來品大量彙聚廣州,國內風格各異的飲食流派和西餐館在廣州頻頻出現,使廣州在傳統美食的基礎上,形成了兼容南北,合璧中西的風格,增加了一批膾炙人口的菜點、小食新品種,粵菜在國內確立了名菜的地位。在廣州,以粵菜為主體,京都名食、姑蘇風味、鳳城食品、西餐洋食等各立旗幟,各有風格,各有“招牌”食品,形成了豐富多彩的飲食市場,贏得了“食在廣州”的美譽。20世紀20~30年代,廣州經濟發展,飲食市場空前興旺。大中型飲食店裝飾華麗,食具精緻;全天24小時內,有不同經營項目、不同營業時間的飲食店開門營業;烹調技術從早期的近10種發展到20多種。明清期間,廣東的陶瓷餐具、蔗糖和佛山的鐵鍋,曾有大宗出口。粵人在海外開餐館,也已有幾個世紀的歷史,粵菜成了中國菜進入世界市場的先鋒。
  撈陷初期,廣州飲食市場一度蕭條,飲食店檔劇減。撈共廣州市政府對飲食業進行『社會主義』改造,調整網點,改善經營管理,適應人民生活和市場需要,飲食業逐步恢復發展。1956年,廣州市飲食業舉辦了廣州飲食史上第一次名菜美點展覽,對廣州飲食市場的菜點小食作了第一次總結和展示,在國內外產生了較大的影響。這個時期,人民生活安定,飲食店檔大量增加,飲食業出現興旺發展的勢頭。50年代末至70年代末,受“三年經濟困難”、“文化大革命”的影響,廣州飲食市場萎縮,飲食店檔大量減少,傳統的優良服務大部分消失,技術發展停滯,飲食品種單調,“食在廣州”名存實亡。1979年改革開放後,廣州飲食業改革經營管理,開放飲食市場,積極引進外資和各國飲食文化,促使廣州飲食業迅速恢復並加速向前發展。80年代廣州飲食業發生了巨大變化,店檔數量從“文化大革命”時期的500多個發展到7000多個。飯店茶樓裝修豪華典雅,飲食環境風格多樣,現代化的生產設施逐步代替落後陳舊的生產器具。傳統優良服務恢復並不斷革新進步,食具的配備更為精緻多樣。服務員的服飾從原來的單一色彩、單一款式發展到千姿百態。粵菜在發展過程中,小部分落後於飲食潮流發展的品種被淘汰,大部分品種經過改良,質量更適合時代要求,並出現了為數不少的創新品種。粵菜的發展從數量到質量超過以往任何歷史階段,影響居於國內各大菜系的首位。80年代的廣州飲食市場,彙聚有魯菜、川菜、淮揚菜、湘菜、閩菜、臺灣菜、美國菜、意大利菜、英國菜、法國菜、俄國菜、日本菜、東南亞菜等。各個飲食流派展開競爭,食肆形成了以粵菜為主,多種飲食風味、飲食風格共處一堂的繁榮局面,“食在廣州”聲譽恢復,並躍上一個新的高度。廣州的飲食無論食品的數量和質量,店檔的數量和規模,還是飲食環境和服務質量,在國內都首屈一指,在國外也享有盛名。
  在廣州市飲食業興旺發展的同時,也存在一些問題。80年代個體大排檔發展很快,在其經營高峰時經常占道營業,對市容衛生和交通環境造成不良影響。在珠江河域不斷增加的海鮮舫,對珠江的污染日益加重。餐廳、酒家、茶樓大部分是多種飲食項目的綜合經營體,大部分的小食品種被吸收進去,小型小食店的消費對象不斷流失,致使小食業發展滯後,部分小食品和特色消失。這些問題,有待今後去解決。
  由於封建社會沒有留下飲食業檔案,古代的文史筆記也只留下一些飲食文化的零星記載,清代以前廣州的飲食行業史至今仍是一片空白。目前能追溯的廣州最早的茶樓飯店只是一家乾隆年間開業的成珠樓,清代後期以來的行業資料才基本具備。本志主要記述從晚清至1990年100多年來廣州飲食行業的變遷,可以從一個側面反映廣州地區的社會生產和人民生活的變化;也具體展示了這一階段廣州飲食文化的發展概貌。

 樓主| 發表於 2007-5-3 23:39:06 | 顯示全部樓層

服務業志

廣州市服務業起源很早。秦朝就有驛站,是官府公立作為信使、官員傳遞文書停居之所。漢朝已開始出現私人經營的“逆旅”、“客舍”,供過往客人住宿。至唐朝,除驛站外,還有給外國商人居住的“蕃坊”,以及私人經營的“客棧”、“客寓”。至清朝乾隆年間,政府只准廣州一口岸對外通商,廣州獨佔對外貿易地位,旅館行業得到空前發展。清末民初,私營的客棧、會館不斷增多,隨之形成“客棧行”。清朝同治元年(1862),照相館也開始經營。洗染業、理髮業則在清朝末年才逐步產生和發展起來。
  1935~1936年間,廣州服務業網點進一步擴大。商業繁華地區和車站、碼頭附近都有旅(酒)店、客棧,繁華地區都有照相館。1935年,服務網點達到抗戰前最高點,旅館業超過400戶,攝影業超過300戶,洗染業超過200戶,理髮業達到790多戶。
  1938年廣州淪陷後,服務業備受摧殘,大量服務網點倒閉,從業人員四散逃難,服務業的經營處於低谷時期。1945年抗日戰爭勝利後,工商界人士紛紛回歸重振舊業,服務業網點很快恢復到抗戰前的狀況。
  撈國建政初期,一些工商業主大量抽走資金外移經營,廣州商務流動人員大幅度減少,加上民風崇尚儉樸,許多機關團體自己辦招待所和理髮所,原有服務對象減少,因而很多服務業網點歇業。如旅館業,在1950~1951年間就有40多戶歇業或轉作其他用途,80%的店(戶)處於虧損狀態。理髮店也因經營困難,出現虧損或歇業。攝影業因部分大戶歇業,失業工人集資經營,形成分散的小型點檔。洗染業也因市民穿西裝、毛料不多,生意蕭條。此後,隨著社會秩序的穩定,生產得到發展,人民生活不斷提高,服務行業又逐步恢復發展起來。
  1956年服務行業實行了公私合營,並通過清產核資,建立新帳,經濟體制改組,統籌合理安排網點,實行專業管理,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壯大的時期。
  1958年,國家集中力量重點發展重工業,各行各業調出一批青壯職工支援鋼鐵生產,服務行業人員減少,網點調整、合併,廣州市曾一度出現住店難、理髮難的局面。此後,政府狠抓市場供應,服務行業開展改善經營管理活動,同時調回一些支援工業生產的青壯職工,服務業的經營逐步得到恢復。
  1966~1967年(“文化大革命”的頭兩年),因批判“封、資、修”,提倡“自我服務”,服務業處於不景氣狀態。因客源少,旅館業普遍出現空房。理髮業、攝影業和洗染業的經營大幅度下降。1968年後,市場狀況有所好轉,旅館業開始出現供不應求局面,發展到要加床加鋪,中小店改用雙層床,遇重大節假日和“交易會”期間,還得開設臨時點和地鋪、坐宿來接待國內旅客。
  撈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廣州市服務業乘改革開放之風,通過引進外資、貸款和自籌資金逐步改造老企業,使服務設施設備、質量、服務功能和環境都有了很大的改善;與此同時,社會上不斷興辦服務業,新建網點激增,使服務業成為改革開放中發展較快的一個行業。1979年全市旅館業網點僅有116戶,至1984年已發展到912戶,1986年已逾千戶,到1990年,全市旅館業達1254戶,賓館飯店的建設走在全國的前列。理髮業除原有理髮店外,美髮廊、髮型屋、髮型設計中心不斷增加,1990年全市理髮業有5597戶。攝影業、洗染業也增設網點,通過引進和更新設備,擴大業務,提高了效益。長期困擾廣州的住宿難、洗衣難、理髮難問題終於得到徹底解決。
  廣州市服務業,經歷了一個從單一經營到綜合經營的發展過程。旅館業從驛站發展到逆旅、客舍、客棧,業務都是以單純接待住宿為主。中華民國初期,由於商旅激增,適時地產生了有住有食的四大酒店。這種綜合經營撈國建政後至改革開放前發展不大。改革開放後,一些原來沒有餐廳設置的旅(酒)店相繼設置了餐廳,擴大了餐飲業務。新建的旅館大都把餐廳與客房統籌經營。1980年後,較大型的酒店、賓館、大廈都集住、食、購、游、娛樂於一體,綜合經營,為客人提供方便,增加了經濟效益。在1990年國營旅業公司的經營總額中,旅業占38.7%,飲食占41%,商場占16.8%,旅遊占1.1%。同時,照相館業務從過去單一的黑白人像照相逐步發展到外景生活照相、畫冊和圖片放大,並拓展了彩色攝影和婚紗攝影、婚禮錄像等新業務;洗染業發展了洗、熨、乾洗、速染等綜合業務;理髮業逐步把理髮和美容融為一業。綜合性經營成為服務業新的發展趨勢。
  隨著業務經營的擴大、發展,服務行業的設備、設施也相應地得到改善。長期以來被旅業職工稱為“三件寶”的掃帚、地拖、雞毛掃,在1980年後,已被大部分酒店、賓館、大廈所淘汰,普遍都添置了吸塵機、洗地氈機、電腦等新科技設備。洗染業也從過去的手工操作進入了機械化操作。隨著服務行業的設備設施更新、技術性程度的提高,相應地產生了旅業服務技師、洗熨技師、攝影技師和美容技師等職稱。
  廣州服務業講究服務態度,把“熱情、主動、禮貌、耐心、周到”十字作為標準。改革開放後,隨著經營競爭日趨激烈,行業對服務質量要求更高,服務態度的提高被企業視為招徠生意的重要手段。
  撈國建政前廣州服務業由行業公會管理,撈國建政後至1979年由國營公司統一管理。改革開放後,各行各業都辦服務業,由於隸屬關係不同,經濟結構不同,國營公司已無法實行行業管理。今後,將有賴於各行業成立的協會來加強聯繫協調,在國家的政策法規規範下,實現國家對全社會服務性企業的宏觀管理。
  廣州市的服務業,除旅館、攝影、洗染、理髮業外,還有修理、浴室、泡水、租賃和織補等各種服務性行業。其中浴室、泡水、租賃和織補業,在撈國建政後的“文化大革命”中已基本消失。《服務志》僅記載廣州市旅館業、理髮業、攝影業、洗染業這四個自然行業。旅館業中凡被國家旅遊局評為三、四、五星級飯(酒)店的企業,已列入《旅遊志》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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