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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考證] 蔡登山:汪精衛的出族與退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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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1-7 12:56:5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要說汪精衛(兆銘)的出族與退婚,得先從汪精衛的同父異母大哥汪兆鏞說起。汪精衛的父親汪琡,元配盧氏,生有一子三女,子名兆鏞(字伯序, 1861-1939);盧氏於一八七一年病歿,汪琡續娶廣東人吳氏,吳氏先育有三女,而後才生下兆鋐(字仲器, 1878-1903)、兆鈞(字叔和, 1879-1901)、兆銘(字季新, 1883-1944)三子。「伯、仲、叔、季」,汪精衛在四位兄弟中排行最末,而且是庶出的。
汪兆鏞幼聰慧,十歲能詩,年十八侍從父穀庵先生讀書隨山館,致力於經史古文詞。光緒六年補縣學生,十一年考用知縣。十五年舉於鄉,兩應禮部試不受,遂南歸,以刑名之學遊於州縣幕者有年。汪兆鏞長汪精衛二十二歲,汪精衛出生時,其父已六十二歲,但因食指浩繁,仍得奔走為幕。汪兆鏞為減輕父親的負擔,身為長子的他,對九位弟妹極為照顧,尤其是三位弟弟的課業更加注重,他扮演着「長兄如父」般地教之、養之。尤其是他在樂昌辦理鹽務時,特別將汪精衛帶在身邊,就近照顧。汪精衛在樂昌這幾年,「學業獲得不少進步,長兄如父,家教嚴得近乎苛刻,汪背後雖有微言,但成年後還是很感激他的大哥兆鏞對他的教育和關懷。」光緒二十七年( 1901),汪兆鏞的二弟兆鈞不幸遘疾遽歿,終年二十三歲。又兩年,他的三弟兆鋐甫以縣試第一,補縣學生,但過沒幾天,卻染疫去世,年僅二十六歲。汪兆鏞至此雁行折翼,兄弟之間只剩汪精衛一人。
汪精衛於一九○四年在廣州考得留學日本法政速成科的官費生,東渡日本求學。次年加入同盟會,被推為評議部的評議長,並以「精衛」的筆名在《民報》上發表了多篇思想激進的政論文章,對朝政多所抨擊,引起清廷的不滿。當時汪兆鏞正在兩廣總督岑春煊處當幕友(師爺),據汪精衛後來發表的〈自述〉一文說:「有一日,岑春煊喝醉了酒,硬要我長兄將我交出來,不然就要對不住,我得此信息,便寫了一封最後的家信,署名『家庭之罪人』。……長兄得此信後,便將『驅逐逆弟,永離家門』具稟番禺縣存案。」汪精衛的信有兩段是這樣說的:「事已發覺,謹自絕於家庭,以免相累。家中子女多矣,何靳此一人!」又「與劉氏女曾有婚約,但罪人既與家庭斷絕關係,亦當隨以斷絕。請自今日始,解除婚約。」

關於「驅逐逆弟,永離家門」,學者彭海鈴認為此舉是為了避禍,免得汪家因此遭受牽連,汪兆鏞如不如此作為,則難保一家十多口之生計。論者或謂兄弟兩人從此各為其主,老死不相往來。但據汪兆鏞的《年譜》說:「壬子五十二歲,辭樂桂醝埠席,閉門不出。精衛至廣州,回家相見,余誓不任事。」那是民國元年,南京臨時政府成立,汪精衛與陳璧君於上海成婚後,「偕返廣州,省視兄嫂」,可見兄弟仍有見面。只是汪精衛似曾邀其兄於新政府任職,但為汪兆鏞所拒,這是由於汪兆鏞素重氣節、忠心不二的前清遺民思想所致。又汪兆鏞於一九三○年繼其叔父汪士林及從兄汪兆銓之志,編成《山陰汪氏譜》,仍把汪精衛列為十九世孫,與他仍為同胞兄弟,可見「驅逐逆弟,永離家門」只是應付的成分居多,族譜的證明,汪精衛並未「永離家門」。這在在地證明兄弟之間,後來因為政治立場不同,而採取避嫌的作法,非如外界所言兩人關係決裂。
至於「退婚」之事,是確定的。汪精衛的婚約是汪兆鏞在岑春煊處當幕友時,與同事劉子蕃異常相好,於是他便以大哥的身份代汪精衛與劉子蕃之妹劉文貞訂了婚約。因為此時汪精衛的父母已死,汪兆鏞見四弟已經成人,如果還不替其訂親,既無法盡自己的責任,也會惹起親友的議論。後來當汪兆鏞接到汪精衛的信後,立即將兩家聘物交還,退回婚書。起先劉子蕃對此突來之事是憤憤不平的,可是當汪兆鏞向他說明,汪精衛不但「退婚」而且「出族」的事實,揣知他是怕萬一出事連累家人,所以才有此番舉動,最後其苦心也就為劉子蕃所諒解了。只是劉文貞明白原委後,卻叫劉子蕃轉告汪兆鏞,不管汪精衛是不是形式上的退婚,她仍願等待他,決不改嫁。後來汪精衛在〈自述〉文中說:「後來聞得劉氏女反對他們這種做法,只至民國元年,我已娶了,回到廣州,重見家門,聞得她尚未嫁。我覺得正如古人所言:『我雖不殺伯仁,伯仁由我而死』,未免耿耿於心,及至聞得她和一位陳先生結婚了,方才寧貼。」外界曾傳言劉文貞因為與汪精衛的婚事不遂,失意地遁入空門做了尼姑;也有人傳說她在香港入了天主教,做了修女。其實這都是無稽之談。劉文貞在被「退婚」後,為了生活獨立計,毅然決然學習醫科,後來和一位姓陳的結婚,這是在汪精衛已經娶了陳璧君之後。晚年劉文貞曾在越南西貢懸壺應診。對劉文貞來說,一生算是幸福的。雖然她未能與汪精衛結婚,但同時也免掉像陳璧君般地被唾罵為漢奸夫人的遭遇,果幸歟?亦不幸歟?

蔡登山

 樓主| 發表於 2010-11-7 12:57:44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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