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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論文] 秦亡新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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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9-18 10:15:2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秦亡新论
来 源: 长城学会 作 者:胡明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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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亡新论 
胡明焕 

秦朝国祚十几载,历史评说几千年。秦亡似迷雾一般,竟使多少政治家、历史学家毕其一生,穷究深探。然而,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近几年,学者们开始探讨秦国的文化政策与其政治的关系,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果,鄙人愿在此基础上做进一步的探讨,以期取得新的进展。 

事实上,秦朝的统一只是形式的统一,并没有从根本上完成统一。严格来讲,秦朝的政治统一与文化政策是脱节的,到后来,终为其所累。然而是什么原因造成这种结果呢? 

一、文化差异的客观存在 

早在春秋战国时期,不同区域业已形成不同的文化圈,「分为七国,田畴异亩,车涂异轨,律令异法,衣冠异制,言语异声,文字异形。」(《说文解字》)李学勤先生把东周时代划分为七个文化圈:即韩魏(中原)文化圈、燕赵胡(北狄)文化圈、齐鲁(东夷)文化圈、楚(南蛮)文化圈、吴越(南蛮)文化圈、巴蜀滇(南蛮)文化圈和秦羌(西戎)文化圈。这种划分,既是区域划分,更是文化内涵的划分;它是历史形成的,而不是人为的,是某一地区文化的长期积累和发展。即所谓「礼乐所由起,积德百年而后可兴也。」(《史记.儒生列传》)七种文化呈现出明显的个性和差异:文明起步时间不一,文明程度深浅不一,文明源头不一,价值观念不一。相较而言,秦文化是落后的。秦孝公时,承认「诸侯卑秦,丑莫大焉」,(《史记.秦本纪》)秦惠文王时代,仍然认为秦文化并不是东亚文化的先锋和精粹。 

《荀子.强国篇》指出秦国无「儒」,林剑鸣先生主张:「即从思想理论方面考察,秦国确实无法与东方各国相提并论。在秦国的历史上,自春秋战国到统一以后,没有一个堪称为思想家的秦人,也没有一部秦人的理论著作出现。」[1]秦人价值观更是与其他文化迥异。「秦之德义不如鲁卫之暴戾。」(《史记.六国年表》)务实、外向、功利是其主要特征。产生于秦昭襄王时期的《日书》大多反映出秦文化的特点。[2]《日书》虽多讲鬼神之事,但也反映出秦人的一些价值观念和文化特色。秦人虽迷信鬼神,可它的鬼神观念却与其他文化不同。在秦人心目中,人与鬼是可以相通的,人可以战胜鬼神。这与其他文化的鬼神观显然有别。秦人的婚礼制也保留了大量戎狄风俗,社会风尚开放,男女交往自由。在教育和培养孩子观念上,秦人希望孩子有一定的社会地位,经济富裕,身体健康,武艺高强,英勇善战,大有古希腊斯巴达人的风格。 

秦文化随着秦的统一与其他文化大面积的遭遇,从而展开了秦文化与其他文化的吸收、融合、排斥、对抗。 

二、文化的冲突与对抗 

文化的差异并没有因为秦的统一而结束,相反,统一后的各个文化之间的鸿沟日益加深,演变为文化的冲突和对抗,最终成为国家推行政治的障碍。秦国虽然通过军事手段完成了对六国的统一,但这只是消灭了六国的政权形式,并没有根除六国人抗秦的意识;传播六国文化的儒生和知识分子,没有因六国破灭而抛弃其文化,恰巧相反,他们的抗秦意识更加强烈。国破家亡,六国旧贵族和儒士们何以坚守自己的文化阵地?何以抗秦?李斯说道:「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私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史记.秦始皇本纪》)。儒生们拒绝接受秦强加给他们的文化,他们以古非今,歧视秦文化;并以各国先进的文化非议秦国政治,抵抗秦的兼并政策。 

早在秦统一之前,吕不韦令舍人作《吕氏春秋》,采录各家文化,整合春秋战国诸子百家思想,这是吕不韦尝试文化统一的举措,却遭到秦始皇的封杀。秦始皇与吕不韦之争,既是权力之争,也是不同思想文化的斗争,是文化专制与文化融合的斗争。吕不韦希望借助一种新的文化政策、确立一个新的文化观念,来巩固自己的既得权力。秦始皇正是看到了吕不韦《吕氏春秋》的目的,才从抵制《吕氏春秋》开始,维护个人权势。秦统一后,秦始皇开始考虑思想文化政策,统治者上层对秦文化与原来六国文化的差异有了一定的认识,并试图探寻一种积极可行的文化政策。统一之初,秦始皇召集群臣讨论治国措施,丞相王绾与廷尉李斯就如何统治旧六国地区产生分歧;不久,博士淳于越建议秦始皇实行分封制,丞相李斯坚决反对。至此,秦文化与其他文化的对抗拉开了序幕,迫使秦统治者必须尽快实行文化统一政策,完成由军事战争到思想文化的统一,实现本质的统一。因此,秦的文化统一政策是建立在文化冲突和斗争的基础之上的,是一个国家取得政权后必须施行的政策,我们不能对秦文化的统一政策本身有所非议。秦文化统一政策涉及到文字、度量衡、货币、律令、官制和思想各个方面。全面考察秦统一的这些措施,就可以看到,秦的文化统一政策,是由浅到深,由表及里,涉及到政治、经济和思想诸方面,显示出秦始皇的超凡野心。要实现这一宏伟目标,非短时间内所能。然而,秦始皇急风暴雨般、大刀阔斧地想尽快完成文化的统一,忽视了文化之间的深深鸿沟,一味的使用军事手段,只能适得其反。 

从《史记.李斯传》中可以看到秦统一政策的基本面:「使天下无以古非今,明法度,定律令,皆以始皇同文书。」这段史料提供了两条重要信息,其一,秦的统一政策囊括面广;其二,统一政策以秦国政策为基本依据。由篆书到隶书的文字统一基本以秦文字为准;权量的统一「是纯用商鞅时的成规,不加改变。」[3]《史记》虽未记载秦始皇统一度量衡的诏令,但隋时《颜氏家训.书证篇》有此记载,考古出土的权量上也有有关的文字记载:「廿六年皇帝尽并兼天下诸侯,黔首大安,立号皇帝。乃诏丞相状、绾、法度量,则不壹,歉疑者皆明壹之。」秦代权量在陕、甘、晋、豫和鲁有所发现,全国其它地方尚未发现,至少说明秦始皇时期确有权量统一政策,但是否通行全国,还不能确定,如未通行,是否有地方抵抗秦统一政策因素在里面。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即秦统一政策是以秦策为蓝本。 

为什么以秦的文化政策为准?这个问题是我们破解秦文化政策的根本所在。秦国在战国群雄割据中率先突兀而出,消灭六国,兼并天下,这是秦文化政策的前提。尽管秦文化落后于其它六国,且秦人对此也曾经有过一定的认识,但是,秦文化产生于秦人、秦族、秦国,秦始皇虽然建立了一个统一的新政权,这个政权的统治阶级仍然是秦人,它不可能改变来源于它们、至今仍然影响着它们的文化。一种文化的形成需要深厚的底蕴和一定的时间,同样,要改变一种文化也非短期所能。要完成统一的秦人改变、放弃、否定它们自己的本民族文化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能的。秦文化是秦人的传统,秦人是秦文化的继承者,所以秦王朝文化政策以秦文化为主体是必然的,如果忽视这一客观事实,就无法解释和理解秦始皇的文化政策。 

任何文化都是发展的文化,文化发展的趋势是积极向上的。决定文化发展的因素固然很多,但文化的实践效果如何,一定程度上决定着这种文化的发展方向。 

历史上六国就鄙视秦文化,但秦文化在秦国的发展史上所起的积极作用是客观存在的。秦人由一个西陲边戎加入到诸侯的行列,成为春秋五霸之一,在战国群雄割据中又连连挫败其它六国,称雄天下。秦人的成功大多是通过战争实现的,但是,战争是政治的继续,文化又是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秦国的胜利,与其说是战争的胜利,不如说是政治的胜利,是秦文化政策的胜利。这种胜利是对非秦文化的强有力的回击,是秦文化成功的有力证明。正是这种实践的成功,助长了秦人的功利主义,导致了功利主义的膨胀,驱使秦始皇继续执行秦国政策,以秦国政策为本,兼并其它文化。 

无论是古人还是今人,他们都是站在自己的立场上评价秦的文化政策,以己之长论及秦人之短,以夏非夷;很少有人从秦人的角度和秦国的历史上审视秦的文化政策,这种研究方法显然有失偏颇。事实上,秦国的文化政策比其它任何国家的文化政策都有成效,秦人虽然历史短暂,文化底蕴较薄,但秦国较其它各国发展都快,最早完成封建变法,最早强大起来,第一个实现统一。文化落后的秦国发展很快,文明积淀深厚的六国却被秦消灭了;历史上四大文明古国有三个在亚洲,可是近代文明首先发端于欧洲,这一矛盾现象不能不令人深思。我们应该重新审视自己的观点,认识秦的文化。我们今天对秦文化的认识,还局限在历史的框框内,与秦以后人们的认识没有本质区别。 

秦文化政策带有很大的逆反心理和明显的报复心理。早在秦统一之前,秦人就备受歧视,秦文化不为六国文化所容;秦统一后,六国旧贵族和诸多儒生仍然蔑视秦国文明,诽议秦政,甚至在朝廷公开毁议秦政。骄傲的秦国,趾高气扬的秦始皇,被激怒了,它们再也不能忍受这种屈辱,不能容忍任意诽谤朝政,更不能纵容儒生们继续反秦。这是秦实行文化征服、兼并政策的导火索,也是秦文化统一政策的一个根源。根植在秦始皇内心深处的暴烈、刚愎、功利等特性被诱发,秦文化政策的失误也就暴露出来了。 

三、反思秦文化政策 

秦亡已成历史,秦文化政策已是过去完成时,今天我们研究它,受时间和空间的制约,是显而易见的;参与历史与历史的参与都不那么铿锵有力。但是,秦的文化政策不仅对秦朝历史产生了重大影响,而且对秦以后的封建王朝也有一定的借鉴作用,所以今天研究它,不但是对历史的厘清和总结,更重要的是对我们当代国家的治理提供一种历史的借鉴和启迪。 

客观的讲,秦文化与其它文化的冲突由来已久,文化差异是历史造成的,由差异发展为文化障碍,其间有一个较长的过程,这个过程中秦始皇并没有扮演重要的角色,但由文化障碍演变成文化的剧烈冲突,则是随着秦统一步伐的加快而加深的。可以这样讲,秦疆域每向前拓展一步,统一每向前进展一步,两种文化愈接近,冲突就愈强烈;当秦始皇完成统一之时,就是中国文化在融会中碰撞、爆发异能的时候,所以,文化的冲突,不仅仅是单一的文化源流和矛盾问题,它与秦统一的大背景和六国顽强抵抗统一有密切的关系,是统一与分裂的问题,是两种政治的较量。六国旧贵族诽议秦文化,更多的影响在于政治方面。文化冲突的实质不在文化本身,而在统一与反统一,只不过以反文化的形式表现出来。文化不是孤立的,它与一定的政治和国家政权有关。秦的文化统一是由战争统一到政治统一的必然,是政治的需求与客观形势所迫的双重产物。 

秦始皇初年,看到了文化的冲突,并试图解决这一问题,完成战争到文化的统一,这是秦始皇的英明之处。但是,以哪一种文化为统一的主体?采取什么样的方法、通过什么途径完成统一?这些问题是决定秦文化政策失败的关键。 

秦国是秦文化的载体,秦文化是秦人的精神和灵魂,选择秦文化为文化统一的主体,是必然的。我们不能要求秦始皇选择一种他不熟悉的、与他的国家没有历史渊源的陌生文化,从这一点考虑,文化统一的主体非秦文化莫属,这正是秦文化政策悲剧所在。秦文化并没有与秦统一战争同步进行,秦文化与东方文化的距离、滞后是客观存在的,而秦统一并没有使秦文化产生飞跃,使秦文化成为文明的主导,以一种相对落后的文化来兼并和统一先进的文化是不可能最终取得成功的,其结果只能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秦政权与秦文化共同毁灭。 

秦文化在秦国发展历史上曾起过促进的作用,奖励耕战,斩敌授爵,使秦国农业发展,军事强大,这种成功的功效是应该肯定的。但是,这种政策是有时间和空间限制的,是历史的经验。历史的成功与现实之间有一定的距离,历史并不等同于现实。「斩一首者爵一级,欲为官者五十石之官;斩二首者爵二级,欲为官者为百石之官」(《韩非子.定法》)的思想已不适应新统一的国家;以吏为师的法家思想并不因为秦的统一而成为显学,法家学说囿于一方,与六国文化格格不入,秦始皇试图将法家思想推向至尊地位,与统一并驾齐驱,这种「循其故俗」(《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的做法只能适得其反。秦始皇建立了第一个统一的封建王朝,但他只是统一的一代英豪,他的成功在于充分利用了法家功利的作用,他的失败也在于没有因形势的变化而调整统治思想,及时改变法家的治国思想,真可谓成也法家,败也法家。「夫并兼者高诈力,安定者贵顺权,此言取与守,不同术也。秦离战国而王天下,其道不易,其政不该,是其所以取之守之无异也。」(贾谊《过秦论》)

秦文化统一政策的主体注定了统一的办法和途径,只能是征服与兼并。秦王朝以军事强势代替文化的融合,用军事征服的方法对待文化统一,加速了秦文化统一政策的失败。 

非秦文化的抵抗,是六国旧贵族政治反抗统一的继续和另外一种表现形式,这种反抗是十分强烈的,是公开的反抗,来势非常凶猛;它们全盘否定秦人文化,企图以文化的反抗形式达到政治反抗的目的,恢复六国旧制。这种形势迫使秦始皇实行极权政治,由文化的征服发展为肉体的消灭,「焚书坑儒」的历史惨剧就发生了。 

秦始皇觉察到了非秦文化对国家政权的威胁,立即采取文化统一政策,但可悲的是,秦始皇并没有反思秦文化本身,也没有客观地审视其他文化,而是摒弃这些比秦文化先进的文明,从指导思想上和统一思路上仍然是秦政治的继续和延伸。秦文化资源稀缺,可供利用和发掘的内容不是很丰富,秦的统一,给秦文化的发展带来了机遇,但秦始皇实行垄断和摒弃的文化政策,使原本就苍白的秦文化更加乏力、枯竭。任何一种文化都需要深深扎入泥土中广泛吸收营养,才能枝叶繁茂;文化也需不断注入新鲜血液才不会枯败,近亲繁殖的文化终久会生出一些疾病来。文化需要开放、吸收、发展,且需与时代节拍紧紧吻合,才能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秦文化统一政策,思想陈旧,途径狭窄,手段暴烈,欲巩固统一政权,实不能也。 

秦始皇希望统一大业能二世、三世乃至千秋万代传下去。百川归海,海能容之、纳之,方能汇成奔腾不息的大江大河。文化政策说到底是一种政治政策,秦军事上胜利了,文化上失败了,政治上也失败了,说明秦的思想文化承载不起这片江山。 

秦国以排山倒海之势完成了统一大业,却昙花一现消失在人民抗秦洪流中。「凝士以礼,凝民以政,礼修而士服,政平而民安;士服民安,夫是之谓大凝。以守则困,以征则强,令行禁止,王者之室毕矣。」(《汉书.刑法志》) 


参考文献: 
[1]林剑鸣,从秦人的价值观看秦文化的特点[A].秦俑文化研究所.秦文化论丛:第一集[C].西北大学出版社,1993. 
[2]《日书》研读班.日书:秦国社会的一面镜子[A].秦俑文化研究所,秦文化论丛:第一集[C].西北大学出版社,1993. 
[3]陈直.秦始皇六大统一政策的考古资料[A].秦俑文化研究所,秦文化论丛:第一集[C].西北大学出版社,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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