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江白丁 發表於 2011-4-14 12:59:50

探討之十八:『聲音』

探討之十四談及,內地人思想可能遭受過份遏抑,以致表意時『就住就住』,『不樂』說成『不平衡』,『安心』說成『踏實』。這是否就是一位網友簡單所言,祇是南北用詞不一致呢?

香港潮流興講『聲音』。 政界裏,議員官員學者口中經常『聲音』此起彼落:

議員:這問題,政府當局是否聽到市民的『聲音』?
官員:某某政策,政府是很願意多些聆聽市民的『聲音』。

下愚認為,嚴肅的議事堂裏,用『意見』為佳。

偶爾聽到一兩聲『聲音』,生動活潑,但是,現今程度近乎濫用。有一次,市民對政府的施政很不滿、憤怒、感到悲哀,政客向官員依然是說:你聽唔聽到市民嘅聲音『鴉』?

如此之『聲音』,果真很大,蓋過了其他意思。內地有這聲音問題嗎?

UngooChan 發表於 2011-4-14 21:11:04

內地只有一把偉大光明正確嘅聲音,市民嘅反對聲音係「雜音」,異見者提出批評意見則會被「禁聲」甚至「被失踪」。至於媒體,就時時迫於無奈而「集體失聲」。

馬萬千 發表於 2011-4-14 22:53:50

「聆聽市民訴求」

UngooChan 發表於 2011-4-16 00:20:57

「訴求」斯文好多,唔包括「掟蕉」之類嘅噪音。
「我要政府發一萬文生果金」係訴求,但「我反對政府作入息審查」唔算係訴求。

香江白丁 發表於 2011-4-16 00:48:51

訴求」斯文好多,唔包括「掟蕉」之類嘅噪音。
「我要政府發一萬文生果金」係訴求,但「我反對政府作入息審查」唔算係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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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則,「我反對政府作入息審查」,該用甚麼詞語表示?
「掟蕉」又用哪個詞?

余OK 發表於 2011-4-16 01:15:20

本帖最後由 余OK 於 2011-4-16 02:28 編輯

  甚囂塵上之言,大圍爭詏或嘮嘈之舉廣府舊人曰之「噌噌閉」或簡單到「噌」就搞掂,已不聞新人仲曉講此詞。

UngooChan 發表於 2011-4-18 18:30:44

回覆 5# 香江白丁

「訴求」有所求,若單純反對,講「意見」都得。至於「掟蕉」,亦係表達意見嘅一種方式,若嫌「意見」太輕,可用「抗議」。

henrywho 發表於 2011-7-2 15:58:51

sound => hear
voice => listen
"People talking without speaking. People hearing without listening"

認真係鬼拍後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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