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江白丁 發表於 2011-9-22 21:45:21

探討之七十七 :「家私」「傢俬」「傢俱」

本帖最後由 香江白丁 於 2011-9-22 21:53 編輯

拙帖之六十三、四,引來一文士對「本字」詞(「分份」「周週」「布佈」)的見解,不才今帖想進一步,討論「家私」「傢俬」「傢俱」幾個詞語。

珠三角地區「家私」工廠林立;香港則「傢俬」舖興旺,其中,間有賣「傢俱」者。

1. 用字要分工(惟一字多義,亦係常事)
2. 只要唔引起歧義,無必要字字強行分工

以上兩項是文士與余的「共識」。兩項內容加起,對用字的要求其實是寬鬆的。

求諸君意見。

a_qi 發表於 2011-9-23 01:41:27

「傢俬」我會將佢歸入「週」類,即係個偏旁好多餘
「家私」一詞,清清楚楚,亦都源遠流長,唔明點解係要畫蛇添足

其實有啲字由無偏旁到有,順理成章
如舍變捨,當變擋,陰變蔭等
我亦贊成「手表」變「手錶」
不過有時是否需要,就好成疑問

twlai 發表於 2011-9-23 09:39:23

除了大家提过的字外, 还有你 (妳 您) ; 他 (她, 它) 这些近代自創字
都是阿茂整餅……冇嗰樣整嗰樣.....

香江白丁 發表於 2011-9-23 16:28:21

本帖最後由 香江白丁 於 2011-9-23 21:43 編輯

回覆 2# a_qi
看雜書,知明代有「家私」一詞,是泛指家中之「財產」。可是詞意演變到近代,是專指家中的桌椅等「用具」,而不含「財產」之意。

「家私」,若堅守「財產」本意,於問人家有沒有錢時,說成「你有沒有家私」,這肯定鬧笑話。是以,「家私」若是指「用具」時,愚意以為「私」字宜加「企人偏旁」,即「家俬」為妥。

換另一角度想,若用「家私」,那應否同時指其原意「財產」呢?按理,堅持用原詞就連帶須堅持用原意(否則,明代人從地下走出來,看見家私舖,會一頭霧水);但事實是,詞意變了,恐怕難逆轉吧。故加「企人偏旁」是有需要,而不是畫蛇添足。道理是詞意在變,字復須變;否則,詞意准變,字不准變,道理不通焉。




以上,原文第一項:用字要分工--適用。


現看「家俱」一詞。亦有寫成「傢俱」, 「家俱」可能受此影響。寫「家俱」,這就不對了。具,本身就是工具用具,加「企人偏旁」不單是蛇足,是錯。俱,是「都是」,「偕同」意思,如:一應俱全、與生俱來。寫成「傢俱」更不堪。

不才建議用「家具」,以之取代「家私」,甚妙;以至取代「家俬」「傢俬」,亦可。


以上,原文第二項:無必要字字強行分--適用。

香江白丁 發表於 2011-9-23 16:53:13

本帖最後由 香江白丁 於 2011-9-24 23:54 編輯

除了大家提过的字外, 还有你 (妳 您) ; 他 (她, 它) 这些近代自創字
都是阿茂整餅……冇嗰樣整嗰樣... ...
twlai 發表於 2011-9-23 09:39 http://bbs.cantonese.asia/images/common/back.gif

行文用「他她」,有時有他的好處,指示人物較清晰;有時是自找麻煩,泛指時需寫齊他她牠它,以免犯歧視。不才傾向單用「他」。

「您」字,原是「你」的尊敬稱呼,但在商業社會,三唔識七都是nin,虛情假意,宜得nin死個「您」字。

twlai 發表於 2011-9-24 20:54:19

回覆 5# 香江白丁

    创造了女的 [她] ; 神的 [祂] 相信是翻译书本的杰作或受西方文化 HE,SHE ,IT 所影响, 无可厚非。

    然而 冒出这个 [您] 出来, 相信是一些好事之徒, 慿空捏造出来, 哗众取宠。

    幸好古己有[娥] 及[俄] 两字, 否则今天的[我]......男的[我] 写成[俄]; 女的[我] 会 写成[娥] 了。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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