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萬千 發表於 2013-1-25 00:24:00

燒毀會

消費者委員會(Consumer Council),電視報章每每貪口爽講「消委會」,驟耳聽落以為係「燒毀會」,詞不達意,不忍卒聽。"Consumer"可譯做「顧客」、「人客」、「客仔」甚至無一個「客」字,何解係「消費者」呢?認真係亞茂整餅。計我話,Consumer Council不妨譯做「客務局」「客務署」,唔嫌長氣話「顧客申訴公署」亦得。

不入耳者,其餘有「平機會」「食環署」「康文署」等,得罪講句通通係劣等中文。舊底香港師爺大有古風,如今盲從大陸積重難返。

KinNg 發表於 2013-1-25 09:41:58

本帖最後由 KinNg 於 2013-1-25 10:36 編輯

消費者委員會(Consumer Council),電視報章每每貪口爽講「消委會」,驟耳聽落以為係「燒毀會」,詞不達意, ...
馬萬千 發表於 25/1/2013 00:24 http://bbs.cantonese.asia/images/common/back.gif


    馬生,Consumer應該係解消費者,Consumer Council譯成消費者委員會,我覺得無問題。
customer先係顧客; 買主

香江白丁 發表於 2013-1-25 11:01:08

「燒毀會」的確難聽。顧客、消費者,用字因應對象不同而異,對做生意者而言是「顧客」,對秉持公道者而言是「消費者」。政府部門,用「委員會」之「委員」二字是多餘(見拙帖之一百五十六),「申訴」二字則有力矣;用「會」又不及「署」之規格高。綜此,不才用「消費者申訴署」。

大陸播惡,近日如將九龍西區的戲曲中心,英文叫作Xiqu Centre,而非Chinese Opera Centre,又是一例。

UngooChan 發表於 2013-1-25 19:00:16

政府架構入便,「XX會」同「XX署」有冇分別?

講開「私處中心」,撇開「私處」唔講,講下「中心」,呢期「XX中心」氾濫,聽落都好哽耳。查實XX centre中文譯做咩最好?

香江白丁 發表於 2013-1-25 19:59:20

「XX中心」氾濫,何止「呢期」,近十多年來愈演愈烈。拙帖之三十八有提及。

centre中文譯做咩最好?如果是中國人改地方名,就切勿輕言「中心」;若是英文,那看實況,譯適當名稱如「樓」「院」可也。

不才近日在香港中環區地盤,看見至少兩棟建築物,明明是「樓」,地盤廣告牌之英文卻是:PLAZA。Cenre中心,未夠誇張啊!

香江白丁 發表於 2013-1-25 20:20:06

「會」,通常隸屬於「院」「署」「局」,如「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及「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隸屬於國務院。香港的會,不才不清楚,抱歉,可能是隸屬於政務司。

KinNg 發表於 2013-1-26 09:49:01

英文Consumer同customer係有分別,Consumer(消費者)係指直接消費者,即係你去市場買海鮮返來自己食,你係Consumer;

而如果一間餐館去市場買海鮮返來係比顧客食架喎,間餐館係間接消費,係customer,而唔係Consumer。

所以,Consumer Council 服務嘅對象係Consumer-直接消費者,而不是customer。

香江白丁 發表於 2013-1-26 11:23:44

回覆 7# KinNg


請教KingNg學兄,設餐館主人對所買之海鮮材料不滿意,可否向該會(Consumer Council)投訴?餐館主人不是兄所謂之「直接消費者」啊。

英文consume,是指「使用」「消耗」,consumer直譯是「使用者」「消耗者」。中文「消費者」是「花去費用的人」。

餐館主人,他購買海鮮材料,不須「花費」嗎,他烹煮海鮮奉客,不須「消耗」材料嗎?

KinNg 發表於 2013-1-26 11:44:59

回覆 8# 香江白丁


    我唔清楚香港點規定,喺英美及印度,Consumer係有法律定義。
即係話,邊個係Consumer,邊個唔係Consumer,有哋法律係特登為Consumer而設!

可能你講嘅餐館投訴另有其他部門都唔定!

香江白丁 發表於 2013-1-28 11:19:40

本帖最後由 香江白丁 於 2013-1-28 15:45 編輯

回覆 9# KinNg


不才明白你要說的直接/間接消費者所指。

不比買礦砂,森林木材等複雜交易,汝7樓之提問,是指一般人都能接觸的「去市場買海鮮」,汝認為屬 consumer嗎?

馬萬千 發表於 2013-1-28 12:22:25

恕不才直言:且勿論萬貫商賈糴糶,抑或升斗市民買賣,但凡遭逢不公,官府俱責無旁貸。所謂「直接」「間接」者,為存字句綿密,見諸於律例文書,本屬無可厚非,之但係司署名諱,理應力求微言大義,勞神苦思「消費者」與及「顧客」之別,實與亞茂整餅無異。

香江白丁 發表於 2013-1-28 21:02:16

樓主之言,也有道理。不才又想到,「消費者」又是受英文(consumer)所影響之產物。設沒英文參照,國人要立一公家機構,以處理交易糾紛,其字眼大概跟「消費」二字無關;「公正」「申訴」大有可能,「顧客」也大於「消費者」。

KinNg 發表於 2013-1-29 07:52:53

回覆 10# 香江白丁


    根據英文,去市場買海鮮,去商店買電器,只要係自用,都係consu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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