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ntonhope 發表於 2014-12-4 14:22:03

[轉貼]民主香港之文化大義

假設香港能真正民主自治,可完全自由地推行自己的文化政策,要如何做,才能令自己在文化上有足夠的自尊和自信,可以傲視四鄰?

正確策略:

絕不可推行貶低華夏文化、取消漢字之類的政策,因為這些做法是文化自殺、自我空心化,會令自身淪為文化沙漠、失去靈魂(例如越南),並孤立於四鄰。

應當在文化上采取攻勢,大力宣揚自己的文化才是華夏正宗、漢室嫡裔。可參考韓國、日本的某些做法,例如韓國欲將中醫申報為自己的文化遺產,日本聲稱自己保留了儒家文化正宗等等。不理解的人不要笑,這些是高招!

具體措施:

一、 大力宣揚「崖山之後無中國」,指出明朝、清朝已嚴重韃虜化,宋滅之後,漢人實已淪為文化上的亡國奴,直至於今。

二、將宋帝樹為一種民間精神偶像,類似於關帝,但並非強制信仰或官方信仰,更非復闢帝制。陳雲去拜宋帝,乃正確之舉!祈求華夏億兆祖先之靈保佑,助我驅除胡虜,光復河山!

三、將粵語、英語定為官方語言、教學語言,政治制度全盤西化。既本土化又國際化。當初孫中山身為廣東人,革命口號「驅除韃虜,恢復中華」,但革命成功後竟將韃虜之語定為「國語」,此乃其最大錯誤之一,亦是一極大諷刺。由於此巨大錯誤,國民黨失去華夏祖先之靈保佑,被共匪竊國,敗走台灣。

以上文化措施之優勢:

一、與北方胡虜爭奪文化話語權,使香港自身不再處於弱勢、從屬、衛星國地位,令香港成為文化中心,輻射四鄰。

二、眾所周知,香港的食物、飲水等依賴大陸,若完全獨立,農業、工業都成問題,軍事上更受到廣州軍區之超近距離威脅。若香港能發揮文化中心引力,將廣東、廣西、澳門都拉過來,成為自己的一部分,則農業、工業、軍事、港口等皆完備,自然資源豐富,可自給自足,稍加發展,便可與日本、韓國比肩。若能進一步發揮文化輻射力、吸引力,讓越南、馬來西亞等也成為友邦,甚至建立聯邦,則可成就大粵文化圈。

外交及軍事取向:

堅決親英美,爭取加入北約,爭取各軍事強國保障自己主權獨立,參考瑞士、梵諦岡等。

cantonhope 發表於 2014-12-4 14:23:47

[轉貼]宋亡之後文明的十二大逆轉

早在11——13世紀的宋王朝,中國就已經產生了近代化,那為什麼到了19世紀下半葉,中國的近代轉型還要顯得那麼艱辛、一波三折?

這麼重大的問題當然不適宜用單一的原因來解釋,不過如果要找出最深刻的歷史遠因,那便是——「唐宋變革」所代表的近代化進程在南宋滅亡之後被中斷了,歷史發生了某種程度的倒退。

敏銳的明末思想家黃宗羲與王夫之都察覺到,宋朝的覆滅不可跟其他王朝的更迭相提並論。黃宗羲說:「夫古今之變,至秦而一盡,至元而又一盡,經此二盡之後,古聖王之所惻隱愛人而經營者蕩然無具。」王夫之說:「二漢、唐之亡,皆自亡也。宋亡,則舉黃帝、堯、舜以來道法相傳之天下而亡之也。」宋朝之亡,不僅僅是一個王朝的覆滅,更是一次超越了一般性改朝換代的歷史性巨大變故。用那個時代的話語來說,叫做「亡天下」;用今天的話語來說,不妨稱為「文明的中斷」。

為什麼說宋朝的滅亡是「文明的中斷」呢?請允許我先引用周良霄《元代史》序文中的一段話:宋亡之後,元王朝統一中國,並在政治社會領域帶來了某些落後的影響,「它們對宋代而言,實質上是一種逆轉。這種逆轉不單在元朝一代起作用,並且還作為一種歷史的因襲,為後來的明朝所繼承。……明代的政治制度,基本上承襲元朝,而元朝的這一套制度則是蒙古與金制的拼湊。從嚴格的角度講,以北宋為代表的中原漢族王朝的政治制度,到南宋滅亡,即陷於中斷。」

元王朝從草原帶入的制度及其影響,深刻地重塑了宋後中國的歷史。擇其大者,介紹如下——

「家產制」的回潮

本來宋人已有「天下為公」的政治自覺,就如一位宋臣告訴宋高宗:「天下者,中國之天下,祖宗之天下,群臣、萬姓、三軍之天下,非陛下之天下。」天下非君主私有,而為天下人共有。而來自草原的統治者則將他們所征服的土地、人口與財富都當成「黃金家族」的私產,推行中世紀式的「投下分封制」,「投下戶」即是草原貴族的屬民,有如魏晉——隋唐時代門閥世族的部曲農奴。

「家臣制」的興起

宋人相信君臣之間乃是一種公共關係:「君雖得以令臣,而不可違於理而妄作;臣雖所以共君,而不可貳於道而曲從」。君臣之間,「各有職業,不可相侵」。入元之後,這種公共性的君臣關係被私人性的主奴關係代替,臣成了君之奴僕,許多大臣甚至需要入宮服役。在主奴關係下,君對於臣,當然也是生殺予奪,想廷杖就廷杖,就如懲罰自己的奴隸,一位明朝的觀察者說:「三代以下待臣之禮,至勝國(元朝)極輕。」

「諸色戶計」的誕生

我們知道,宋代實行募兵制,人民已基本上不用服兵役,勞役亦不多見,差役也開始折錢結算。入元之後,征服者卻按草原舊制,推行全民當差服役的「諸色戶計」制度:將全體居民按職業劃為民戶、軍戶、站戶、匠戶、鹽戶、儒戶、醫戶、樂戶等等,職業一經劃定,即不許更易,世代相承,並承擔相應的賦役。

「驅口制」的出現

宋朝基本上已廢除了奴隸制,但元朝征服者又從草原帶入「驅口」制度,使奴隸制死灰復燃。所謂「驅口」,意為「供驅使的人口」,即在戰爭中被俘虜之後、被征服者強迫為奴、供人驅使的人口。元朝的宮廷、貴族、官府都佔有大批「驅口」,他們都是人身依附於官方或貴族私人的奴隸。

「匠籍制」的推行

宋朝的官營手工業多實行「和雇制」與「差雇制」,「和雇」是指從勞動力市場上招聘工匠,作為雇主的政府與工匠是平等且自由結合的雇傭關係;「差雇」則帶有強調徵調性質,但政府還是需要按市場價向工匠支付工值。元朝卻將全國工匠編入匠籍,強制他們以無償服役的方式到官營手工場勞動。

「路引制」的恢復

漢唐時,人民如果要出遠門,必須先向官方申請通行證,叫做「過所」。宋人則擁有遷徙之自由,不再需要什麼「過所」。但元朝又實行「路引制」來限制人口的流動性,元會典中有一項立法,叫做「路人驗引放行」:「凡行路之人,先於見住處司縣官司具狀召保,給公憑,方許他處勾當。……經過關津渡口,驗此放行,經司縣呈押;如無司縣,於尉司或巡檢呈押;無公引者,並不得安下。遇宿止,店戶亦驗引,明附店歷。……違者,止理見發之家,笞二十七下。」商民出門遠行、投宿,必須持有官方開具的「文引」,類似於介紹信,才准許放行、住店。

「籍沒制」的泛濫

籍沒,即官府將罪犯的家屬、奴婢、財產沒收入官。秦漢時,籍沒制頗盛,但至宋代時,籍沒的刑罰已經很少適用,並嚴格控制適用,如宋孝宗的一項立法規定:「自今如有依法合行籍沒財產人,並須具情犯申提刑司審覆,得報,方許籍沒。仍令本司常切覺察,如有違慶,按勃以聞,許人戶越訴。」入元後,籍沒制度又泛濫起來,如忽必烈的一道詔書說:「凡有官守不勤於職者,勿問漢人、迴迴,皆論誅之,且沒其家。」這當然是財產權觀念發生退化的體現。

肉刑與酷刑的制度化

自漢文帝廢除肉刑之後,黥(刺面)、劓(割鼻)、刖(斬足)、宮(割勢)等肉刑已基本上不用,宋代承五代之舊,保留刺面之刑,但劓、刖、宮一直不敢恢復。元朝則將肉刑入律,如「盜牛馬者劓」。陵遲等慘烈的酷刑,在宋代衹是法外刑,極少應用,在元朝則正式編入法典,代替絞刑成為元代死刑的兩種執行方式之一,陵遲開始泛濫化,致使中國法制出現野蠻化的趨勢。

「人殉制」的死灰復燃

人殉作為一種遠古的野蠻蒙昧風俗,在漢代以來的中原王朝已經基本消失,衹有零星的自願殉葬。北方的契丹、女真等草原部族還存在著人殉之俗,這應該是社會未完全開化的體現。元朝貴族是否保留人殉,史無記載,但元廷鼓勵民間殉葬行為則是毫無疑義的,《元史》載:「大同李文實妻齊氏、河南閻遂妻楊氏、大都潘居敬妻陳氏、王成妻高氏以志節,順德馬奔妻胡閏奴、真定民妻周氏、冀寧民妻魏益紅以夫死自縊殉葬,並旌其門。」在這一惡俗中成長的朱元璋建立明王朝後,即恢復人殉之制。

「海禁」的設立

中國的「海禁」之設,也是始於元朝。元廷統治中國不足百年,卻先後實行過四次「海禁」,「海禁」期間,商民不准出海貿易:「禁私販海者,拘其先所蓄寶貨,官買之。匿者,許告,沒其財,半給告者」;海外商貿衹能由官府出資的「官本船」壟斷。這一點,跟宋朝鼓勵和保護民間商船出海貿易大不一樣。

「宵禁」的重現

宋代之前的城市有「宵禁」之制,宋朝時「宵禁」制瓦解,出現了繁華的夜市。但元代又恢復了「宵禁」,入夜之後,禁鍾響起,即不准居民出行、飲宴、點燈,「看守之人,巡行街市,視察禁時以後,是否尚有燈火,如有某家燈火未熄,則留符記於門,翌晨傳屋主於法官所訊之,若無詞可藉,則處罰。若在夜間禁時以後,有人行街中,則加以拘捕,翌晨送至法庭」。

治理體系的粗鄙化

元廷君臣的文化層次跟宋人不可同日而語,這也導致元人無法繼承宋朝發達而繁密的治理體系,比如在法制領域,誠如民國法學學者徐道鄰先生所指出:「元人入主中原之後,宋朝優良的司法制度,大被破壞,他們取消了大理寺,取消了律學,取消了刑法考試,取消了鞠讞分司和翻異移勘的制度。」粗鄙的治理體系,使政府衹能維持最簡陋的形態,用孟子的話說,這叫做「貉道」;以現代的眼光審視,那種簡陋的政府根本無法在歷史轉型期組織社會與經濟的革新。

可以看出,元朝征服者從草原帶入的制度具有明顯的中世紀色彩,它們的推行,意味著「唐宋變革」開啟的近代化方向發生了逆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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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雖得以令臣,而不可違於理而妄作;臣雖所以共君,而不可貳於道而曲從」,這一條很重要,就是說對於上級不仁不義、違背道德的命令,下屬絕不盲從。這一特質,在後來奴性、專制的朝代裏,還剩下多少?

外國有描述公職人員為公義而反抗上司的影視作品,中國有這類作品嗎?

cantonhope 發表於 2014-12-4 14:2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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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文、唐詩宋詞等,不用古音來讀頌,會變得平仄不對、不壓韻,美感少了一大半。這不僅是藝術問題,也是文化血脈、文化傳承問題。

韓國語、日本語中都保留了漢字的的古音。這方面日語做得尤其好,日語中保留了中國各個朝代的漢字古音,也就是同一個漢字,在中國幾個不同朝代的讀音,都保留了,包括當今普通話(Mandarin)中已經不存在的入聲,在日語中都保留了下來。

例如日語 akuma,就是中文「惡魔」二字的音讀,aku 就是「惡」,ma 就是「魔」。

問題來了:當今普通話(Mandarin)中,「惡」的發音是 e,和 a 音差不多,但那個 ku 是怎麼來的呢?

答案就是,「惡」字的發音,原本是有入聲的,就是結尾處的 k。中國南方的粵語,據考證保留了大量的古漢語發音,其中「惡」字的發音是 o-k,存在入聲 k。

由於日文假名多數是 consonant+vowel 的發音,另一些則是衹有 vowel 的發音,沒有單個 consonant 發音的假名,無法表記單獨的 k 音,於是就把 k 變成了 ku,所以「惡」字的發音就變成了 aku。


再舉韓語的例子:

韓語「人氣歌謠」的發音是 In-ki-ga-yo,這和當今普通話(Mandarin)的發音相差甚遠,卻和廣東的客家話發音比較接近。

還有,韓語「青林」的發音,日語「開門」的發音,與當今廣州話的發音,幾乎一模一樣。


再例如,日語「僕」字的發音是 Boku,幾乎與粵語「僕」字的發音一模一樣,差別只在於入聲 k 加了元音,變成了 ku。


史學界有種觀點認為,崖山之後無中國,而崖山正在如今廣東新會。

cantonhope 發表於 2014-12-4 18:55:52

陳雲:寫城邦論為取得CCP高層信任

http://m3.hkgolden.com/view.aspx?message=5544479&type=CA&page=1

陳雲:我寫城邦論,做的政治啟蒙和文化復興工作,目的只有一個:取得CCP高層的信任和默許。三年前,我在城市大學與長毛同台論政,席間我們兩人細談(我和他都是托派的思想背景出身),他說我這個俾斯麥,要在香港建立大普魯士,欠缺的是威廉一世的信任。我笑而不語。香港城邦論是將英國的制度收歸華人所用,而且在華人手上發揚光大,在香港以華夏文化立國安邦,令中國可以模仿和試驗。香港大城邦的構思,是協助中國在廣東的幾個縣實現政治現代化,也令香港取得內陸的迴旋腹地,互惠互利。

我是處處為中國著想,中國才會信任城邦論。在佔領的時候,CCP開動謀略,刺激民眾勇武,將和理非非的泛民和左膠整死。另一方面,CCP默許香港政治走向本土化,美國也要趕着更換代理人,於是才有佔中三子被逼押上刑場,自己走去警局自首的荒誕劇。至於警局,我一早知道,是不會接受佔中三子的自首的。

各位啊。這些與老共打交道的事情,我做了。各位只需要擺出一副惡狠狠的樣子,適度地勇武就可以。你們一點事都不做的話,我布下的局也會生效,只是我沒面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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