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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集] 出国靠外语 在家爱母语 / 吴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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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8-15 17:47:3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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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靠外语 在家爱母语/ 吴澧

2010-07-27 08:14







好嘢,广州人真生猛,为保卫母语而齐齐散步。这件事,其实官府完全可以处理得聪明些。如果为了扩大电视覆盖面,要将一些广州话节目换成普通话,不妨学上海那样在语文课里加入母语单元。《老子》曰,「将欲取之,必故与之」;美国人也强调对话和行事的 giving and taking。这跟在职场和上司交往一样,你总是说NO,要被人当捣蛋鬼。上司工作上有急事,主动积极热情冲在前面;下回再说NO,上司就不会轻易以为你是对他个人有看法,他比较容易相信你确实有某些道理。只会 giving 是孱头,只会 taking 是刺头;一手予之一手取之,走遍天下能出头。民众就是官府的「上司」,这套道理同样适用。虽然电视台命令不了教育部门,但省府、市府可以统筹安排。



若干年前,上海在新学期初中语文补充教材中安插了一个正面介绍上海话的「上海印象」单元,真让阿拉拍手拍脚叫:忒好了,忒好了!



吾爱方言。本人多年不看春节联欢晚会了,初三或初四那一场戏剧会演,却总是要看的,就是想听听各地方言。我喜欢湘人骂「化生子」的古色古香。佛家有 「四生」之说:胎生者人畜;卵生者龟鸟;湿生者虫鱼;化生者无父无母,鬼神或地狱受苦人也。广州人赞赏女人臀部说「又大又圆又弹手」,这帮咸湿佬,讲得动感十足。提到上海话,我最喜欢它的开放。这支由苏州话、宁波话、广州话和江淮官话化生而成的方言,居然称「化生子」为「昂三货」(on sale 货,便宜无好货)。即使对英文,上海人也有鲁迅所赞的汉唐胸襟,「凡取用外来事物的时候,就如将彼俘来一样,自由驱使,绝不介怀」(《坟·看镜有感》)。



俺也喜欢北方方言,比如,据说是方言里最简练的中原官话的短平快。儿子半夜解手(巴蜀人至今如《水浒》般称撤尿为「解手」),老子闻声询问,全部对话只有四个字:谁?我!咋?溺!真是刮拉松脆。



慷慨激昂抵抗英语保卫中文,好像是当今「爱国」时髦。如果笔者是法国人或德国人,还真的要担心一下,担心英语会取代母语,因为两种语言比较接近,共用很多单词,据说重合率近日常40%。但中文和英语区别这么大,中文人口这么多,有什么可紧张的?对于很多国人,我们面临的语言问题,不是英语会挤走中文,而是普通话正在逐步挤死我们的母语。许多上海孩子已经不讲上海话了,甚至因此不能与祖父母交流。一种语言,下一代不讲了,它就死了,哪怕菜场里买菜的中年妇女仍然大声在问:活拨鲜跳的N(鱼)有伐?



不要以为挤死母语无所谓。荆永鸣的短篇小说《口音》(《十月》杂志2003年第三期)里,一群在北京打工的同乡人喝酒聚会,林某因为被人认为染有北京口音,就哭,就吵架,就有人说不再跟他来往。「谁再说我口音变了,我操他祖宗!」「出来还不到一年,要是变了口音,我成了什么鸡巴人了我?」作者解释道: 「乡音是你的根,是你的魂儿啊。」就算作者是编排而不是改写真人真事,故事至少反映了作者本人的看法。那群同乡人,与北京人还算同属北方官话区呢,但在老乡之间,他们仍然要顽强地保卫自己的口音。



真实生活中的一个例子是,台湾作家白先勇能讲一口标准桂林官话,尽管一出生就遇上抗日战争,辗转流徙,他在出生地桂林并没有待过几天。原来老爷子白崇禧将军对子女有「命令」:我不管你们在外面讲什么话,回到这个家,必须讲桂林官话!



《南方周末》曾在报导客家人(《处处为客,四海为家》,2005年10月13日)时提到,客家地区甚至流传着「宁卖祖宗田,不卖祖宗言」的谚语。客家人 「有着格外顽强的坚守文化疆界的能力……虽然各地的客家话不可避免地要与当地语言发生『交叉感染』,不过基本大同小异,彼此一张嘴便知是同根同源。客家话也因此成为客家人相互认同的一个重要标志。」



普通话毕竟只是人工语言,在民间口语里是没有根的,它缺乏母语的鲜明生动。一位朋友说:「每每讲起母语,我的语调忍不住就会高起来,嗓门忍不住就会大起来,情绪忍不住就会激动起来,心理忍不住就会放松起来。」这就是北师大已故教授俞敏先生讲的:「口语里每一个词,学的时候都伴随着丰富的生活经验,引起强烈的联想。书上抄来的词缺这些个。」



其实,只要有相应语言环境,儿童可以很容易地学会两种甚至三种语言。当电台、电视里铺天盖地都是普通话时,儿童向父母学得母语的同时,应该可以很容易地从广播和学校学会普通话。会讲母语并不妨碍他们学习普通话。



方言母语里不但有着现在时的流动,正如DNA里藏有种族的历史,方言母语里也有着民族文化的历史。杜牧《乌江亭》曰:「胜败兵家事不期,包羞忍耻是男儿。江东子弟多才俊,卷土重来未可知。」这首七绝,用今天的普通话读来,没有一句是押韵的。但在广州话里,仍然可以大致念出平声「四支」韵。笔者数次见到北方人引用《木兰辞》,将结句写成「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雌雄」(应为「是雄雌」),其中有北大中文系才子,有人大文艺理论硕士。如果他们会讲某些方言,知道这一句和前面的「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是押韵的,或许就不会犯这种高考语文时要扣分的错误。



某年,高考作文全国卷有题目为「生活:诗意还是失意」。敝人曾撰一讽刺小文,《高考诗之失》,刊于《新京报》。文中说,出题的先生一定是北方人,以为「诗意」和「失意」是谐音。其实,在保留了入声的方言里,这两词的读音很不同。比如广州话的「诗」,发音与普通话的「西」接近,是地道的平声;但「失」 是入声,念如普通话的「色」更急促。而在古典诗词里,平声和入声是决不通押的。在古典诗词的背景上,「诗意」和「失意」并列,根本就没有文字游戏的趣味,倒像是天朝愤青碰上皇军老兵,哪里谐得起来?



当你只会讲普通话时,这类有助于学习古典文学、提高语文水平的语感,于你就是难以把握的。



有人要抵抗英语保卫中文吗?不妨先动员起来保卫母语。如果在普通话的四面包围八方轰炸中,你仍然有着与同母语者讲母语的定力,那么,偶然看个荷里活原声片或与外国朋友饮杯咖啡,怎么会降低你的中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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