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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力挺粤语电视台的七大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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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7-22 19:29:1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一:粤语电视台是受宪法保护的。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强调的是「推广」,不是「推行」。虽然只有一字之差,却表明了不同的态度,即「推行」表达的是一种不容置疑的、强制性的态度,而「推广」则相对比较柔和,体现的是政策性的倾向,国家提倡国民说普通话,但不强迫国民说普通话。

同时,我国《宪法》第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这表明了宪法在语言文字权利方面贯彻各民族平等的原则,保障各民族的语言权(群体语言权)。

我国在落实少数民族语言权方面做了很多工作,许多少数民族都有自己的母语电视广播。由于许多少数民族语言存在诸多方言,国家在落实少数民族语言权的时候,保护的对象不仅仅是少数民族的标准语,也同样包括少数民族语言的方言。

比如:藏族是我国的一个少数民族,藏语分成3大方言,各方言之间难于沟通。各地藏族自治地区根据当地藏族的语言情况使用不同的藏语方言进行广播。

同样的道理,根据宪法,粤人作为汉民族的一员,完全有权利使用和发展自己的粤语。粤语作为汉语方言的一种,同样受到宪法的保护。广东省级电视台和其它地方电视台使用粤语广播,是粤人落实、行使自己语言权的表现,是符合宪法精神的,受到宪法保护的。

二:提供粤语电视台是人权之一。
在当代著名的国际人权文献中,《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虽然未明文提及语言权的概念,但《世界人权宣言》第27条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13条、第15条所规定的文化权利实包含了语言权在内,并成为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语言权立法的基础。在区域性人权公约方面,《美洲人权公约•经济、社会和文化权补充议定书》第16条规定的文化利益权利以及《非洲人权和民族权宪章》第17条第2款 「人人可以自由地参与社会的文化生活」 的规定亦包含着语言权的内容。

自1971年以来,联合国和有关部门先后发布了20多个包含语言权的法律和宣言,其中《基本语言权普遍章程》和《塔林国际语言权会议宣言》最为著名。《基本语言权普遍章程》详细地规定了个人在语言方面享有的基本权利:
「(1)所有人都有学习自己母语的权利;
(4)所有人都有学习自己选择的语言的权利;
(5)所有人都有用任何语言自由表达的权利;
(6)所有年轻人都有被教本人或家庭成员最容易理解的语言权利;
(9)使用语言的权利,说、读、写一种语言,学习、教授或接触某种语言的权利不可受到有意压制或禁止。」

根据以上公约及具体内容,粤人学习粤语、使用粤语是基本的人权之一。粤人要学习粤语、使用粤语,不能局限于民间的自我实践,不能局限于个人的读、写、说,还应涉及公权领域。政府作为公权的执行者,有义务为全体国民提供相关的语言服务,其中包括向广大粤人提供粤语电视广播。目前,我国还没有相关法律对个人使用方言进行明确的保护,歧视方言、压制方言的行为处处可见。粤人作为母语为粤语的个人集合体,其群体语言权的保护就具有了风向标的作用。在我国,电视广播等媒体都是政府兴办的,几乎不允许私人兴办。所以,如果政府拒绝在公权领域向粤人提供粤语电视广播,那就是典型的不作为。如果政府要取消原本允许存在的粤语电视广播,那就是剥夺粤人的合法权益,是滥用公权的行为。幸运的是,我国没有落后于国际社会,粤语电视广播在改革开发之初已经存在,也是政府依法批准的、支持的,符合国际公约的人权精神。



三:粤语电视广播是符合政策的。

纪可光委员称广东省级粤语电视台是1988年为应对香港电视对珠三角的影响,由国家广电部批准使用粤语播出节目。根据原广东电台台长余统浩的回忆,改革开放之初,香港、澳门的广播电台节目全部传入广东,滚动的新闻的、大量的流行歌曲和大量的国际新闻,一下子吸引了大量的听众。根据当时的调查,在那一段时间里面,香港的广播电台占据了珠三角和广东地区60%到70%的听众,这给当时的广东广播人带来巨大的压力。为了抗衡香港广播对广东的冲击,广东电台在1986年向国家有关部门递交了申请,经过国家批准,开办了「珠江经济广播电台」,采用粤语播出。一经播出,便受到广东人民的欢迎,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被国内同行称为「珠江模式」。

关于电视台广播台使用粤语的问题,当时的老省委书记任仲夷也曾经提出疑问,电台台长余统浩回应说:「用粤语播出是为了应对香港电台的冲击,如果香港电台也用普通话播出,那我们就用,这是竞争需要」。任老听后表示理解和支持。从此可以看出, 「珠江经济广播电台」等省级粤语电视广播频道的开播是在特殊背景下产生的,是时代的需要,是改革的需要。这些粤语电视广播不但应对了境外媒体的竞争、树立了改革的榜样,还响应国家对改革开放的宣传,正确引导了舆论,受到政府的支持和广东大部分群众的欢迎。


四:粤语电视广播符合粤人民意。
广东电视台在改革之初,为了抗衡香港等国外电视台,采用本土化战略,采用粤语播放,取地巨大的成功。其取得的成功说明粤语电视广播有着巨大的本土市场,深受众多观众的欢迎。根据2006年1月——6月广东省(城乡)电视频道市场的调查显示,省级珠江电视台就占了28%,是名列第二的香港翡翠台(6.85%)的4倍多,成了广东电视市场的最大赢家。据悉,珠江电视台于2010年成功落地香港,对进一步沟通广港两地将起到推动作用。
至于最近的粤普之争,是由纪可光委员提出某议案而引发的。纪可光委员的本意是增加普通话在粤语频道的分量,但被人误解为「要取消粤语频道」并被放在网上进行了投票,80%的网民表示反对。虽然是一场误会,但也反映出广大粤人对粤语电视频道的喜爱,也算是一种民意的表达。对此,广州市委副书记苏志佳在接受媒体专访表示:广州市委、市政府理解网民对岭南文化的热爱,广州市委、市政府从来就不曾有过「废除粤语」、「弱化粤语」的想法。广州政府能够顺应广大粤人民意,这是正确的,是符合三个代表精神的。只有尊重广大粤人同胞的意愿,我们才有希望建设21世纪新广东,共建和谐社会。


五:粤人也是纳税者。
现在公民意识普遍增强,越来越多的人知道自己是纳税者,是用了自己交纳的税养活了政府,对政府的施政也提出了越来越多的要求。粤人作为纳税者的一员,有权力向政府提出自己的要求。比如:在电视广播中提供粤语频道服务。电视广播是政府向公民提供的公共服务之一,这里的「公共服务」不但指为全体公民提供服务,也包括为部分、特定公民人群提供特定服务。所以,粤人要求广东省政府在电视广播中提供粤语服务,这是合理的要求,符合宪法,也符合基本人权。
开播粤语电视广播,并不妨碍广东省的客家人、潮汕人、普通话人群相关的权利。他们同为纳税人同样有权向政府提出他们的要求。广东省作为我国第一大经济省,完全有能力同时为粤人、客家人、潮汕人、普通话人群提供专门的语言服务,并不存在无法兼顾的可能。但事实上,客家人、潮汕人、普通话人群合法的话语权没有被重视,这里有体制的原因,是政府的失职,也是客家人、潮汕人、普通话人群自己不作为的结果。

这次粤普争论是由纪可光委员提出在粤语频道增加普通话节目的议案而引起,虽然被网民误读了,但这次粤人为捍卫粤语电视台而表现出来的强烈反应,恰恰表明了粤人十分珍惜自己的母语,重视自己的话语权,也重视自己纳税人的权利。

六:粤语是岭南文化的载体,
众所周知,粤语是岭南文化的载体之一,我们要保护岭南文化,必然要保护粤语。要保护粤语,就离不开粤语电视广播,因为粤语电视广播是传播、保护粤语最有效率、最便捷的通道。

粤语是汉语的一种方言,粤语内部也有不同的方言。粤语要保持活力,要变化,内部方言要交流「信息」,就离不开「省级电视广播」的传播,否则就会陷入死水一滩,各自封闭,重回「过去十里不同音」、「重译乃通」的境地。

另外,粤语内部不同的方言有着不同的特色,要保护粤语内部的多样性,就离不开「市级粤语电视广播」的传播,否则,粤语的次方言不是被普通话同化,就是被粤语标准音(广州话)同化。

参考台湾国语与客家话、闽南话竞争的例子,如果没有粤语电视广播,粤语将会退出社会公共领域,成为家庭用语。随着强势的普通话对家庭领域的侵蚀,会有越来越多的家庭改用普通话进行交流,粤语也就失去家庭用语这一最后的堡垒。可以比喻,河流就是普通话,家庭是河岸两边的土地,电视广播等媒体就是堤坝。如果没有堤坝的阻拦,河水迟早会侵蚀两岸土地。所以,保护粤语,不能等到粤语沦为家庭用语的那一刻,否则,不是为时晚矣,就是代价高昂。


七:弘扬比粤语更重要的东西
全国推广普通话,有利于全国人民的交流,但由于对方言的忽视,推普却导致了许多方言的衰亡。上海话衰落了,赣方言、湘方言萎缩了,粤语也要步其后尘吗?不,粤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回答。近代以来,粤人受西方文化影响,处处敢天下为先,那么今天,在保护文化多样性、保护母语这个问题上,粤人同样敢天下为先。粤人要保护自己的母语,因为那是他们说什么话的权利,是他们自由表达的权利,是他们说不的权利。保护粤语是重要的,但弘扬「不服输」、「顶硬上」的精神,行使「自由表达」的权利更为重要。
發表於 2010-7-25 17:22:16 | 顯示全部樓層
讲得好!严重同意!
發表於 2010-7-26 14:46:00 | 顯示全部樓層
講得有道理,我哋撐粵語!
發表於 2010-7-27 06:11:40 | 顯示全部樓層
好笑!中國係人治國家,講法律憲法同道理有鬼用?
發表於 2010-7-30 15:30:33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4# drdoom_2009

咁又係,終国最衰就係冇司法独立,令到正苦自己可以唔守法!!!
發表於 2010-8-4 00:41:13 | 顯示全部樓層
樓主係唔係讀法律㗎?講得咁好。
發表於 2010-8-8 07:14:37 | 顯示全部樓層
好笑!中國係人治國家,講法律憲法同道理有鬼用?
drdoom_2009 發表於 2010-7-27 06:11

----- 網上有呢一句 (大意): "你同佢講 道理\法律, 佢同你發爛渣,     你同佢發爛渣, 佢同你講 道理\法律"
發表於 2010-8-8 11:43:35 | 顯示全部樓層
學習台灣人恢復客家,閩南語鄉土教育一樣發展粵語。

並幫助上海人,福州人,贛人 等族群回复佢哋被推普消滅嘅族群語言。
發表於 2010-8-9 11:22:08 | 顯示全部樓層
----- 網上有呢一句 (大意): "你同佢講 道理\法律, 佢同你發爛渣,     你同佢發爛渣, 佢同你講 道理\法律" ...
TsuNT(♂) 發表於 2010-8-8 07:14



    好簡單一個問題,我有權有勢,做乜要聽你講道理。有句俗語未聽過咩,「秀才遇著兵,有理說不清」,兵遇著政府,一樣係有理說不清,自古以來都係一層壓一層。
發表於 2010-8-9 14:44:57 | 顯示全部樓層
好簡單一個問題,我有權有勢,做乜要聽你講道理。有句俗語未聽過咩,「秀才遇著兵,有理說不清」, ...
紫凤凰 發表於 2010-8-9 11:22

-----咁你即係講 " 靠惡 係解決問題嘅唯一途徑 ", 係咪 ?
發表於 2010-8-9 15:17:30 | 顯示全部樓層
-----咁你即係講 " 靠惡 係解決問題嘅唯一途徑 ", 係咪 ?
TsuNT(♂) 發表於 2010-8-9 14:44



    可以噉講。
發表於 2010-8-9 17:28:20 | 顯示全部樓層
可以噉講。
紫凤凰 發表於 2010-8-9 15:17

----犀利, 特此向 希特列 \ 拉丹 \ 金一世 \ 成吉思汗 \ 東條英機 \ 秦贏政 \ 李大嘴 \ 屠嬌嬌 致敬
希望 你 可以 再創佳績, 破曬吉尼斯紀錄,
發表於 2010-8-10 16:15:37 | 顯示全部樓層
現實世界向來都係講邊個夠惡,爾個係爾個社會嘅生存法則。唔想畀人食,你就食人哋。
發表於 2010-10-1 22:18:36 | 顯示全部樓層
我哋粵人撐粵語! 撐到底!
發表於 2010-10-3 08:42:11 | 顯示全部樓層
-----咁你即係講 " 靠惡 係解決問題嘅唯一途徑 ", 係咪 ?
TsuNT(♂) 發表於 2010-8-9 14:44



    基本上,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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