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江白丁 發表於 2013-2-4 08:02:26

探討之一百七十七 : 目光,注意,眼球

從象形字到形聲字,從具象到抽象,這演變,是高級及進步的。現代中文,卻反其道而行,興用實物詞,例如:政治用語,「初步協議」不用而叫「框架協議」;財經用語,「保險業類別」不用而叫「保險業板塊」。「吸引眼球」,是另一例子:

1. 标题能否吸引读者的「眼球」_prudence_新浪博客
2. 一篇文章怎样写才能吸引读者的「眼球」? - 已解决 - 搜搜问问
3. 怎样发一条有吸引力的微博聚焦博友的「眼球」呢?
4. 适度运用夸张,吸引读者「眼球」(初中初二作文 来源:作文网)
5. 日本美女混雙選手潮田玲子吸引了眾多「眼球」。
6. (某人)用「用鮮活的藝術,衝擊我們的視覺」說明他的作品,「吸引眼球」的功力真的很大!

眼球,是具象實物。以眼球看景物時,眼球便叫目光;以目光不停看景物,是注意。目光、注意是抽象概念。以上句子,不用「吸引目光」、「吸引注意」而用「吸引眼球」,新鮮感是有一點的,但用法實在是以次充好、是倒退。

馬萬千 發表於 2013-2-4 19:44:54

1:引人注目
2:耐人尋味
3:博出位
4:扣人心弦
5:萬眾矚目
6:引人駐足

UngooChan 發表於 2013-2-19 18:44:42

「吸引眼球」去到最極致嘅核凸境界係「吸睛」。
「精」都吸埋,認真夠「給力」(吸力)。
頁: [1]
查看完整版本: 探討之一百七十七 : 目光,注意,眼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